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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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织密新业态维权网 “一站式”破解维权痛点
新浪财经· 2026-02-22 08:25
核心观点 - 广东省创新构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通过一站式调解中心等机制 显著提升了维权效率并有效保障了劳动者权益 [1][2] 治理格局与体系建设 - 广东构建了“人社主导、多方参与、调裁审衔接、一站式办结”的协同治理格局 以一站式服务破解传统维权模式部门分割、流程繁琐的痛点 [1] - 各地一站式调解中心整合了咨询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仲裁指引、司法确认、普法宣传等全链条服务功能 实现“一窗受理、一站调处、一网通办” [1] - 截至新闻发布时 广东已建成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119个 [2] 案件处理成效 - 一站式调解中心累计受理相关案件6828件 调解成功5544件 调解成功率高达81.2% [2] - 创新机制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 例如深圳某平台企业关停业务引发的200余名网约车司机争议 通过一站式联调机制仅用3天便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完成司法确认 [4] - 广州天河、佛山南海等地的一站式调解中心成功处置了多起涉及外卖骑手薪酬发放、职业伤害保障等高频争议的群体性纠纷 [4] 机制创新与数字化赋能 - 全面推行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模式 将调解、法律援助、仲裁、诉讼、执行全链条贯通 [3] -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创新推出“法院+人社+工会”联调机制、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行业调解工作站等多元载体 将服务端口前移至基层 [3] - 线上依托“粤就业”、“粤省事”、“互联网+调解”等数字化平台 提供24小时在线申请、视频调解、进度查询等便捷服务 打通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3] 未来规划 - 广东计划持续扩面提质一站式调解网络 重点培育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超30个 [4] - 下一步将深化部门协同与数字赋能 并完善职业伤害保障、用工合规指导等配套举措 [4]
“便宜饭”退场 “安心饭”上桌
新浪财经· 2026-02-16 07:22
行业监管动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对美团等国内多家知名平台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明确要求落实用工主体责任、规范算法管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 [1] - 监管层推动“谁受益、谁担责”,将长期被忽视的社会成本重新内化到平台运营体系之中 [2] 平台企业成本与定价变化 - 山姆、盒马、叮咚买菜等平台相继上调配送费,部分区域单笔订单涨价达3至6元 [1] - 仅社保参保与职业伤害保障一项,就可能推高单均履约成本20%以上 [2] - 面对合规带来的刚性成本上升,平台通过动态调价、减少补贴等方式将部分压力传导至消费者,春节配送费上涨是这一逻辑的试水 [2] 行业发展阶段转型 - 中国平台经济正经历一场从“效率优先”向“人本优先”的系统性转型,标志着靠牺牲劳动者保障换来的“便宜饭”时代正在落幕 [1] - 平台经济正在告别“烧钱换市场”的野蛮生长,进入“合规即成本”的新阶段 [2] - 过去“1分钱奶茶”等倾销式促销是资本补贴下的价格扭曲,难以持续 [2] 消费者行为与市场考验 - 消费者对涨价的接受程度以及涨价能否常态化,是对市场的“压力测试” [2] - 如果用户因价格敏感大幅减少使用,可能倒逼平台通过技术提效、流程优化来降低成本,而非简单转嫁 [2] - 真正的考验是消费者是否愿意为“安心”和劳动者的尊严买单 [2] 行业历史背景与问题 - 过去平台经济的繁荣背后存在成本外部化问题,数千万骑手、司机、分拣员在无劳动合同、无工伤保险、算法驱赶下超负荷运转 [1] - 公众逐渐意识到,习以为常的便利是建立在劳动者低保障基础之上的 [2]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明确4类垄断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4 01:07
政策法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1]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 [1] 新型垄断风险场景 - 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1] - 具体风险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 [1] - 具体风险场景还包括: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1]
(新春走基层)天津:一站式调解解“薪愁” 助力新业态劳动者维权
新浪财经· 2026-02-13 21:12
一站式调解机制建设 - 天津市打破单一部门调解局限 建立人社、司法、工会等多部门联合调解机制 指导建立22家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组织 实现从“多头跑”到“一门办”[2] - 各区创新建立“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及“人社+工会+法院+N”协调联动机制 力争在较短时间、流程和成本内高效化解纠纷[2] - 通过一站式调解 成功处理一起拖欠189名即时配送员工资的争议 促成双方和解 次日即支付完毕93.2万元欠薪[2] 数字化赋能与流程优化 - 武清区创新“线上调解+线下联动”模式 对事实清楚、协商一致的案件 将受理至结案时间压缩至10日内[3] - 滨海新区利用数字化工具 劳动者通过自助受理机输入姓名即可关联线上数据、自动生成调解申请书 大幅缩短登记耗时[3] - 调解员利用云端考勤、工资条等证据搭建“云端调解室”进行远程视频调解 较传统线下调解时间缩短近40% 实现“指尖办”[3] 源头预防与主动服务 - 人社部门围绕用工重点环节和争议高频事项 为企业提供“订单式”“互动式”送法讲法服务 2025年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68次 服务企业5914家[4] - 和平区通过召开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常态化访企送法及“青听”行动 精准收集诉求 靶向破解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难题[4] - 宝坻区不仅高效处置个案 还定期深入劳动者聚集区开展权益保护巡回宣讲 普及法律知识 实现“就近办、快速办”的源头预防[4]
反垄断合规指引出台,平台经济应从“圈地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36氪· 2026-02-13 20:31
