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
搜索文档
Is Viasat Stock a Buy or Sell After the CEO Sold Shares Worth $4 Million?
The Motley Fool· 2026-01-11 07:45
公司核心交易事件 - 全球卫星连接解决方案提供商Viasat报告了在股价大幅上涨一年后出现显著内部人士抛售 [1]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Mark D Dankberg于2026年1月6日通过SEC表格4备案间接出售了100,000股股票,总对价为400万美元 [1] - 交易基于SEC表格4的加权平均购买价格40.34美元计算 [2] 交易详情与背景 - 此次出售后,Dankberg的间接持股从交易前的1,534,993股减少至1,434,993股 [2][7] - 这是继2025年7月之后一系列大规模减持中的第二笔,此前曾出售200,000股,使其间接持股从1,734,993股累计减少了300,000股 [7] - 所有出售的股票均为间接持有,主要通过信托实体持有,不涉及直接所有权 [7] - 此次出售是根据2025年9月15日采纳的Rule 10b5-1交易计划进行的,属于预先确定的处置安排 [7] 公司财务与市场表现 - 公司市值为55.2亿美元,过去12个月营收为45.8亿美元,过去12个月净亏损为5.223亿美元 [4] - 截至2026年1月6日,公司股价在过去一年内上涨了361% [4] - 在截至9月30日的财年第二季度,公司销售额达到11.4亿美元,高于去年同期的11.2亿美元 [12] - 财年第二季度净亏损收窄至6140万美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为1.376亿美元 [12] - 股价在11月达到的52周高点43.59美元附近徘徊 [11] 公司业务概览 - Viasat是一家全球通信公司,专门提供先进的卫星和宽带解决方案 [6] - 业务组合涵盖固定和移动连接,利用专有技术和基础设施满足多个行业的复杂连接需求 [6] - 提供基于卫星的宽带互联网、机上连接、通信设备及相关技术解决方案,服务消费者、商业和政府市场 [8] - 收入主要来自基于订阅的卫星服务、设备销售和技术许可,依托专有的卫星网络基础设施和地面系统 [8] - 客户群包括住宅宽带用户、商业航空公司、海事运营商、企业和政府机构 [8] - 公司的规模和综合方法使其在不断发展的卫星通信市场中成为关键参与者 [9] 交易动因与市场时机 - 此次出售并非危险信号,因为交易是根据预先安排的Rule 10b5-1计划执行的,此类计划常用于避免利用内幕信息的指控 [10] - 出售后,Dankberg仍持有超过100万股股票,表明其并非试图抛售股票 [11] - 出售时机对Dankberg有利,因股价接近52周高点 [11] - 股价上涨得益于公司多次成功的卫星发射和政府合同的获取,同时营收也实现同比增长 [11] - 公司的成功导致股价上涨,使市销率接近过去一年的高点,因此当前是出售而非买入股票的时机 [12]
Is United Natural Foods Stock a Buy After a Director Purchased 17,000 Shares?
The Motley Fool· 2026-01-10 23:27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詹姆斯·C·帕帕斯在2026年1月2日至5日期间,于公开市场买入17,000股公司股票,交易价值约57.3万美元,这是其三年多来的首次公开市场买入,可能表明其对公司前景的看好[1][6] - 尽管公司近期季度销售同比微降0.4%至78亿美元,且在截至2025年11月1日的财年第一季度仍录得净亏损400万美元,但亏损已较上年同期的2100万美元有所收窄,且公司正在进行供应链改进和降杠杆努力[10][11] - 此次买入占帕帕斯报告总持股的8.4%,考虑到其近年多为仅限行政申报且公开市场活动有限,此次交易比例显著,增加了其通过JCP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间接持股至194,178股[2][6] 交易详情 - 交易涉及17,000股,交易价值约573,000美元,基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格4的加权平均购买价33.71美元[1][2] - 交易后,帕帕斯的直接持股为24,685股,价值约821,269.9美元(基于2026年1月5日收盘价33.71美元),间接持股为194,178股[2] - 此次交易发生在股价呈现积极势头时期,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股票一年总回报率为18.40%[4][6] 公司财务与业务概况 -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营收为317.5亿美元,但净亏损为1.01亿美元[4] - 在截至2025年8月2日的2025财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长2.6%至318亿美元,但财年以净亏损1.18亿美元结束[10] - 公司是北美领先的天然、有机、特色及传统食品杂货和非食品产品分销商,业务模式包括向零售商的批发分销和通过自有食品杂货店的零售板块,年营收超过310亿美元,员工超过28,000人[7][8] - 公司通过其规模和多样化的产品供应服务于广泛的零售和餐饮服务客户,其集成的批发和零售业务,结合自有品牌和增值服务,在分散且不断变化的消费格局中提供了竞争优势[9] 公司近期运营与战略 - 在2026财年第一季度,公司净杠杆率降至3.2倍,并致力于在2026财年末达到2.5倍的合理目标[11] - 公司正在投资供应链改进,这可能有助于其盈利状况,同时努力减少债务[11]
蒋伟,被重罚1462.92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6-01-10 23:10
内幕交易违法事实 - 蒋伟因内幕交易及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470.97万元 并处罚款1462.92万元 [1] - 相关公司于2023年11月公告因债权人申请进入预重整 并在预重整过程中引入重整投资人 该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 [1] - 引入重整投资人的进展构成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相关信息在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5月16日形成 于2024年7月2日公开 [1] 内幕交易行为细节 - 蒋伟于2024年6月26日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随后在2024年6月27日至7月1日期间控制使用本人及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 [2] - 蒋伟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将股票全部卖出 共计获利4,709,741.41元 [2] - 其交易行为被认定为明显异常 理由包括交易时点与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 交易习惯明显异常 以及买入意愿强烈 [2] 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罚 - 中国证监会认定蒋伟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2] - 处罚决定对蒋伟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709,741.41元 并处罚款14,129,224.23元 [3] - 对其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 另处罚款500,000元 两项合计没收违法所得4,709,741.41元 并处罚款14,629,224.23元 [3]
