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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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仓被提起公诉
中国基金报· 2025-08-29 11:18
案件背景 -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 -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 职务犯罪详情 - 利用担任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商丘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3] - 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3] - 离职后利用原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地位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3] 违纪行为 -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6] -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6]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6] - 贪婪腐化退而不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企业经营土地整治房地产项目开发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6] 案件时间线 - 2024年10月17日被查2025年4月7日被开除党籍[4] -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6] 个人背景 - 1955年10月29日生河南西峡县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1981年6月入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6] - 曾任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商丘市委副书记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商丘市委书记[7] - 2008年任河南省副省长2012年任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2013年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18年卸任[7]
穿透租赁表象识别受贿本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8-27 09:34
案件背景 - 甲作为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乙控制的B建筑公司提供帮助[2] - 乙作为B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期承接A市市政工程并多次表示希望答谢甲[2] - 甲以朋友名义购入临街毛坯商铺但因位置不佳长期未能出租[2] 交易结构 - 甲邀请乙查看商铺并提出希望乙物色承租方乙主动表示由B公司承租作为感谢[2] - 双方约定月租8000元年租9.6万元租期五年按年支付并以甲朋友名义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2] - B公司通过账户支付"租金"至甲朋友账户最终转入甲个人账户2020至2023年共支付38.4万元[2] 行为特征 - B公司未实际使用商铺未协调开通水电气且甲得知后未提出异议[2] - 租赁关系缺乏真实性乙无真实租赁需求商铺长期保持毛坯空置状态[2][5] - 甲单方面确定租金价格完全规避房屋空置和市场波动风险[5] 法律定性 - 甲乙双方主观上均明知租赁关系系掩盖权钱交易的伪装[4][5] - 38.4万元"租金"实质是甲职务行为的对价符合受贿罪主客观要件[4][5] - 受贿数额应全额认定无需扣除市场价因租赁关系完全缺乏真实性[6]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原副总经理宋全安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央视新闻· 2025-08-16 17:58
案件判决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全安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对宋全安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事实 - 2017年至2023年宋全安任中财荃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在2017年11月与其他公司合作中未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违反规定以明股实债方式投资5000万元 [3] - 未履行分层风险控制和投后管理职责,未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管,导致2019年9月其他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中财荃兴资本实际经济损失2363.7785万元 [3] 受贿事实 - 2016年7月至2022年5月宋全安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入职、职务晋升及日常工作提供帮助 [4] - 2018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先后3次非法收受55万元 [4] 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宋全安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 [4] - 鉴于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4]
光大信托原董事长闫桂军受审 受贿2亿违规放贷63.9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8-08 15:23
案件审理概况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1] 受贿指控详情 - 2002年下半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发展、入职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 [2] -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1万余元 [2] 违法发放贷款指控 - 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任职期间明知相关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规审批 [2] - 指使下属办理信托计划等项目并向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63.9亿余元 [2] 滥用职权指控 - 2020年5月至7月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转让 [2] - 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以远期方式转让给不具备战略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2] 庭审进展 - 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并经控辩双方质证 [3] -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3]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陈少荣、彭红圃、王川、陈波、蔡光辉决定逮捕
央视网· 2025-08-04 16:43
案件概述 - 检察机关依法对五名官员决定逮捕,案件均处于进一步办理中 [1] 贵州省涉案人员 -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少荣(正厅级)涉嫌受贿案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波(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 - 贵州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蔡光辉涉嫌受贿案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 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案人员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彭红圃(副厅级)涉嫌受贿案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王川涉嫌受贿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 [4]
检察机关依法对赵金云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
央视新闻· 2025-07-30 10:04
案件进展 - 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赵金云涉嫌内幕交易案由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两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并案审查后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 涉案人员及职务 - 赵金云曾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甘肃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甘肃省政府副省长 [2] - 包东红(赵金云丈夫)曾任甘肃省敦煌市委副书记 市长 市委书记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甘肃省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书记 副局长 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 局长 [2] 涉案罪名 - 赵金云及其丈夫包东红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共同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2] - 赵金云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 情节特别严重 [2] - 检察机关依法以受贿罪 内幕交易罪追究赵金云刑事责任 [2]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快讯· 2025-07-22 17:02
司法案件判决 -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追缴在案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 2007年至2024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企业经营 项目承揽 业务推广 职务晋升等事项帮助 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245万余元 [1]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但鉴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部分未掌握事实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 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 依法从轻处罚 [1] 案件审理过程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出示证据 控辩双方质证并发表意见 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2] - 庭审中刘志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庭审 [2]
骆玉林,死缓!
券商中国· 2025-07-14 18:40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骆玉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 [1] - 被告人骆玉林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 [1] - 追缴在案的骆玉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犯罪事实 - 1997年至2023年期间 骆玉林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 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亿余元 [2] - 2013年至2014年 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 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情节特别严重 [2] 判决依据 - 法院认定骆玉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 - 鉴于骆玉林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 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 具有法定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3]
骆玉林,一审被判死缓
财联社· 2025-07-14 17:11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骆玉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1] - 被告人骆玉林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 [1] - 追缴在案的骆玉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犯罪事实 - 1997年至2023年骆玉林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亿余元 [2] - 2013年至2014年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2] 法院认定 - 骆玉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3] - 骆玉林内幕交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 [3] - 鉴于骆玉林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受贿、内幕交易案一审被判死缓
快讯· 2025-07-14 17:04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骆玉林因受贿罪和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 [1] - 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1] - 追缴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案件事实认定 - 1997年至2023年,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 - 在此期间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亿余元 [2] - 2013年至2014年,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2]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为骆玉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 - 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