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3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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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30156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薪酬计划审批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10] - 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11] - 经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贝隆精密(3015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条件应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7][8] - 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提议,审计委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8][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30%以上且选举董事为2名及以上时,选举董事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告知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期至少2个工作日前通知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其他地方[23]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会议[25] - 股东会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定,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结束当日,公司需将股东会决议公告文件、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深交所登记后披露[3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7] - 股东会通过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决议通过日立即就任[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3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0]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40] - 董事等违反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0] - 本议事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2] - 本议事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表述不含本数[42] - 本议事规则未规定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为准[42]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等,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44]
贝隆精密(30156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查职责 - 提名委员会需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7] 会议相关 - 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规则生效及解释说明[14][16][17]
贝隆精密(3015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未达上述标准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批准[12]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提供财务资助”等交易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3] - 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披露相关情况[15]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1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豁免情况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4]
贝隆精密(30156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并提供材料[12]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报告[1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管[6] - 有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表决[17] 规则生效及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通过[20] - 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0] 时间信息 -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9月[21]
贝隆精密(301567)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8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7200万元,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8][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7200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杨炯、王央央、杨晨昕分别持股70%、7%、3%[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资料[29]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案、起诉等[32][5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开临时股东会,相关审议有金额标准[40][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董、1名职工代表董事[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10日前书面通知[9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5]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8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将被建议撤换[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满足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25] - 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提案,公司需2个月内实施[7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3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贝隆精密(30156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公积金提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现金分红条件 - 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实施现金分红[7]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满足条件时可不实施现金分红[8] 现金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8]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不同[8] 方案表决与通过 - 未按政策现金分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议案表决要求不同[9][1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实施[13]
贝隆精密(3015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1名董事长[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依《公司章程》规定,须过半数董事出席[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1]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出席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审议事项 - 审议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比例及金额标准的交易[6][7] 责任与记录 - 决议违法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4][34]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股东会批准生效[31]
贝隆精密(3015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9]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3] - 股东会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连任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或深交所异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8] - 任职不符资格应立即辞职,未辞的董事会立即解除[18] - 任期届满前解除应披露理由,独立董事可提异议并披露[18]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辞职或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 行使特别权利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4]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6]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经审议[2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且保存十年[32]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有异议的独立董事可独立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7]
贝隆精密(3015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33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聘1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 聘任与解聘规则 - 拟聘任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资料,无异议可聘任[10]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1] 聘任时间要求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3]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考核与制度说明 - 接受董事会、证监会和交易所指导考核,依业绩评价考核[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17] 时间信息 -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