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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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列明平台“二选一”行为等风险示例
证券时报· 2026-02-13 17:25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为平台经营者提供清晰的行为边界和操作性指导,以支持其精准识别、评估和防范垄断风险,从而促进平台经济的创新和健康发展 [1][2][8] 指引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 制定背景源于中国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互联网平台具有网络效应明显、经营者具有一定管理者属性等特点,其垄断行为可能损害多方主体利益 [6][7] - 由于互联网平台在竞争特点、规律以及垄断行为的表现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且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平台经营者对明晰行为边界有强烈期待 [1][7] - 制定目的是对现有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进行细化,回应平台经营者关切,为其提供更明确清晰的行为指引,并进一步健全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制度 [1][8][9] 指引的主要内容与框架 - 《指引》共五章38条,主要内容涵盖垄断风险识别、风险管理以及合规保障机制 [9][10] - 总则部分明确了指引的目的、依据和相关概念,系统阐述了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并强调了合规管理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10] - 基本原则要求平台经营者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 [1] - 平台经营者需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依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1][11] 重点规定的垄断风险类型与示例 - 《指引》重点规定了四类垄断风险: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2] - 结合平台经济行业特点,指引提出了8个具体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示例,为平台经营者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导 [2][20] - 这8个风险示例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20] - 鼓励平台经营者结合这些风险示例主动开展风险评估自查,以避免相关合规风险,但最终是否构成垄断行为需依法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 [21] 风险识别与管理机制 - 在风险识别方面,指引细化了四类垄断风险识别的考虑因素,并就相关风险识别明确了分析框架、细化了行为方式,并列举了具体示例 [12][15][17] - 在风险管理方面,指引列举了三大措施:明确按行业领域等进行风险评估、按风险等级采取必要措施、按人员岗位进行风险提醒 [21][22] - 建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风险防控,并切实开展平台规则审查和算法筛查 [22] 合规保障机制 - 提出建立反垄断合规保障机制,明确反垄断合规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能 [24] - 鼓励平台经营者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并对配合调查、合规整改、合规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 [25] - 保障机制还包括合规汇报、合规培训、合规考核、合规监督以及合规管理信息化等内容 [26]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出台 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要求存垄断风险
金融界· 2026-02-13 17:23
文章核心观点 - 为支持和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1] - 该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旨在回应平台经营者关切,支持、引导其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1] - 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1][6][7] 总则与基本原则 - 指引制定的目的是支持和引导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2] - 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双边或者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易或者其他活动,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3] - 平台经营者是指向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交流等互联网平台服务的经营者[3] - 平台经营者应遵循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针对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穿透性原则、持续性原则[6] - 平台经营者要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依法竞争、合规经营[7] 垄断协议风险识别 -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8] - 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利用会议、即时通讯工具、人工智能等进行意思联络,交换竞争性敏感信息,或利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实现协调一致行为等方式,达成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横向垄断协议[9] - 平台经营者要避免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平台规则或用户画像等技术手段,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等纵向垄断协议[12] - 平台经营者要避免通过共享数据、发布通知等方式组织平台内经营者等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为其提供实质性帮助[1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风险识别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以不公平高价销售、以不公平低价购买、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等[15] - 评估市场支配地位需考虑市场份额及竞争状况、控制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的依赖程度、市场进入难易程度及平台经济特点等因素[16][17][18]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收取明显高于其他同类平台的不公平高额费用,或支付明显低于其他同类平台的不公平低价[19]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没有正当理由,通过过度补贴等方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排挤竞争对手[21]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没有正当理由,通过下架商品、封禁账号、限制流量、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方式拒绝交易[24]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没有正当理由,通过独家合作条款、惩罚性或激励性措施等方式限定交易,例如实施“二选一”行为[26][27]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没有正当理由,通过格式条款、强制措施等方式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例如强制要求“全网最低价”[28][29][30]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要避免没有正当理由,基于算法或数据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例如按明显不同的抽佣比例收费[31][32] - 评估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时,可考虑为发展新业务、促销、保护合法权益、符合行业惯例、保护知识产权或数据安全等因素[33][34] 经营者集中与行政权力滥用风险 - 经营者集中包括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取得控制权、通过合同取得控制权或施加决定性影响等情形[35] - 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36] - 平台经营者应避免主动或被动在行政主体协调、推动或要求下从事垄断行为[38][39][40] 风险管理与合规保障 - 平台经营者应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评估反垄断合规风险,并施行分类分级管理[42] - 应对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负责人、销售采购部门知晓敏感信息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提醒[43] - 