监管框架升级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于2月13日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平台经济进入规则清晰、边界明确、监管常态化的全新阶段 [1] - 监管逻辑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和全流程合规,提出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持续性四大原则,要求平台将合规嵌入决策、执行、监督全环节 [2] - 明确的规则被视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降低行业长期不确定性,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2] 竞争范式转变 - 指引终结了以规模、流量、排他性为核心的扩张逻辑,推动平台经济从“圈地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1] - 未来平台竞争将比拼技术能力、产品体验、生态效率和服务质量,而非用户规模、商家排他、补贴力度和流量霸权 [2] - 强制商家站队、滥用流量支配地位、低价倾销的模式难以为继,自营与第三方公平共处、跨平台互通、数据合理流动、算法公开透明将成为主流商业伦理 [2] 具体合规场景与行为界定 - 文件明确列出八类典型垄断风险行为,包括算法共谋、不公平定价、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全网最低价、差别待遇等 [1] - 过去被视为平台竞争力的“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行为,现被清晰界定为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1] - 算法推荐、流量分配、定价模型等不再被视为“黑箱”,而被纳入合规审查范围,平台不能以技术创新为借口规避竞争义务 [1] 对行业结构与参与者的影响 - 头部平台不必在灰色地带试探,中小企业不必担心被无底线挤压,资本不必再押注“垄断式赢家通吃” [2] - 利好中小商家与创业者,并将倒逼头部平台将资源投向硬核技术、产业互联网和真实价值创造 [2] - 指引并不否定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与网络价值,而是制止以垄断为名的掠夺式经营,鼓励大型平台转向开放、合规、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3] 估值与投资逻辑重塑 - 未来平台经济的估值逻辑将从“规模优先”转向“合规优先、效率优先” [3] - 能够建立完善合规体系、坚持公平竞争、深耕产业赋能的平台将获得更稳定的发展空间 [3] - 依赖排他、补贴、封禁、价格操控的模式将面临持续上升的合规成本与声誉风险 [3] 长期产业影响 - 指引将推动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更深层次融合,让数字技术真正服务于制造业升级、消费提质和就业扩大 [3] - 指引的意义在于为行业“定型”,划定公平竞争的底线,明确创新发展的上限,让平台在规则内大胆奔跑 [3] - 随着垄断红利消退,真正的产业竞争力才会显现,推动平台经济走向长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3]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细化垄断风险 为平台经营者划“红线”
央视网· 2026-02-13 17:56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于2月13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1] - 政策旨在支持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加强合规管理[1] - 最终目标是促进平台经济的创新和健康发展[1] 监管背景与必要性 - 互联网平台涉及多方主体,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1] - 平台经营者能够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影响平台竞争生态[1] - 平台经营者若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损害多方主体利益[1] 合规工作原则 - 平台经营者开展反垄断合规工作需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2] - 合规工作的目标是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2] 监管重点与风险细化 - 《指引》重点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各类垄断风险进行细化[2] - 为平台经营者划出了清晰明确的“红线”[2] 具体违规行为示例 - 《指引》列举了需重点防范的具体行为,包括限定价格、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3] - 列举的行为还包括“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3] - 这些指导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建议[3]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重要文件发布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16:31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 [1] - 指引回应了平台经营者对识别垄断风险、明晰行为边界的期待,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 [1] 反垄断合规管理原则与主体责任 - 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2] - 平台经营者需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并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 [2] - 平台经营者应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依法竞争、合规经营 [2] - 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2] 重点规定的垄断风险类型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 [2] - 指引为平台经营者划出了清晰明确的行为“红线” [2] 针对平台经济的新型垄断风险场景 - 《指引》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提出了8个具体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2] - 新型垄断风险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 - 这些场景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2] 发布背景与行业现状 - 互联网平台涉及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 [1] - 平台经营者能够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 [1] - 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 [1] - 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 [1]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列明平台“二选一”行为等风险示例
