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安瑞环科(3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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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301559) - 2024年8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8-21 21:28
订单情况和市场前景 - 2024年上半年累计新签订单16.88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手订单15.22亿元[2] - 根据ITCO数据,2013-2023年全球罐式集装箱保有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22%,长远来看罐式集装箱市场呈现螺旋上升态势[2] 区域营收情况 - 北美地区客户主要为租赁商,采购标准罐箱为主,上半年标准罐箱市场需求弱,营收下降较明显[3] - 中国作为最大化工市场,化工行业增速高于欧美,中国境内终端客户采购需求较为明显,营收上升较快[3] 产品毛利率差异 - 碳钢罐箱对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较高,具有更高附加值,毛利率相对较高[3] - 上半年受产品结构影响,高毛利的碳钢罐箱需求下降,公司整体毛利率有一定幅度下降[3] 产品应用场景 - 罐箱主要应用于化工物流领域,可帮助客户更加经济高效和安全环保地实现危险化学品及一般化学品的多式联运[3] - 近年来拓展至电解液、医药、食品等新兴领域[3] 价格影响因素 - 主要受当前市场原材料价格、客户定制化需求及汇率波动等多方因素影响[3] 后市场业务 - 公司正逐步建立罐箱后市场服务网络,提供清洗、翻新、改造、修理和检验等服务[3] - 随着环保法规趋严,后市场前景广阔[3]
中集环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0 19:37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无权签署文件[2] - 董事会审查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含企业基本资料等[6] - 有资金投向不符政策等情形不得提供担保[8]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10][11]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15] 风险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关注担保时效[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分析[15] - 出现风险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并追偿[17]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责任承担 - 对外担保违规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赔偿[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5]
中集环科: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8-20 19: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强化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中集环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8-20 19: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 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在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 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 透露或泄露。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向一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 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 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 ...
中集环科(3015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0 19:37
总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 目的和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和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财富增长,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2]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3] 内容和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企业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等 [4] - 公司应通过网站、电子邮箱、论坛、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4][5][6][7][8][9] - 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5][6][7][8][9] 组织和实施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监事会进行监督 [10] - 公司应设立或指定专职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0] - 董事会秘书应全面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情况,具体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0] -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与投资者沟通的能力 [10]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1]
中集环科: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2024-08-20 19:37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 ...
中集环科:重大信息报告内部制度
2024-08-20 19:37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 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 ...
中集环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0 19:3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98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152.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27.34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938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且公司及子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 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集安瑞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环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
中集环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8-20 19: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集 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 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 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
中集环科: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4-08-20 19: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 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 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 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 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授权与审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 理,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企 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供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 障企业资金安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