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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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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截止,抓紧确认!事关你的收入
中国基金报· 2025-12-28 22:43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需在此之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操作 [2][17]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若2025年信息在2026年无变化,可使用“一键带入”功能快速确认 [12][14] 各项扣除标准及细则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 [2] -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多子女家庭可叠加享受 [2] - **赡养老人**:赡养年满60周岁父母的纳税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需分摊该额度,每人每月扣除上限为1500元 [3] -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可扣除1000元 [4] -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工作城市不同,每月扣除标准分为三档:1500元、1100元或800元 [4] -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一次性扣除3600元 [5] - **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后,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 关键填报提示与操作流程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额度可由夫妻双方平均分摊或由一方全额申报,建议由收入较高的一方申报以最大化节税效果 [2] -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不可同时享受,纳税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在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或拥有首套住房贷款)选择填报其中一项 [4]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入口进行操作 [6] - 若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可在“填报记录”中找到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 [7] - 若需新增扣除项目,可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6”后按提示填报 [7]
财经老王丨年底别忘这一步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截止
搜狐财经· 2025-12-28 15:1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核心信息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纳税人需在此之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操作[1][8] - 专项附加扣除旨在减少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负,共计包含7个项目[1] 具体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提示进行操作[4] - 若往年信息无变化,可使用“一键带入”功能快速确认[4] - 若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如新增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或购房租房等,需手动修改或新增扣除信息[5] 各扣除项目标准与规则 - 子女相关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教育项目,每个子女每月可抵扣2000元,该额度为夫妻合计,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平均分摊,通常由收入较高的一方申报更为划算[6] - 赡养老人扣除: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若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3000元;若有兄弟姐妹,则需分摊该额度,每人每月扣除上限为1500元[6] - 住房相关扣除:房贷利息与住房租金扣除不可同时享受,纳税人在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可填报租房信息,若有首套住房贷款则可填报贷款利息信息[7]
本月底截止,抓紧确认!
搜狐财经· 2025-12-28 14:59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1]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6][11] 各项扣除标准与规则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孩每月2000元[1]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孩每月2000元[1] - 填写“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时,每个子女每月可抵扣2000元,多子女家庭享受的抵扣额度更高[1]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由夫妻双方共同享受,可选择平均分摊或由一方全额申报,建议由收入较高的一方申报更划算[1]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2] - 纳税人父母中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可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费用[2] -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额度,每人每月扣除上限为1500元[2]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2]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城市分档,标准为每月1500元、1100元或800元[2] -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不可同时享受[2] - 在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应填报住房租金扣除,如拥有首套住房贷款应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2]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2]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2]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针对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的部分进行扣除,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2] 信息确认与填报操作流程 - 确认操作需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 - 若之前已填报且2026年度无变化,可通过点击“一键带入”功能完成确认[2][9] - “一键带入”功能可将2025年填报的扣除信息带入到2026年继续使用[9] - 若需对已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如修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信息,需在“填报记录”中选择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2] - 若未填过或需新增扣除项目,可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6”,根据系统提示填报[2] - 家庭成员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或已失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无法被“一键带入”,需自行填报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12] -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参与人数已超过1亿人[4]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住房贷款利息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8 12:4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关于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操作指南与政策解读 重点指导纳税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并汇总了与生育、养育、教育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4][5][9][1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扣除标准为每月定额1000元 [4] - 扣除主体根据婚姻状况而定 纳税人未婚则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已婚可由夫妻约定选择一方扣除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方式不能变更 [4]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的 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标准扣除 或对各自住房分别按50%标准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且首套住房贷款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 - 填报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在“办&查”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并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和“2026”扣除年度 [4][5] - 填报前需准备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等资料 [5] - 填报过程中需确认房贷为首套住房贷款 填写本人及配偶信息、房贷详细信息 并选择扣除比例和申报方式 [6][7][8] 生育相关税收优惠 -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13][14]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8号) [15] -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15]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6 号) [1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7]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7] - 政策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 [2022] 8号)和《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 13号) [18][19]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9] - 涵盖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此标准执行 [19]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9] - 政策依据包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 [2018] 41号)和《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21]
年底别忘这一步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截止
搜狐财经· 2025-12-28 11:19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概述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旨在减少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负 [1] - 扣除项目总计有7项 [1] 2026年度信息确认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4] - 若往年信息无变化,可使用“一键带入”功能快速确认 [4] - 若信息有变动,如新增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或住房情况变化,需手动修改或新增 [4] - 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5] 各项扣除标准与填报要点 - 子女相关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教育专项,每个子女每月可抵扣2000元 [5] - 子女扣除分摊:该额度为夫妻合计,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平均分摊,通常由收入较高一方填报更为划算 [5] - 赡养老人扣除: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岁父母,每月可扣除3000元 [5] - 非独生子女赡养扣除: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1500元 [5] - 住房相关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两项扣除不可同时享受 [5]
