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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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发布· 2025-08-15 16:33
民营经济地位与政策支持 - 党中央召开座谈会旨在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迎难而上 [3] - 党和国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将民营经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宪法和党章明确保障其平等地位 [4] - 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92%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企占比92%,贡献超50%进出口和税收、80%城镇就业 [7] 发展机遇与挑战 - 14亿人口超大市场、产业体系完善、新业态涌现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大发展空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健全提供制度保障 [8] - 当前挑战包括科技产业变革冲击传统民企、科技型/外向型企业困境、盲目多元化经营及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足 [8][9] - 困难属于改革发展中的阶段性现象,需通过企业转型升级、苦练内功解决,保持发展定力与信心 [9] 政策措施落实重点 - 破除市场准入障碍:加快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支持民企参与国家科技攻关和重大项目建设 [10] - 解决拖欠账款问题:政府/国企带头清欠,健全法律法规防止反复拖欠,同时防范民企间连环欠款 [11] - 保护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涉企执法,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11][13] 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 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参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7][18] -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优化股东行为与风险防范机制,重视接班人培养 [18] - 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底线,履行社会责任包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公益慈善 [19] 政企协同方向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干部需平衡担当与廉洁,企业家应杜绝围猎行为,双方坦荡交往 [13] - 分级分类解决难题:地方政府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加速落实,复杂问题明确时间表并沟通说明 [14]
拍案丨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最高法这起案件值得关注
新华网· 2025-08-12 14:04
案件背景与纠纷起源 - 河南省南阳市某房地产公司于2006年与政府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但项目因群众以征地补偿标准低为由阻扰施工并起诉而中断 [2] - 当地政府提出解决方案:由公司垫付增加给群众的征地补偿费用 同时承诺通过容积率、配套费政策优惠及出让另一处约40亩土地进行补偿 公司于2011年支付增加补偿费用1658万元及青苗补偿费24.7676万元后纠纷调解成功 [2] 法律介入与判决依据 -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 明确规定地方政府需履行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订立合同 不得以政府换届等理由违约毁约 [3] - 最高人民法院依据该法认定政府行政允诺具有公信力 不能成为"空头支票" 需综合允诺背景、内容合法性及协商过程认定责任归属 [6] 责任认定与赔偿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双方均有过错:政府因允诺细节未书面明确且未积极协商 企业因变更开发计划且沟通不畅 [6] - 2025年5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 判令政府部门承担1682.309万元总损失的一半即841.1545万元 并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 [7] 案件影响与法治意义 - 该判决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案例 彰显法院助推法治化亲清政商关系的态度 [1][7] - 企业负责人表示判决以法治力量为民营企业"撑腰" 体现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 [7] - 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权利与权力边界 行政机关需做到"清"与"亲" 企业无需因"怕得罪政府"而隐忍 [8]
拍案 | 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最高法这起案件值得关注
新华社· 2025-08-08 21:21
案件背景与争议 - 河南省南阳市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与政府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但项目因征地补偿纠纷被群众阻扰施工并起诉[2] - 当地政府提出解决方案 由公司垫付增加给群众的征地补偿费用1658万元及青苗补偿费24.7676万元 政府承诺通过容积率 配套费政策优惠和出让另一处约40亩土地进行补偿[2] - 公司2011年支付补偿费用后政府承诺始终未能全部兑现 公司2020年提起诉讼但一二审均败诉 最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 法律适用与判决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5月20日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审理此案 该法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履行政策承诺和合同 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 政府换届等为由违约毁约[3] - 法律同时规定因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的 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对损失予以补偿[3]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政府行政允诺具有公信力 不能成为空头支票 在无法履行时应认定过错成因和责任归属[3] 责任认定与判决结果 - 法院认定企业支付补偿费用是基于政府行政允诺 案涉征地补偿款的法定支付主体为南阳市政府[4] - 政府未能兑现容积率 配套费优惠等承诺 与企业变更开发计划 双方沟通不畅有关 认定双方均有过错[4] -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5月底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 判令政府部门承担1682.309万元损失的一半即841.1545万元 限期15日内支付[4] 法治意义与行业影响 - 案件判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针 彰显法院助推法治化亲清政商关系的态度[5] -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法治保障 通过判决让企业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5] - 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权利与权力边界 行政机关应当清亲结合 企业应当运用法治作为维权后盾[5]
郭永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
广州日报· 2025-08-06 10:01
营商环境优化措施 - 加强公检法协同联动,严格规范涉企执法,促进企业合规建设,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3] -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与港澳及国际交流合作,打造涉外仲裁标杆项目,建立接轨国际的仲裁机制和规则 [3] - 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惠企政策超市,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 [3] 制度创新与改革 -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 [4] -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破除生产要素使用和市场竞争的障碍 [4] - 推动数据、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自由高效流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4] 企业服务与支持 - 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和市场准入极简审批 [4] - 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物流、用工、用能等成本,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整治 [4] - 加强产业规划、政策供给、项目招引和要素配置,推动重大科研设施、中试平台、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 [4] 产业发展与生态 - 聚焦"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 [4]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常态化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工作 [4] - 加快打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4]