蒋伟 被重罚1462.92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6-01-10 22:32
【导读】蒋伟因内幕交易和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被没收违法所得470.97万元并罚款1462.92万元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蒋伟内幕交易行为和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709,741.41元,并处以14,629,224.23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和文件、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及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 定。 中国证监会认为,蒋伟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蒋伟内幕交易行为,没收 违法所得4,709,741.41元,并处以14,129,224.23元罚款;对蒋伟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处以500,000元罚款。综合前述两项,对蒋伟没收违法所得 4,709,741.41元,并处以14,629,224.23元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证监会表示,2023年11月,相关公司公告,因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对相关公司进行预重整。在 ...
蒋伟,被重罚1462.92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6-01-10 22:24
中国证监会处罚内幕交易案 - 蒋伟因内幕交易及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470.97万元 并处罚款1462.92万元 [1] - 处罚依据为《证券法》相关规定 蒋伟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4][5] 内幕信息及形成过程 - 内幕信息涉及某公司预重整及引入重整投资人事项 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3] - 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5月16日形成 于2024年7月2日通过公司公告公开 [3] 违法交易行为细节 - 蒋伟于2024年6月26日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随后在6月27日至7月1日期间控制使用本人及多个他人账户买入目标公司股票 [4] - 内幕信息公开后 蒋伟将所购股票全部卖出 共计获利470.97万元 [4] - 交易行为被认定为明显异常 具体表现为交易时点与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 交易习惯异常 且买入意愿强烈 [4] - 在自行买入的同时 蒋伟还建议他人买入同一公司股票 [4] 处罚决定具体构成 - 针对内幕交易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470.97万元 并处罚款1412.92万元 [5] - 针对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 处以50万元罚款 [5] - 两项合计 没收违法所得470.97万元 并处罚款1462.92万元 [1][5]
证监会重罚两起内幕交易,蒋伟赵伟合计被罚没2640万元
财经网· 2026-01-10 21:58
案件概况与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起内幕交易案件作出严肃处理 [1] - 两起案件均与一家上市公司预重整信息有关,涉案当事人蒋伟、赵伟合计获利逾647万元 [1] - 证监会最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合计罚没金额约2640.38万元 [1] 涉案公司与内幕信息 - 内幕交易所涉上市公司为*ST景峰(原“景峰医药”) [1] - 两起内幕交易均指向*ST景峰的预重整及引入重整投资人信息 [1][2] 当事人蒋伟内幕交易详情 - 当事人蒋伟为另一家上市公司昊海生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 - 蒋伟于2024年6月26日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1] - 2024年6月27日至7月1日,蒋伟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入*ST景峰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共计获利470.97万元 [1] - 在买入股票的同时,蒋伟还建议他人买入相关公司股票 [1] 当事人赵伟内幕交易详情 - 当事人赵伟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不晚于2024年5月17日知悉内幕信息 [2] - 2024年5月29日至6月27日,赵伟实际控制多个他人证券账户集中买入*ST景峰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共获利176.62万元 [2] 证据与认定 - 两起案件的违法事实均有相关公司公告和文件、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及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 [1][2]
最新内幕交易重罚落地!
上海证券报· 2026-01-10 18:59
1月9日,中国证监会同时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起内幕交易案件作出严肃处理。涉案当事人蒋 伟、赵伟分别利用上市公司预重整及引入重整投资人的内幕信息,在敏感期内进行股票交易,合计获利 逾647万元,最终被证监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合计罚没金额约2640.38万元。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蒋伟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70.97万元,并处以1412.92万元元罚款;对蒋伟 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综合前述两项,对蒋伟累计罚没1933.89万元。 昊海生科2025年12月24日公告表示,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主体为蒋伟先生个人,涉及的事项与公司无 关。蒋伟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造成重大影响。截至公告 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无独有偶,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内幕信息同样指向*ST景峰的预重整。赵伟是内幕信息知情 人,其不晚于2024年5月17日知悉内幕信息。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两起内幕交易均与一家上市公司预重整信息有关。 2023年11月,相关公司公告,因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对相关公司进行预重整。在预重整过程中, 相关公司引入重整投 ...
