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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安瑞环科(3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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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统一管理部门[3] 保密义务 - 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对外报送流程及要求 - 拒绝无依据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5] - 对外报送信息需多级审批,重大信息需董事长批准[5] - 报送信息要求对方提供相关信息及签保密提示函,接收人登记[5] - 报送后审批表和提示函交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管超10年[5] 外部保密与责任追究 - 外部签署保密承诺函,泄密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6] - 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公司依法追责[6]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修订)
2025-11-25 18: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进一步完善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集安瑞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 规则。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构成与任期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部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与 独立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则由公司补 选的独立董事自动接任。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制度修订 - 公司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控建设[1]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尽责,勤勉工作[2] - 年报披露前通过多种形式履职,发现违法违规应要求纠正并报告[3] - 会计年度结束后听取汇报并考察,关注审议事项决策程序[4]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注册会计师沟通[3][5]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关注编制信息保密情况[4]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5-11-25 18:3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 选举董事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相应规则推举主持人[17][18] - 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是董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特定提案需多条件通过[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8]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6]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 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 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外 担保情况、执行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具有《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人 员;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员;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人员; 1 (七)因涉嫌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集安瑞 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 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2025-11-25 18:32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 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工作 ...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修订)
2025-11-25 18:32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营性占用资金 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 金;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