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研股份(3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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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 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 ...
超研股份(30160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7:1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 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 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 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 ...
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7: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组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架构、 人数、组成和选择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董事长为成员之一。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的人选由 董事 ...
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7:1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成员任 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成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 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 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战 ...
超研股份(301602) -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交易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决策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汕 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本制度第二条规 ...
超研股份(30160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建立良好的管理运作机制,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具体内部 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的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按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 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应规范运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 定,并根据其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 则。 公司直接投资控股的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 层 ...
超研股份(301602)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08-27 16:47
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 | --- | --- | --- | --- | | | | (万元) | (万元) | | 1 | 医用成像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12,860.21 | 12,860.21 | | 2 | 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 | 5,621.20 | 5,621.20 | | 3 | 便携式DR系统研发、产业化及市场建设项目 | 9,186.34 | 9,186.34 | | 4 | 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 3,478.00 | 3,478.00 | | | 合 计 | 31,145.75 | 31,145.75 |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进度及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超研股份(301602)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16:47
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91 号)同意 注册,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49,446 股,每股发行价格 6.7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471,288.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08,086.88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4,363,201.32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10 ...
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2025-08-27 16:4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 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汕头市超声 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守 则。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学习专业技术、管理业务知识及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知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全 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 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 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勤勉 ...
超研股份(30160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7 16:47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 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对《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金砂路 77 号(另一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金砂路 77 号(另一经营 | | 经营场所:汕头市龙江路 3 号)。 | 场所:汕头市龙江路 3 号)。 | | | 邮政编码:515000 |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 | | 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 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