守住“亲”的温暖 明确“清”的边界(有所思)
人民日报· 2025-07-25 06:28
政商关系构建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需政商同向发力与纪检监察机关及职能部门协同推进 [1][2] -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过《意见》及指导案例以制度创新明确政商交往边界 融合纪法情理解决不易把握的情形 [1] - 晋江市纪委监委推动设立"企业服务中心" 提供全程帮办代办及政策咨询 打造"晋心晋力"营商服务品牌 [2] 政商交往原则 - "亲而不清"会导致利益输送与乱作为 破坏营商环境及政治生态 [1] - "清而不亲"表现为不作为 领导干部需了解企业情况以有效开展经济工作 [1] - 政商交往需"有交集不搞交换 有交往不搞交易" 实现"清而有为"与"亲而又清" [2] 政策与案例实践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 - 福建省制度设计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 为干部提供具体场景下的行为标准 [1] - 亲清政商关系能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并净化政治生态 需通过务实举措持续推动 [2]
福建出台文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发布20个指导案例 干净干事 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人民眼·作风建设)
人民日报· 2025-07-25 06:27
政商关系规范 - 福建省纪委监委2023年12月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及20个指导案例 明确"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原则 [1][3][4] - 调研显示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对《意见》知晓率分别达97.37%和91.95% 认为实践效果较好的占比超92% [1] - 制度通过5类20个高频场景案例 采用"交往情形+纪法评析"形式厘清模糊地带 如异地招商考察合规性判定 [7][8][9][10] 民营经济贡献 - 2023年福建民营经济贡献全省近70%GDP、70.6%税收、超70%科技创新成果及94%企业数量 [3] - 晋江市97%以上企业为民营企业 政商互动频繁但易受舆论影响 [17] - 华膜环保公司2024年营收有望突破2亿元 受益于园区"政务服务赶集日"等机制 [15] 企业服务实践 - 科技部门促成570多个产学研合作项目 金额超1.6亿元 如晋江市科技局走访500余家企业 [5] - 市场监管部门辅导阿石创公司修改申报材料130余处 助其以第一名获省政府质量奖 [12][14] - 陈埭镇通过产能对接会 帮助中小企业加入安踏等头部企业供应链应对订单下滑 [17] 制度创新方向 - 将推动新业态领域制度修订 如电商企业税务核算标准与实际不符问题 [18][19] - 建议健全容错机制 加大正面宣传 实现"亲而又清双向奔赴" [17][18][19] - 计划创新发展"晋江经验" 既防亲清不分 又防清而不为 [19]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以作风优良持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7-16 08:30
营商环境优化成果 - 党政机关作风重塑带来效能跃升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有力纠治 文山会海和检查考核明显减少 干部有更多时间下沉一线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4] - 企业"隐形负担"大幅减轻 不必要的接待应酬和摊派赞助显著减少 企业经营者能更专注于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 [4] - 政务服务改革成效显著 "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使办事环节简化 流程透明规则清晰 经营主体反映"心思更定干劲更足" [4] - 政务服务更加优化 形成"企业有困难部门齐帮忙"的广泛共识 许多地方开展"企业家接待日"等活动 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 [6] - 政商关系更加亲清 严查政商勾连案件 斩断利益链 同时厘清政商交往边界 使党员干部既大胆履职又守住底线 [6] - 制度机制更加健全 各地制定改进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规定 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 减少权力对经济的不当干预 [6][7] 当前存在的作风问题 - 部分干部存在"避责心态" 遇复杂问题能推则推 如"新官不理旧账"和审批环节的"中梗阻" 导致政策"空转"承诺"悬空" [8]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仍有差距 有的干部"清"有余而"亲"不足 服务企业不够积极主动 企业家反映交流沟通渠道不畅 [8] - 政策落地存在"温差"和"末梢堵塞" 宣传解读不到位申请流程复杂 小微企业常"看得见够不着" 个别窗口服务态度生硬业务不熟 [8][9] 纠治作风问题的措施 - 聚焦责任深化政治监督 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治监督清单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落实不到位问题 [12] - 聚焦重点靶向精准纠治 全面起底涉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开展"小切口"靶向整治 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13] - 聚焦日常做实监督管理 定期下沉一线与企业交流 广泛凝聚监督合力 对涉企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督 [13] - 聚焦履职尽责靠前监督 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联动督查 着力发现和纠治惠企政策落实打折扣等问题 [14] -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惩治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优先受理快速处置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14][15] - 聚焦源头防控深化治理 针对典型案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推动责任单位完善制度 开展行业性系统性整治 [15]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 以学促干破除思想壁垒 深学细悟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 扫除"官本位"思想 树牢责任意识 [15] - 以改增效攻克顽瘴痼疾 靶向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 建立政府履约督查机制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事项 [16] - 以制固本激发担当动能 细化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16] - 推动学习贯穿始终 督促党员干部学习作风建设重要论述 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7] - 动真碰硬查改问题 全面排查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建立台账对症下药集中攻坚 [17][18] -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对敢闯敢干的干部容错纠错 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正名 [18]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2025年4月18日)
河南日报· 2025-07-16 07:34
