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3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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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3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明确资金占用类型及非经营性占用情形[2][3]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会5个工作日内办股份锁定或冻结手续[11] 股东与实施条件 - 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发生资金占用严格控制“以股抵债”实施条件[13] 违规处理 - 董事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5] - 公司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5]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20:4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5] - 部分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需提议案[6]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出,紧急可口头通知[8]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两日书面通知[11]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1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17] - 非现场以有效表决票或书面确认函计出席人数[17]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通常书面表决,过半数出席董事同意可举手表决[20]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22]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有更高规定从其规定[22]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或材料不充分,会议暂缓表决[23][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2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7] - 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2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30][32][33] - 修改亦经股东会批准,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30][32][3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2][33]
昊创瑞通(30166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279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1亿元,股份总数1.1亿股,每股面值1元[8][16] - 发起人段友涛、张伶俐、王敬伟持股比例分别为39%、33%、14%[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等[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50][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7] 独立董事相关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4][136]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13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6] 交易相关 -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7][5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2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6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9][18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7][188][190]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4] 舆情分类及处置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3] - 一般舆情由组长或董秘灵活处置[15] - 重大舆情组长召集会议决策,多措施控制传播[16] 组织架构及职责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证券事务部负责媒体信息管理,跟踪股价变动[8] - 各职能部门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并通报情况[9] 信息报告流程 - 舆情信息报告先报证券事务部,再报董事会秘书[9] 制度相关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处分、处罚及追究法律责任[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5]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流程 - 申请需满足三项条件,相关人员提交书面申请[6][7] - 证券事务部审核上报,向深交所提交申请[8] 披露期限与要求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未获同意及时披露[8][9] - 登记相关事项,特定情形下及时对外披露[9][10]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属高级管理人员[2] 任职资格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有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4]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6]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8][11][12] - 协助董事会加强治理机制建设,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11][13]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解聘应说明原因并公告[16][17]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7] 代行职责 - 空缺期间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19]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22]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20:4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并提建议[8]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召开次数依董事会需审议议案程序安排[11]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6]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确定与构成 - 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3][4]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7] 薪酬调整与激励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方面[8]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等激励措施[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0]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3
离职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于2025年10月制定,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管离职情形[1][2] 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书面报告日生效,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日生效[4][6]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因违规被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5][6] - 高管因违规被董事会解聘决议作出日生效[6] 离职披露与交接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6] - 离职人员需与继任者或指定人员交接工作并移交文件[8] 离任审计与股份减持 - 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董事会[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制度修订与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12]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3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8] - 法定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8] - 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咨询电话并及时反馈[8][11]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答复要谨慎客观[9] - 可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投资者了解已公开重大信息[10] 活动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1] - 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3]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6]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7]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六项内容[21]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发现问题有处理措施[21] 职责与机制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专职部门[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八项[24]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4] 其他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2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