内幕交易获利超470万元,千万罚单来了
中国证券报· 2026-01-10 17:56
内幕交易案件概述 -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 蒋伟因内幕交易股票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4709741.41元 并处以14629224.23元罚款 [1][3] 内幕信息与交易行为 - 相关公司于2023年11月公告因债权人申请进入预重整 在预重整过程中引入重整投资人 该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及其重大进展 [1] - 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5月16日形成 并于2024年7月2日通过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开 [1] - 2024年6月26日 蒋伟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随后在2024年6月27日至7月1日期间 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 [1][2] - 内幕信息公开后 蒋伟将所购股票全部卖出 共计获利4709741.41元 [1][2] - 蒋伟在2024年6月27日开始买入相关公司股票的同时 还建议他人买入相关公司股票 [2] 交易行为异常性认定 - 证监会认定蒋伟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具体表现为交易买入时点与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 交易习惯明显异常 以及买入意愿强烈 [2] - 在听证过程中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有误等申辩意见 但证监会经复核认为认定具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 相关知情人士知晓内幕信息 且当事人所述交易理由不足以解释其异常交易行为 故不予采纳 [2] 处罚决定详情 - 针对蒋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709741.41元 并处以14129224.23元罚款 [3] - 针对蒋伟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证监会另处以500000元罚款 [3] - 综合两项处罚 对蒋伟的最终处罚为没收违法所得4709741.41元 并处以14629224.23元罚款 [1][3]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0 05:20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情况 - 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2月15日 [1] - 自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七大类主体 [2] - 自查结论显示,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9]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具体情况 - **陈松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达武直系亲属):在2025年6月9日买入7,700股,未卖出,期末持有7,700股 [3] - **邱彬彬**(原监事王培直系亲属):在2025年2月13日至9月12日期间,合计买入177,352股,卖出140,052股,期末持有37,300股,其已将相关交易所得上缴至上市公司账户 [3][4][5] - **冉海晓**(中介机构人员冉祖珑直系亲属):在2025年9月17日至9月25日期间,合计买入1,200股,卖出1,200股,期末持有0股 [6] - **江湘**(中介机构人员陈佳炜直系亲属):在2025年7月10日至8月19日期间,合计买入3,000股,卖出3,000股,期末持有0股 [7][9] - **黄玲连**(标的公司股东郑丽娜直系亲属):在2025年3月26日至11月7日期间,合计买入295,800股,卖出315,800股,期末持有80,000股 [9] - **郑一秀**(标的公司股东郑丽娜直系亲属):在2025年7月14日至10月30日期间,合计买入600股,卖出600股,期末持有0股 [10] - **黄雷威**(交易对方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建华直系亲属):在2025年4月8日至6月5日期间,合计买入7,200股,卖出7,200股,期末持有0股 [12] - **孟淑媛**(交易对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在2025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期间,合计买入300股,卖出300股,期末持有0股 [13] - **黄文芳**(标的公司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在2025年1月16日至8月4日期间,合计买入740,700股,卖出1,612,400股,期末持有0股 [15] - **方言**(交易标的公司董事):在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期间,合计买入100股,卖出100股,期末持有0股 [15][16] - **陈晨**(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陈松扬直系亲属):在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24日期间,合计买入13,800股,卖出13,800股,期末持有375,000股 [17] 相关机构买卖股票情况 -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说明,其自营业务账户和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17][18]
监管出手!三人内幕交易被罚
中国证券报· 2026-01-06 20:31
事件概述 - 安徽证监局对刘强、赵瑜、马进华三人利用淮河能源内幕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 淮河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淮河能源于2024年12月16日晚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斥资116.94亿元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89.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 该项目是安徽省内近年来规模较大的并购重组项目,旨在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2] - 该并购重组项目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24年6月19日,公开于2024年12月16日晚[2] 涉案人员交易详情与处罚 - **马进华**: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使用“姜某亮”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淮河能源13.83万股,累计买入金额48.97万元,全部卖出后盈利7.28万元[2];安徽证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8万元、并处70万元罚款的决定,罚没合计77.28万元[3] - **刘强**: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曹某云”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淮河能源163.98万股,累计买入金额663.57万元,全部卖出后亏损27.52万元[3];安徽证监局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3] - **赵瑜**: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多次联络接触,交易时点与联络时点高度吻合,于2024年12月13日、16日买入淮河能源47.65万股,买入金额205.65万元,卖出后亏损50.92万元[4];安徽证监局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100万元罚款[5] 监管立场与处罚依据 - 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行为持“零容忍”立场,清晰传递“内幕交易红线不可碰”的信号[1] - 内幕交易盈亏不影响违法认定,无论是否参与核心决策、交易是否盈利,只要实施内幕交易行为即构成违法[3] - 处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6] - 对于与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交易行为异常的当事人,即使否认知悉内幕信息,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证据规则推定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