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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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 天马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16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安排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处于自主行权阶段 [1] - 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日 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2] -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事宜 [2] 券商业务调整影响 - 国泰海通证券将于2025年9月12日日终清算后实施法人切换和客户业务迁移 [1] - 原海通证券客户及业务将迁移合并入国泰海通证券 [1] - 2025年9月12日至15日期间暂停为原海通证券客户提供上交所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服务 [1] 监管依据 - 限制行权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 [1] - 同时遵循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 [1]
运机集团:9月19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9-04 15:10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将审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摘要议案 [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04 07:01
股票期权注销背景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注销原因为3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 且部分行权期满未行权 [1] - 涉及注销股票期权总量为52.43万份 [1] 注销执行进展 -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注销申请并完成审核 [2] - 52.4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业务已于公告披露日前完成 [2] 注销事项合规性与影响 - 注销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2] - 该事项不影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 [2] - 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且不影响管理团队稳定性 [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04 06:57
股东会决议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3日召开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无否决议案 [2][4] - 审议通过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包括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 -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规定 9名董事全员出席 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2][3] 董事会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9月3日召开 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议案 [8][9][10] - 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份股票期权 占公司总股本0.99% 行权价格14.95元/份 [10][22] -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 关联董事杨衷核回避表决 [13]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 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授权日为2025年9月3日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 [22][27][29] - 预留部分等待期分为12个月和24个月 行权需满足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双重条件 [31][34][35] -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2025-2026年净利润指标 个人考核结果决定实际行权比例 [34][35]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9月18日参加科创板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 采用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14][15][16]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陈钢 总经理杨衷核 财务总监伍洋等核心管理层 [17][18] -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公司邮箱提前提问 说明会内容将事后公开 [15][18][19] 财务影响测算 - 采用B-S模型测算期权公允价值 参数包括股价22.14元 无风险利率1.37%-1.40% 股息率0% [38][39] - 预计股份支付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列支 对经营业绩影响程度不大 [40][41] - 实际会计成本可能因离职 考核未达标等因素减少 [40]
运机集团: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22:1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上午10点召开 采用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方式 [1] - 会议由董事长吴友华主持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优秀人才 [1][2] - 关联董事熊炜 吴正华 许俊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 激励计划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2]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 考核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3] 股东会授权事项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激励对象资格 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等 [4] - 授权范围涵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息等情形下的调整机制 以及行权资格审查 协议签署等全流程事项 [4]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临时股东会召开安排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时间定为2025年9月19日下午3点 [6]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6]
运机集团: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9-03 22: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及约束机制 增强凝聚力 吸引优秀人才 将股东利益 公司发展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 [1]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2] - 考核原则坚持公正 公开 公平 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贡献紧密结合 [2] 考核范围与机构 - 考核范围涵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并形成报告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以2024年净利润1.57亿元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50% [3] - 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以2024年净利润1.57亿元为基数 2025-2026年两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75% [3] - 第三个行权期(2027年):以2024年净利润1.57亿元为基数 2025-2027年三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567.5% [3] - 净利润计算均以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 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3][4] 个人层面考核与行权条件 - 个人可行权比例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100% 良好80% 合格60% 不合格0% [5] - 实际可行权额度=计划行权额度×个人绩效行权比例 未达标部分由公司注销 [5] - 董事及高管行权需额外满足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条件 [5] 考核实施机制 -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行权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6] - 考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 允许5日内提出申诉 [6] - 考核记录由人力资源部门归档保存 最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7]
运机集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22:13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13][14] - 计划授予498万份股票期权 占公司总股本2.12% 行权价格17.32元/份 有效期最长48个月 [7][8][9] - 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双重行权条件 以2024年净利润1.57亿元为基数 要求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2025-2026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80% 2025-2027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120% [17][18][20]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对象总人数31人 占公司2024年末员工总数2.10% 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其中董事及高管获授201万份(占总数40.36%) 中层管理人员获授297万份(占总数59.64%) [5][7] - 股票期权授予总量498万份 占公司股本23492万股的2.12% 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任何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7][8]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 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 24个月和36个月 行权期分三期 行权比例分别为40% 30%和30% [9][11] - 行权价格17.32元/份 为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75%与公告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75%中的较高者 [12][24]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以净利润为指标 以2024年净利润1.57亿元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2025-2026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不低于80% 2025-2027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不低于120% [17][18][20] - 个人层面考核根据绩效评级确定行权比例 优秀100% 良好80% 合格60% 不合格0% 实际可行权额度为计划行权额度乘以个人行权比例 [19] - 考核指标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绩 行业发展状况 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 旨在稳定核心团队并推动战略目标实现 [14][20][21] 计划合规性 - 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15][22][23]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为自筹资金 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 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24] - 计划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量股票期权公允价值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26]
运机集团: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3 22:1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498万份股票期权 约占公司总股本23492万股的2.12% [6][13][14]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其中董事及高管获授201万份(占40.36%) 中层管理人员获授297万份(占59.64%) [10][14]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或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行权价格定为17.32元/份 [13][20] 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行权期要求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基数1.57亿元增长不低于50% [23] - 第二个行权期要求2025-2026年两年净利润累计值较2024年基数增长不低于275% [24] - 第三个行权期要求2025-2027年三年净利润累计值较2024年基数增长不低于567.5% [24][25] - 个人行权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分级 优秀100% 良好80% 合格60% 不合格0% [26] 行权安排设计 - 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至行权或注销完毕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6] - 设置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三档等待期 行权比例分别为40% 30% 30% [16][17] - 明确禁止行权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 业绩预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件披露期间 [16] 公司治理合规性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1288 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 [6][7] - 不存在最近12个月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或因重大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等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8][9] - 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 公示及自查等后续程序 [28][29]
运机集团: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9-03 22:13
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总人数为31人 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10% [1] - 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498万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 [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授201万份 占比40.36% 占股本总额0.86% [1] - 中层管理人员24人获授297万份 占比59.64% 占股本总额1.26% [1]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通过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1] 分配调整机制 - 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可在激励对象间重新分配或直接调减 [2] - 调整后任何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
运机集团: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9-03 22:1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审查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 激励对象合规要求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 - 所有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股权激励计划结构 - 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5]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6]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4] 信息披露完整性 - 股权激励计划已列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获授数量 [2][6] - 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董事及高管行使权益的条件 [3][7] - 详细披露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7] 计划实施安排 - 明确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10]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10]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10] 专业机构审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发表意见 [11]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11][12] -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对计划可行性及定价合理性发表专业意见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