Workflow
港通医疗(301515)
icon
搜索文档
港通医疗: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49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对外报送、提供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包括纸质文 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形式,须经 ...
港通医疗: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49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 ...
港通医疗: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49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 ...
港通医疗: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37
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6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 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 拟提名陈永先生、陈兴根先生、文再敏先生、 ...
港通医疗(301515) -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5-21 19:03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的建设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 ...
港通医疗(3015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1 19:03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
港通医疗(3015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1 19:03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1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 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港通医疗(3015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1 19:03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 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四川港通医疗设 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
港通医疗(30151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5-21 19:03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较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港通医疗(30151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1 19:03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