员工修改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端信息如何同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7 09:4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内容为提醒纳税人关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截止日期以及澄清相关操作问题 同时介绍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常见误区 旨在提供税务办理指导和学习参考 [4][6][9]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办理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纳税人需抓紧时间办理 [4] - 对于9月换租且两处租房租期重叠的情况 文章通过问答形式提示纳税人 在“个税APP”中不能同时填写两处租房信息 [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满足两个核心前提 一是研发项目属于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 二是研发费用的归集需符合严格规定 [10] - 文章梳理了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需注意的五个常见误区 并引导读者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详情 [10] 税务登记相关规定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 需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一系列证件和资料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等 [8] - 省 自治区 直辖市税务机关有权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8]
2025年最后几天!这三件省钱的事抓紧办
搜狐财经· 2025-12-26 16:27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必须在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次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 [1]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七项 [1] - 信息无论是否有更新都需要进行确认或修改,正确填报后才能在次年足额享受政策福利 [1] - 若与家人共同填报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项目,需在允许扣除的标准内协商确认各自的扣除比例,避免重复申报 [3] 育儿补贴申领 - 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依申请发放,申领人应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4] -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 [4] -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补贴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 [4] - 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4] - 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4] - 申请可通过线上(支付宝、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或线下(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渠道办理 [6] 个人养老金缴存与税收优惠 -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7]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7] -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7] -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一站式”申报功能直接获取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并办理个税扣除,无需下载缴费凭证 [7][8] -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8] - 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存个人养老金,可在限额内据实享受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除 [8]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截止!需要注意这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17:3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解析 - 子女教育扣除: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同一子女的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4][5] - 子女教育扣除终止: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需及时在个税App录入终止时间,境外就读需上传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资料 [6][7] - 继续教育扣除:自学考试考生需在取得一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方可享受扣除,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9][10]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婚后购买住房,经约定可选择由一方扣除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双方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11][12] - 住房贷款与租金扣除互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3] - 住房租金扣除: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无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承租人一方填报扣除 [13] - 赡养老人扣除(非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500元,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 [13] - 赡养老人扣除(被赡养人范围):被赡养人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扣除条件 [14][15]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 政策延续与调整: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2][23] - 购置日期认定: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5] - 新能源汽车定义: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包括符合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由工信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 [25] - 车型目录管理:工信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享受减免的车型实施管理,购置列入《目录》的车型可按规定享受优惠 [26]
2025年最后几天!这三件省钱的事抓紧办→
搜狐财经· 2025-12-25 16:26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需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需在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次年享受内容进行确认 [1] - 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七项 [1] - 信息有更新需及时修改,无变动也需确认,正确填报后可在明年足额享受政策福利 [1] - 若与家人共同填报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项目,需在允许扣除的标准内协商确认各自扣除比例,避免重复申报 [3] 育儿补贴申领 - 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依申请发放,申领人应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3] -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 [3] -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3] - 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3] - 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3] - 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搜索“育儿补贴”小程序在线申请,或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5] 个人养老金缴存 -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6]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6] -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一站式”申报功能直接获取缴存信息办理扣除,无需下载并录入缴费凭证 [6] -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8] - 在12月31日前缴存个人养老金,可在限额内据实享受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除 [8]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法定免税项目及注意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09:15
增值税法定免税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项目免征增值税 [3]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以及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等项目同样免征增值税 [10]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以及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也属于法定免税项目 [10] - 具体免税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4] -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必须单独核算优惠项目的销售额,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5] -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但一旦放弃,除小规模纳税人外,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 -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个税APP确认或填报次年享受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 [12]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覆盖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13] -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3] -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即每年24000元,采用定额扣除方式 [14][18] - 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也比照执行 [17] - 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16] - 扣除方式可由父母一方选择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也可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1000元) [14][19][20]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4] - 子女在民办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均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21][22] - 对于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23] - 对于连续性的学历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如高中毕业到上大学之间的7-8月)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