应在制定规则、设计算法、签订协议、投资并购、调整业务等重要事项前进行风险识别评估[44] - 应根据法律法规、市场变化及时更新风险评估并重新评估风险[45] - 应对平台规则进行全量审查,对核心算法模型进行定向筛查和动态监测,确保算法逻辑透明可解释,并建立算法迭代纠偏机制[46][47][48] - 应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避免拒绝或阻碍调查的行为[50] - 应按要求进行合规整改,并可主动公开整改措施和成效[50][51] - 可建立完善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在遇到调查时依据规定申请合规激励[52] - 鼓励设立反垄断合规管理机构及首席合规官,为机构独立履职提供必要资源[53] - 鼓励建立合规汇报、培训、考核、监督及信息化管理机制,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54][55][56][57][58][59][60] 指引性质与解释 - 本指引是关于互联网平台的专项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提供一般性指引,不具有强制性[61] - 平台经营者、有关行业协会可参考本指引,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61] - 本指引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62]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列明“全网最低价”等风险示例
搜狐财经· 2026-02-13 17:10
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于2月13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 [1] - 该指引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为平台经营者提供清晰的反垄断合规指引 [1] - 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旨在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制度 [1] 政策背景与目的 - 近年来,中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 - 互联网平台具有独特的竞争特点和规律,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 [1] - 此次发布的指引是关于互联网平台的专项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对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提供一般性指引,不具有强制性 [1][2] 政策内容与结构 - 指引共五章38条 [1] - 内容针对互联网平台相关垄断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合规保障机制等作出规定 [1] - 具体内容包括细化四类垄断风险识别的考虑因素、列举反垄断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提出反垄断合规保障机制等 [1] 风险示例列举 - 指引列举了平台间算法共谋、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等风险示例 [1] - 指引列举了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等风险示例 [1] 政策执行与认定 - 认定一项行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需要依据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方能得出结论 [2]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二选一”等被列为风险示例
搜狐财经· 2026-02-13 16:37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帮助平台企业精准识别反垄断合规“红线” [1] - 《指引》首次以“条文+示例”形式系统梳理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 并针对8类典型场景作出明示 [1] - 《指引》强调平台经营者需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 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及平台规则等手段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 [1] 指引内容与结构 - 《指引》共5章38条 [1] - 核心章节围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类行为 逐一细化风险识别框架 [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部分细化考量因素 并配有6个示例 [1] - 垄断协议部分明确分析路径 配有2个示例 [1] 典型风险场景示例 - 8个风险示例覆盖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全网最低价”、差别待遇等典型行为 [1] - 示例仅为风险提示 是否构成违法需经调查取证、分析论证后依法认定 [2] - 鼓励平台主动对照评估、及时自查整改 [2]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列明“全网最低价”等风险示例
第一财经· 2026-02-13 16:24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为支持和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 创新和健康发展,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今天发布 。 互联网平台涉及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能够通过平台 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一旦平台经营者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会损 害多方主体利益。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具有独特的竞争特点和规律,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 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一定差异,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平台经营者 对识别垄断风险、明晰行为边界充满期待。 制定《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有 利于回应平台经营者关切,支持、引导其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 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 断合规管理,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指引》重点规定了 垄断协议、滥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列明平台“二选一”行为等风险示例
央视新闻· 2026-02-13 16:23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和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制定《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回应平台经营者对识别垄断风险、明晰行为边界的关切 [1] 政策背景与必要性 - 互联网平台涉及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能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其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损害多方主体利益 [1] - 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具有独特的竞争特点和规律,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且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 [1] 平台经营者的合规责任与原则 - 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1] - 平台经营者需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 [1] - 平台经营者应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1] 重点规定的垄断风险类型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划出清晰明确的"红线" [2] 具体行为边界与新型风险场景 - 《指引》将《反垄断法》的核心条款转化为具体可识别的行为边界 [2] - 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等,《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2] - 8个新型垄断风险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列明“全网最低价”等风险示例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3 16:15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和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制定《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回应平台经营者关切,支持、引导其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 [1] 平台经济特点与监管必要性 - 互联网平台涉及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能够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 [1] - 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具有独特的竞争特点和规律,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一定差异 [1] - 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平台经营者对识别垄断风险、明晰行为边界充满期待 [1] 平台经营者合规要求 - 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1] - 平台经营者需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 [1] - 平台经营者应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1] 重点监管的垄断风险类型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划出清晰明确的“红线” [2] - 《指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系列核心条款转化为具体可识别的行为边界 [2] 平台经济新型垄断风险场景 - 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等,《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2] - 具体风险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 - 这些场景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2]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来了
新京报· 2026-02-13 16:08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和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制定《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回应平台经营者关切,支持、引导其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 [1] 平台经济特点与监管必要性 - 互联网平台涉及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能够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 [1] - 互联网平台具有独特的竞争特点和规律,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一定差异,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 [1] - 一旦平台经营者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会损害多方主体利益 [1] 合规管理核心原则与要求 - 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1] - 平台经营者需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 [1] - 平台经营者必须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1] 重点监管的垄断风险类型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划出清晰明确的“红线” [2] 平台经济特有的新型垄断风险场景 - 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等,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2] - 8个新型垄断风险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
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整治“内卷式”竞争
证券日报· 2026-01-10 06:52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制度建设成果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制定并发布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标准,旨在系统构建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的规则体系,以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1] - “内卷式”竞争被定义为一种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会扰乱市场信号、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侵蚀企业长期竞争力,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1] - 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引导企业从同质化低效能竞争转向高质量高水平竞争[1] 十大制度建设具体内容 - 十大制度建设成果包括: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2] - 在平台经济方面,《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明确提示新型垄断风险,赋能平台企业识别防范风险,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并促进其创新和健康发展[2] - 在外卖领域,《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涵盖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处置等,以提升服务质量并减少无序竞争[2] 制度体系特点与治理逻辑 - 这批制度具有三方面鲜明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注重系统集成,形成治理闭环;三是体现分类施策,统筹规范与发展[2] - 十大制度构成了全链条治理体系:事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防止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事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制企业行为;事后有《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清理失信主体;长远则通过标准引领与质量提升政策引导产业升级[3] - 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层层递进,旨在形成治理合力,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整治“内卷式”竞争
证券日报· 2026-01-10 00:48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制度建设成果发布会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2025年已系统构建一套旨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规则体系,其目标是引导企业从同质化低效能竞争转向高质量高水平竞争 [1] “内卷式”竞争的定义与危害 - “内卷式”竞争被定义为一种低价、低质、低水平的竞争模式,其危害包括扰乱市场信号、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侵蚀企业长期竞争力,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1] 十大制度建设成果概览 - 发布的十大制度建设成果包括: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 [2] 平台经济相关制度要点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明确提示新型垄断风险,赋能平台企业识别防范风险,以保护公平竞争并促进其创新与健康发展 [2] - 《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是提升网络交易平台质量的相关指导文件 [2] 外卖行业相关制度要点 -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涵盖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处置等方面,旨在提升服务质量并减少无序竞争 [2] 重点产业标准提升行动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是针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制定的标准提升计划 [2] 制度体系的三大特点 - 这批制度具有三大鲜明特点:坚持问题导向以回应社会关切;注重系统集成以形成治理闭环;体现分类施策以统筹规范与发展 [2] 全链条治理体系的构建逻辑 - 十大制度构成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及长远发展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3] - 事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防止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 [3] - 事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制企业行为 [3] - 事后通过《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清理失信主体 [3] - 长远通过标准引领与质量提升政策引导产业升级 [3] - 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层层递进,旨在形成治理合力,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