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安瑞环科(3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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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2025年11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本委员会")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 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工作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 充委员的任职期限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由公司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 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 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应当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 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 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的专门机 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规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2025-11-25 18:32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内部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因所任职务可能获取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派驻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拟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重大风险 情形、重大变更事项及其他重大事件,及其持续变更进程,但不包括定期报告 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 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得与公司存 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第四条 本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 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