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飞(3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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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飞(302132.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9.13亿元,同比下降68.33%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01:0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07.02亿元 同比下降38.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亿元 同比下降68.33% [1] - 基本每股收益0.3416元 [1] 盈利能力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5亿元 同比增长1180.03% [1]
中航成飞(302132)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8-27 22:47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1] -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 风险评估 - 公司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反映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经营等状况[1] - 独立董事同意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持续评估报告[1] 关联交易 -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合规[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
中航成飞(3021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22: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并报送机构[10]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3] 文件保存与更换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更换应在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8-27 22:47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 1页 共 5页 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应当在有 ...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
2025-08-27 22:47
报告分类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分年度、日常和重大事项报告[2] 报告提交 - 年度报告每年4月底前书面提交上年度报告[6] - 日常和重大事项报告由董事会不定期汇报,形式不限[3][6]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含董事会制度建设、运转情况等[7] - 日常工作报告含近期工作、制度建立修订等[12] - 重大事项报告含企业改革、科研项目等进展及事故续报[1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批生效[12]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内外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管理部门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6] - 人力资源部算发内部人员薪酬[6] - 证券与资本管理办公室算发独立董事津贴[6] 薪酬组成方式 - 内董和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任期激励构成[8] 薪酬发放调整 - 独立董事津贴年度结束后一次性发[7] -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调薪酬标准[11]
中航成飞(3021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19]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2]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4] 实施与权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和损害其权益[27] 争议与披露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7
会议召集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出[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超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8][10] - 无关联关系董事超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超半数通过[15] 提案审议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13] - 决议需全体董事超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16]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期十年以上[20] - 秘书会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22] - 董事与决议事项企业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和代理表决[14] - 董事会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17]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表决同意并签字董事负连带赔偿责任[16]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10] 股份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信息披露与通知 - 买卖本公司股份事实发生当日书面通知相关部门[16]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拟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8] - 任职等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送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减持计划应包含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来源等内容[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当日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应在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当日通知相关部门,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9]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0][21]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反本管理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将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3]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办理[25] -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26] 附件内容 - 附件包含董事、高管股份买卖计划的相关信息[27]
中航成飞(302132)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7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活动,建立完善投资管理体制,优化资本及产业结构和布局,防范 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有关制 度规定和《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以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三年滚动规划为引 领,以强化战略管控、把握投资方向、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决策程序、 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依规建立 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管理体系,推 动公司和各单位投资活动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从事的对外 投资与对内投资活动。 (一)对外投资指长期股权投资。 (二)对内投资指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基建类固定资产投资和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确定 的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公司其他经营业务。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