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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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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20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6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9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 ...
新铝时代(3016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6-12 17:16
股东会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1]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股东资料与时间间隔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8] -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9] 提案相关 - 提案人提出的议案将至少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前十天提出,并由董事会公告[9] - 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9]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9] 投票规则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23]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23] - 公司为方便股东投票设置总提案的,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23] - 股东对同一议案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24] 投票统计 - 公司同时提供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对两种方式投票合并计算[24] - 需回避表决或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投票,公司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其投票[25]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特定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25] 重大事项关注 - 重大事项中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或超20%需关注[2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项[26] 股东会时间与征集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征集表决权[28] 投票结果查询与费用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29] - 公司支付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费用[31]
新铝时代(3016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
新铝时代(3016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新 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 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
新铝时代(30161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管工作,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 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 加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 ...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新铝时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股份的过出 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
新铝时代(3016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2 17: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 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长期收益为目的,将一 定数量的现金、股权、经评估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 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向子公司追加投 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
新铝时代(301613)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6-12 17:15
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2 康庄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5年1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康庄先生 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庄先生通过宁波红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84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9%,通过湖南红马 奔腾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4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99%。辞任后,康庄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康庄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康 庄先生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