总体要求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 -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结合 [2] - 构建"有事不撒手、无事不插手、好事不伸手、难事不放手"政商新生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 工作任务 惠企政策落实 - 完善涉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推动政策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增强政策可及性 [3] - 建立清单化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加强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健全执行问责机制 [3] - 严禁有政策不告知、截留优惠政策,严禁搞选择性落实、打折扣搞变通 [3] 市场准入壁垒破除 -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全面排查限制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 [3] -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3] - 严禁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附加限制条件,严禁制定歧视性政策,严禁设置"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 [3] 政企沟通 - 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出台更多"合身""解渴""有感"的政策措施 [4] - 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做到有事即到、无事不扰、服务高效 [4] - 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严禁频繁打扰企业、增加企业负担 [4] 企业诉求解决 - 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功能,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4] - 完善企业诉求收集、转办、督办、反馈工作闭环,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4] - 严禁对企业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严禁不作为、慢作为 [4] 政务诚信维护 - 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完善政府立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5] - 建立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失信背后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 [5] - 严禁以班子换届、机构改革、岗位调整等为由"新官不理旧账" [5] 政务服务优化 - 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 [6] - 完善覆盖全省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6] - 严禁对企业故意刁难、冷硬横推,该一次性告知的不一次性告知、该一趟办成的让企业多趟办理 [6] 涉企执法规范 - 落实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和行为 [7] -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扫码入企",实施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7] - 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过罚不当、同案异罚、畸轻畸重 [7] 政商交往边界 - 全省党员、干部在与企业交往中,要牢记用权为民、担责成事、廉洁立身的道理 [8] -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8] - 严禁违规向企业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 [8] 廉洁自律 - 全省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培育良好家风 [9] - 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 [9] - 严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企业产品或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企业服务、使用企业劳务 [9] 组织保障 - 各地各部门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0] -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 [10] - 加强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把担当与自律统一起来 [10]
魏楚:透过三个关键问题,厘清《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来龙去脉
搜狐财经· 2025-07-11 15:51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与历史演进 - 法律出台具有历史一致性 历经30余年政策演变 分为快速发展(至2001年) 跨越式发展(2002-2012年) 高质量发展(2013年至今)三个阶段 [5] - 2002-2012年间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非公经济36条"等政策 构成法律雏形 [5] - 政策体系呈现横向协同特征 多部委联合发布政策覆盖人力资源 市场环境 资金支持等重点领域 [8] 法律核心内容与制度设计 - 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规范政府行为 使用"禁止""不得"等强制性措辞 [16] - 针对企业四大核心诉求:公平竞争(92%企业关注招投标限制) 权益保护(建立投诉平台需求) 融资支持(信贷额度问题) 科技创新(成本过高障碍) [16][20][22][24] - 要求6%未设合规体系的民营企业建立风控机制 推动高端化 智能化 绿色化转型企业占比近50% [26][33] 政策实施效果与企业反馈 - 2022年民营企业数量超3000万家 占全国企业总量92% 政策数量与新增企业数呈显著正相关(r>0) [11][14] - 法律出台后账款拖欠率下降 74%企业预期改善公平竞争 长期发展信心指数从3.1升至3.58(5分制) [28][31] - 高度乐观企业比例从6%跃升至26% 超半数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 [31][33] 制度创新与全球启示 - 通过"禁止/不得"(限制政府)和"鼓励/支持"(激活市场)的立法语言 动态调整政企边界 [33][34]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强调环保 社会责任与文化传统结合 [34][35] - 区别于西方企业制度 聚焦本土发展阶段需求 目标培育具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35]
从制度源起到全球启示,CCG午餐会名家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
搜狐财经· 2025-07-09 19:04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背景与意义 - 中国民营经济贡献显著:占50%以上税收、60%以上GDP、7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城镇就业、90%以上企业数量 [8] - 混合经济结构独特:民营经济占60%、国企占20%、外资企业占20%,外资企业贡献1/3进出口、1/4工业增加值、1/7税收及3000万就业岗位 [9] - 首次将民营经济保护提升至国家法律层面,打破制度壁垒,强化市场主体地位 [9][15] 法律核心内容与制度创新 - 法律框架:9章78条,涵盖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强调"平等""公平""同等待遇"原则 [17] - 公平竞争: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行政干预,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工程 [35][37] - 融资支持:完善信贷服务制度,降低民企融资成本 [41] - 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数字化转型 [43] - 权益保护:设立投诉维权平台,严禁非法收费,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 [39] 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与法律影响 - 2022年民企数量超3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量92% [30] - 2024年前四个月民企销售收入、民间投资、进出口同比均增长,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8][19][20] - 法律出台后企业信心显著提升:74%企业预期促进公平竞争,长期发展预期得分从3.1升至3.58 [47][49] - 企业转型加速:超50%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近50%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51] 历史演进与全球启示 - 政策演变三阶段:快速发展(至2001年)、跨越式发展(2002-2012年)、高质量发展(2013年至今),以《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非公经济36条"为基础 [24] - 政策协同特征:多部委联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联动配套 [27][29] -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结合传统文化与国情,强调环保、社会责任与公益慈善 [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