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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17:1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秘[3] - 特定违规人士不得担任董秘[3] - 董秘出现规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4] 董秘空缺处理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5] 董秘持股与责任 - 董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3] - 信息披露致损,董秘连带赔偿(无过错除外)[13] 内部问责与制度修改 - 公司对董秘失职实施内部问责[14][1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修改制度[16][17] 制度解释与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通过之日起实施[17]
超研股份(3016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担保审议规则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5]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股东会审议超总资产30%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担保管理措施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5] - 财务部及子公司指定责任人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并登记[16] - 责任人关注被担保对象情况并报告法务部[16] - 被担保对象债务到期未履约公司及时处理[18]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告董事会[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提请公司参与分配[19] 违规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违反审批权限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20] - 管理人员越权签订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20] - 管理部门违规或怠于履职承担赔偿责任[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超研股份(3016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7: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或至少有一名[17]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其他事项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受处分取消和收回当年津贴[26] - 制度按法律规定执行、修改等[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
超研股份(30160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募集资金支取与监管协议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7] - 公司应在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应重新论证[15] - 实际投资与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6]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等情况[14] - 财务部每季度检查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1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项目进展[18] 资金存放与使用 - 须经会计师审验并出验资报告[5] - 存放专项账户,不得作他用[7] - 投向须经股东会审批[12] 节余与置换 - 节余低于500万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6] - 达到或超10%且高于1000万需股东会审议[16] - 到账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期限6个月[16] 闲置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限主营[19]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应在结项时明确计划[22] 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23] 审核与报告 - 当年使用资金需专项审核[27] - 专项报告披露鉴证结论[28] 保荐机构职责 - 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发现问题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8] 责任追究 - 擅自改变用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 - 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损失担责[30] 制度执行与修改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范和章程执行[32] - 依据法规适时修改补充[32] - 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上市后实施[34]
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7:17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公司 设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 全体董事。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1 (二)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三)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 ...
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7:17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期满可连选连任[4] 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规定暂停职权[5] - 每年不定期开会,正常提前三天通知成员[9]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9] 职责权限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 成员每年检查董事和高管薪酬决策程序并提交报告[7]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说明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2]
超研股份(301602) - 公司章程
2025-08-27 17:1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6424.9446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42832.9638万元,已发行股份428329638股,每股面值1元[11][18] - 汕头超声资管持股60.38%,汕头国资委持股36.63%,广州德福二期持股2.99%[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因维护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股份[26] 人员与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应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董和1名职工董事[12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58][161]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0][64][65][66]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普通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需2/3以上[90] 交易与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172][176][17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189]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9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8]
超研股份(3016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财[3]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500万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交易仅达第十条第(三)或(五)项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2] 决策主体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在各自权限内对对外投资作决策[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对外投资专门议事机构,统筹协调组织分析研究并提供建议[16]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收集信息评估并汇报进展[16] 决策流程 - 一般投资决策需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总经理按权限审批,重大项目经战略委员会评审后董事会审议,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8] - 需股东会审议的股权交易,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非现金资产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9] - 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决策由归口管理部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按权限审批后实施[20] - 证券投资执行总经理和证券部联合控制制度,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全面记录对外投资财务情况,按项目建明细账[23]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超研股份(3016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2] - 持股5%以上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 董事、高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披露文件及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9]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注册后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1]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4]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并公告原因[14]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等情形,一个月内业绩预告[17] - 预计无法保密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8] - 董事会预计业绩差异大应披露修正公告[18]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等情况需披露[20] - 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等需披露[21]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0]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经审议后由董秘披露[28]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28]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0]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暂缓披露说明情况[30][3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由董秘初审,董事长核准[31] 责任与处罚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3][54] - 信息披露违规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8] 其他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60] - 公司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61]
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7: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职期限与增补 - 成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期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5] 职责与会议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表决与决议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审计委员会[10] - 成员不能出席可委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4] -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审计等列席会议[14] - 会议需制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4]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4] - 会议程序等须符合规定[14] 细则施行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公司应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16]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