央视新闻· 2026-02-13 16:23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和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制定《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回应平台经营者对识别垄断风险、明晰行为边界的关切 [1] 政策背景与必要性 - 互联网平台涉及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能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其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损害多方主体利益 [1] - 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具有独特的竞争特点和规律,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且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 [1] 平台经营者的合规责任与原则 - 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1] - 平台经营者需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 [1] - 平台经营者应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1] 重点规定的垄断风险类型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划出清晰明确的"红线" [2] 具体行为边界与新型风险场景 - 《指引》将《反垄断法》的核心条款转化为具体可识别的行为边界 [2] - 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等,《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为平台经营者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2] - 8个新型垄断风险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
北京去年新设经营主体38.01万户
新浪财经· 2026-02-12 05:49
北京市场监管2025年工作总结与经营主体发展 - 2025年全年新设经营主体38.01万户,截至年底经营主体总量达286.97万户,同比增长6.83% [1] - 经营主体呈现量质齐升、结构优化态势,科技型企业占比超四成,近3年企业存活率均保持在75%以上 [1] 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 发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首创股权信托财产登记服务模式,发出首张个人独资企业转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 - 药品零售许可管理优化,全市药店连锁化率从58%提升至71% [1] - 信用修复“云服务”上线,8万户次经营主体实现信用“无感修复” [1] -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督促退费1.08亿元 [1] - 破解特医食品“进医院”难题,实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备案全程网办 [1] 综合监管效能提升 - 完善“扫码检查”机制,扫码率实现全覆盖,非现场检查量占比达70.6% [2] - 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无事不扰”清单覆盖企业55万户,“综合查一次”试点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 [2] 市场监管数智化转型 - 完善“1+5+N”工作体系,日常监管数字化支撑率达95%,数据总量突破61亿条,日均共享量580万余条 [2] - “市监小e”AI助手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持续推进 [2] 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 食品安全方面:出台全链条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农批市场“红灯机制”,试点猪肉追溯流通数据链,对校园餐推行“中央厨房+微厨房”模式,校外供餐企业加工视频接入数字化平台,向外卖平台开放餐饮许可数据接口 [2] - 药品安全方面:上线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开展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整治,推动药品经营企业100%扫码销售 [2] - 重点工业产品与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特种设备“一台一码”实现全覆盖 [2] 平台经济治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平台经济治理方面:聚焦住宿、餐饮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创新平台企业合规服务站和评价机制,加强8000余个重点直播间监管,出台直播带货合同示范文本,网约配送行业建成1249个“暖新”站点 [3] -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布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地方标准,推进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并打击失信违规发卡行为,集中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货值达1240万元 [3]
风口财评丨织密零工保障网,效率之上更有尊严
搜狐财经· 2026-02-11 23:55
公司举措 - 美团在春节临近时推出一系列针对留岗骑手的保障激励措施 包括提供各类现金补贴、发放超过30万张新春购物券 [1] - 公司将节日期间上浮的配送费全额给予骑手 部分区域留岗骑手还可获得5000元至10000元的额外跑单津贴 [1] - 美团近期将骑手大病保障延伸至其家庭成员 这被视为平台在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建设上一次务实而关键的深化 [1] 行业意义与模式探索 - 美团从参保补贴到家庭关怀的举措 表明平台企业正尝试以自身的方式在灵活就业生态中构建更具温度的安全网 [1] - 平台经济的这些实践 是对“效率优先”原始模型的一次修正 是对劳动者价值在算法与流量之外的重新确认 [1] - 头部平台持续加码权益保障 本身会带动行业标准的渐进提升 有助于构建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零工经济生态 [2] 未来发展与挑战 - 新就业形态的保障体系正面临从“有没有”到“优不优”的深刻转型 [2] - 真正的突破取决于“企业创新”与“政策设计”能否形成更强的协同合力 例如共同探索更灵活的缴费机制、与职业路径挂钩的技能发展支持 [2] - 构建平衡机制的终极目标 是为两亿灵活就业者提供稳定预期和职业尊严 这要求平台超越单纯的商业逻辑并承担更广泛的社会合作伙伴角色 [2] - 公共政策需要提供更清晰的框架 将企业的有效实践转化为可持续、可流转的制度安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