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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ETF开展质押式回购即将正式实施
快讯· 2025-05-26 14:12
信用债ETF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 - 信用债ETF试点开展交易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拟于近日正式实施 [1] - 多家公募机构此前申报的信用债ETF符合条件将被正式纳入回购质押库 [1] - 中国结算发布通知允许符合条件信用债ETF产品试点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 [1] 参与机构及产品 - 平安公司债ETF、易方达公司债ETF、海富通信用债ETF等多只产品满足纳入回购质押库条件 [1] - 多家公募机构已启动旗下信用债ETF作为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的申请 [1]
货币市场日报:5月21日
新华财经· 2025-05-21 21:38
货币政策操作 - 人民银行开展157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1.40%持平,当日净投放650亿元[1] - 逆回购到期920亿元,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650亿元[1] 银行间市场利率 - 隔夜Shibor持平报1.5090%,7天Shibor下跌0.70BP至1.5490%,14天Shibor下跌0.30BP至1.6470%[1][2] - 1个月Shibor上涨0.20BP至1.6150%,3个月上涨0.20BP至1.6400%,6个月上涨0.10BP至1.6530%[2] - 9个月Shibor上涨0.40BP至1.6690%,1年期上涨0.30BP至1.6740%[2] 质押式回购市场 - DR001加权利率下行0.8BP至1.5086%,成交额减少2328亿元[4] - DR007利率下行1.5BP至1.5709%,成交额减少228亿元[4] - DR014利率下行1.8BP至1.6585%,成交额增加87亿元[4] 同业存单市场 - 当日发行102只同业存单,实际发行量1556亿元[9] - 1个月国股存单收益率下行1BP至1.59%,6个月上行1BP至1.67%[10] - 1年期大行国股存单收益率上行0.5BP至1.69%,1Y-1M利差扩大1.5BP至10BP[10] 银行业动态 - 7家股份制银行跟进下调存款利率,1年、2年期定期利率均下调15BP[12] - 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提出23项措施增加融资供给[12]
贝瑞基因实控人353.5万股被裁定强制变现 近4年连亏
中国经济网· 2025-05-19 16:07
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 - 公司控股股东高扬持有31,988,723股(占总股本9.05%),其中3,535,214股被成渝金融法院裁定强制变现[1] - 执行原因为高扬未履行与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裁决,质押股份总数31,988,723股[1] - 本次被执行股份已于2023年8月27日前质押,处置程序符合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控制权[2]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10.78亿元,同比下降6.36%,连续四年下滑(2021-2023年分别为14.22亿/13.68亿/11.51亿)[4] - 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92亿元,较2023年亏损4.27亿元收窄54.96%,但已连续四年亏损(2021-2023年分别亏损1.17亿/2.49亿/4.27亿)[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024年为8,797万元,同比下降20.75%,但较2022年2,118万元显著改善[4] 股权结构 - 高扬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侯颖为一致行动人[3] - 本次股份强制变现后,高扬持股比例将从9.05%降至约8.4%(假设全部执行),仍保持控股地位[1][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 - 湖北宏泰集团将持有的350,000,000股湖北能源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23年4月26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4月26日 [1] - 2024年4月,湖北宏泰集团申请延期购回该部分股票,购回日延至2025年4月26日 [2] - 2025年4月,湖北宏泰集团再次申请延期购回该部分股票,购回日延至2026年4月26日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湖北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湖北能源股份的累计质押情况未披露具体数据 [4] 其他说明 - 湖北宏泰集团所持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湖北能源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4] - 若质押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备查文件 - 湖北宏泰集团关于湖北能源股份质押展期的告知函 [5]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
多家券商涉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中介机构风控短板亟待补齐
上海证券报· 2025-04-29 04:33
券商诉讼高发领域 - 证券虚假陈述、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交易纠纷是券商诉讼高发领域 [1] -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券商因未审慎执业、勤勉尽责遭到投资者连带索赔 [1]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因市场波动或股价下跌易引发违约风险 [7][8]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详情 - 东兴证券、广发证券涉及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1] - 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涉及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1] - 美尚生态2012年至2020年上半年虚增4.57亿元净利润,占净利润比重超四成 [3] - 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占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比例最高达5774.38% [3] - 招商证券被中安科索赔15亿元,称未履行财务顾问职责 [4] - 招商证券对中安科提起追偿权之诉,案件尚未开庭 [4]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 - 东方证券与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纠纷涉及待偿还本金6.53亿元及利息等费用 [7] - 国海证券2024年7至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343.55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5507.66万元 [7] - 国海证券2024年4至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6亿元,减少当期净利润1.09亿元 [7] 中介机构责任与法律背景 - 证券法第24条、第163条规定券商承担"过错推定"连带责任 [5] -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司法解释取消虚假陈述起诉前置条件,导致案件数量增加 [5] - 中介机构因熟悉上市公司情况且提供投资决策依据,需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6] 行业建议与风控措施 - 券商需完善数字化监控系统,实时追踪质押资金使用及风险变化 [8] - 强化内部控制体系,持续跟踪质押客户资金状况,确保风险可控 [8]
刚刚!中国结算,三箭齐发!
券商中国· 2025-03-21 19:14
文章核心观点 3月21日晚间中国结算出台三项举措助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包括允许信用债ETF试点开展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暂免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1][2] 进一步补齐信用债ETF发展短板 - 3月21日中国结算允许符合条件的信用债ETF产品试点开展交易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明确资格标准、申请与受理程序及持续期管理要求等事项 [4] - 此举满足市场对信用债ETF入库开展回购交易的需要,有助于提高产品流动性、吸引力和交易活跃度,推动二级市场建设,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支持企业债券发行融资并降低成本 [4] - 近年来我国债券ETF市场规模及成交快速增长,全市场债券型ETF规模已突破2000亿元,信用债ETF纳入质押式回购后市场将迎来更好发展 [5] 进一步拓宽受信用保护债券回购范围 - 3月21日中国结算修订发布《暂行办法》,再次放宽受信用保护回购担保品范围至主体AA级债券 [7] - 自2021年受信用保护回购业务推出以来,已有11家机构申请成为合格创设机构,支持60多家企业发行超1000亿元债券融资 [7] - 本次拓宽范围将更好满足中小民营企业债券回购需求,促进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发展,便利发行人债券融资 [8] 进一步降低债券发行人融资成本 - 3月21日中国结算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人服务费,继续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服务费及债券结算费 [10] - 近年来中国结算陆续实施多项债券发行人降费措施,此次扩大暂免范围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继续暂免债券结算费有利于提高市场活力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