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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23-06-09 17:01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101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铝时代"、"公司"或"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 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本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中的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06-09 15: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新铝时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首轮问询回复意见
2023-06-09 15:5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07 号 2-1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0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100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我所")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或"新铝时代")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相同。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 致。 第 1 页 2-2 | 问题 | 1.关于创业板定位 | 3 | | --- | --- | --- | | 问题 | 3.关于客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6-09 15:58
发行计划 -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97.36万股股票,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10]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589.41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10] - 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0]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33162.55万元、61827.29万元和142136.35万元[106] -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76%、21.51%和29.97%[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 228.65万元、2675.09万元和16537.61万元[37] 客户与市场 - 报告期内向比亚迪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4.80%、70.42%和78.87%[26] - 2022年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全球及国内市场占比分别为18.4%和31.7%[27] - 公司现产能远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将开拓下游市场[27] 产品与成本 - 报告期内电池盒箱体销售均价分别为1359.71元/套、1515.87元/套和1711.24元/套[31] - 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60.61%、67.78%和74.65%[33] - 原材料铝棒采购均价分别为13557.43元/吨、17816.15元/吨和18514.59元/吨[33] 研发与上市 -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8224.15万元[72] - 选择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元[83] - 拟募资用于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800000套项目[66] 股权结构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何峰、何妤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国萍控制公司55.5613%股份表决权[108] - 何峰持股3231万股,占比44.9246%[141] - 国同红马持股1453.4882万股,占比20.2096%[158] 公司变动 - 2021年收购久固模具60%股权,对价499.80万元[160] - 2022年3月注销铝器装备,1月注销新铝道桥[17][180] - 2019年对外转让参股公司台州鸿盈[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06-09 15: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六月 | 目 | 录 1 | | --- | --- | | 声 | 明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二、本次发行情况 12 | | |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3 |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 | | | 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4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事项 16 | | 第三节 |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17 | | |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17 | | |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保荐人 | | | 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17 | | | 三、保荐人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29 | | | 四、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33 | | | 五、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34 | | | 六、保荐机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4-18 15:1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三年四月 | 释义 6 | | --- | |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函》回复 7 | | 一、《审核问询函》"2.关于行业、技术与专利" 7 | | 二、《审核问询函》"12.关于合规经营" 20 | | 三、 《审核问询函》"13.关于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 34 | | 四、《审核问询函》"14.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75 | | 五、《审核问询函》"1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稳定性" 88 | | 六、《审核问询函》"16.关于对赌协议" 94 | | 七、《审核问询函》"17.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101 | | 八、《审核问询函》"18.关于房屋租赁、产能利用率及募投项目" 106 | | 九、《审核问询函》"19.关于子公司" 117 | | 第二部分 发行人变化情况的更新 125 | |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25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25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25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29 | | 五、发行人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4-18 15:16
发行相关 -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97.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589.41万股[10][40]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 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股票数量的10%[41] 业绩数据 - 2022 - 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42,136.35万元、61,827.29万元、33,162.55万元,2021年和2022年分别较上年增长86.44%和129.89%[72][97] - 2022 - 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17,379.93万元、2,936.28万元、 - 27.26万元[72] - 预计2023年1 - 3月营业收入约42,000 - 45,000万元,同比增长约100% - 107%[73] - 预计2023年1 - 3月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4,100 - 4,600万元,同比增长约122% - 135%[73] 业务收入 - 2022 - 2020年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铝合金零部件收入分别为121,811.65万元、46,442.41万元、22,047.74万元,占比分别为99.86%、95.18%、86.62%[44] - 2022 - 2020年电池盒箱体收入分别为105,375.81万元、40,588.22万元、18,143.8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6.39%、83.18%、71.28%[44][45] 采购数据 - 2022 - 2020年铝棒采购额分别为45,349.13万元、29,137.71万元、18,038.66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46.02%、67.53%、72.54%[47][48] - 2022年外购铝型材采购额22,699.00万元,占比23.03%;铝板及铝卷采购额8,143.12万元,占比8.26%[50] - 2022年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55,636.4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56.46%[50] 财务指标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76%、21.51%和29.97%[36] -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 228.65万元、2,675.09万元和16,537.61万元[37] -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 194.59万元、3,013.40万元和16,763.98万元[37] 客户情况 - 报告期内向比亚迪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80%、70.42%和78.87%[26][84] - 2022、2021年全口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134,690.96万元、56,332.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4.76%、91.11%[56] 公司历史 - 2020年1月2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改制设立,总股本6500万股[124] - 2020年3月,国同红马以1亿元债权按18.46元/股认购新增股本541.6667万股,增资后总股本7041.6667万股[128] - 2020年5月,公司第二次增资,新增股本150.3898万股,增资总金额2990万元[131] 股权变动 - 2021年2月9日,航空航天基金以650万元受让易屏华通过润峰铝持有的50万股股份,转让价13元/股[133] - 2022年4月12日,三仪众象以4000万元受让国同红马179.8014万股股份,转让价22.25元/股[136] - 2022年5月30日,和达兴然以3600万元受让国同红马161.8213万股股份,转让价22.25元/股[139] 收购与注销 - 2021年10月8日公司以499.80万元受让久固模具60%股权[147] - 铝器装备于2022年3月注销[17][165] - 新铝道桥于2022年1月注销[17][168] 股东结构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何峰直接持有公司44.9246%的股份,何妤间接控制发行人8.3564%股份的表决权,胡国萍直接持有公司2.2803%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55.5613%股份的表决权[98][173] - 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发行前合计持股6752.4386万股,持股比例93.8873%[193]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立信会计师《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
2023-04-18 15:1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057 号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05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100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我所")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或"新铝时代")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 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相同。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 致。 第 1 页 2-1 | 问题 | 1.关于创业板定位 | 3 | | --- | --- | --- | | 问题 | 3.关于客户与收入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3-04-18 15: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0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铝时代"、"公司"或"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 律师")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 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