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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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异动 | 今日起“戴帽”,ST惠伦复牌一字20CM跌停
格隆汇APP· 2025-12-11 11:48
公司股价与市值变动 - 公司股票开盘一字板跌停,报9.06元,总市值25.24亿元 [1] 公司监管与调查情况 - 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1] 公司股票交易状态变更 - 公司股票自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1天 [1] - 公司股票将于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 [1] - 公司股票简称将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惠伦” [1] -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惠伦晶体自12月11日起“戴帽”ST 从资金占用到系统性造假、三年造假链条曝光
新浪财经· 2025-12-10 17:33
公司违规与监管处罚 - 公司因2020年至2022年期间的资金占用及财务造假等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自12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惠伦” [1][6]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7家外部公司支付款项,资金最终被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赵积清的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当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但该重大关联方资金往来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2][7] - 为掩盖资金占用,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手段包括通过向供应商付款后在账面虚构资产再结转成本以虚增成本,以及通过签订虚假订单、对未提货产品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导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2][7] 处罚详情与公司现状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赵积清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其他四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540万元罚款,罚单总额达1140万元 [3][8] - 监管明确指出上述情况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因此实施的是“其他风险警示”(ST)[3][8] - 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承压,已连续三年(2022-2024年)亏损,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22亿元,归母净利润为-7611.94万元,销售净利率为-18.03% [3][8] - 在被实施风险警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2月9日),公司股价报收11.33元/股 [3][8] 公司回应与后续安排 - 公司董事会公告表示,作为违规源头的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于2025年3月全部归还,公司将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 [4][9] - 根据规定,公司申请撤销ST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对涉及处罚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是自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承诺将在满足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 [4][9] - 公司股票于12月10日停牌一天,12月11日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创业板标准的20% [4][9] 事件背景与人物动态 - 此次处罚源于2025年4月,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8] - 在调查开始前,赵积清已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3月先后辞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职务,逐步淡出管理层,其曾两度筹划转让公司控制权但均未成功 [3][8]
天风证券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此前受损股民可登记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0 17:27
公司股价与市值 - 2025年12月9日,天风证券股价报收于4.29元/股,当日振幅为1.6% [1][7] - 公司最新市值约为432亿元 [1][7] 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25年11月28日晚间,天风证券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提供融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7]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为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 [1][7] - 立案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1][7] 立案潜在原因与历史背景 - 市场分析指出,立案原因可能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原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有关 [2][7] - 公告显示,原股东“当代系”在2020年至2022年间曾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虽已全部归还,但监管机构仍可能对此历史违规进行追溯 [2][7] - 目前,湖北国资宏泰集团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7] 投资者索赔相关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2][8] - 暂定索赔条件为:在天风证券上市后至2025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3][9] - 投资者参与索赔需准备材料包括:买卖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查询单 [3][4][5][9][10][11]
海德股份及实际控制人遭证监会立案,受损投资者维权征集启动
新浪财经· 2025-12-10 17:22
公司近期动态与监管情况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9] - 根据东财Choice数据,2025年12月2日,公司融资余额为1.77亿元,较前一日下降4.53% [1][8] 投资者索赔相关信息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指出,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 [3][10] - 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4][11] - 投资者维权需准备材料包括:股票交易对账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加盖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单 [4][5][6][11][12][13]
惠伦晶体(300460)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启动
新浪财经· 2025-12-10 17:22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9日晚,惠伦晶体(300460)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6]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一:未披露资金占用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1][7] -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净资产的5.12%[1][7] - 截至2025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1][7] - 根据规定,该事项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但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予披露,构成重大遗漏[2][8]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二:虚增成本费用与收入 -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账面虚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3][9] - 通过结转成本和摊销费用,虚增2021年成本费用约863.91万元,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约863.91万元;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约2395.47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约2395.47万元[3][9]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通过三种方式虚增营业收入:1)与7家客户签订虚假订单、虚构业务单据并虚假发货;2)对3家客户未实际提货的产品确认收入;3)对多确认的收入未进行冲减处理[4][10] - 以上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548.9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约840.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1708.48万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约6233.3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约4101.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2131.41万元[4][10] - 上述结转的营业成本中,有约123.16万元与资金占用形成的材料采购结转的成本相重叠[4][10] - 综合影响下,公司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5][11]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约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约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5][11] - 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5][11]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诉讼[1][6] - 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并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及接受投资者委托[1][7]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5][11]
惠伦晶体将被ST,涉嫌财务造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0 14:32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风险警示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多名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虚增成本费用 虚增收入等行为 致使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赵积清等5名当事人给予警告 合计处以840万元罚款[1] - 公司股票自12月10日起停牌1天 12月11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惠伦”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1][6] 资金占用及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20年 公司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 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赵积清本人等关联方银行账户 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2] -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资金占用 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 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予披露 构成重大遗漏[2]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 在账面虚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3] - 通过结转原材料成本和摊销费用 虚增公司2021年成本费用863.91万元 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863.91万元 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2395.47万元 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2395.47万元[3] - 2021年、2022年 公司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 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4] - 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6233.36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15.79%[4]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 2022年虚减利润140.89万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0.91%[4] 公司背景及近期状况 -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专注压电石英晶体频率元器件行业超20年[2] -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广东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主要产品为SMD谐振器、TSX热敏晶体、TCXO振荡器和OSC振荡器[2] - 石英晶体元器件是电子整机的“心脏” 广泛应用于电子学、通信工程、计算机、航空航天及消费类电子产品中[2] - 今年前三季度 公司营收4.22亿元 同比下滑4.67% 归母净利润为-7611.94万元 上年同期盈利170.42万元[6] - 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 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6]
年报虚假记载!300460,停牌一天,12月11日起被“ST”
证券时报· 2025-12-10 06:55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2020年以采购设备、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赵积清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该事项在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构成重大遗漏[2] -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账面虚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通过结转成本和摊销费用,虚增2021年成本费用863.9万元(虚减利润总额863.9万元),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2395.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395.5万元)[2] - 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与客户签订虚假订单、虚构业务单据、虚假发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5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08万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131万元[3] - 综合来看,公司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导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 监管处罚决定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3] - 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韩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姜健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4] 股票交易影响 - 由于上述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4] - 公司股票自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12月11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惠伦”,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4] - 根据停牌前数据,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33元,当日上涨0.63元,涨幅5.89%,成交金额5.51亿元,换手率17.55%[5]
300460,将被ST!
中国基金报· 2025-12-10 01:32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惠伦晶体自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为ST惠伦 [2] - 公司于12月10日停牌一天,停牌前12月9日收盘股价为11.33元/股,总市值为31.82亿元 [4]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 [7] - 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采购和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15.79%) [7] - 公司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6.13%),2022年虚减利润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0.91%) [7] 监管处罚与后续处理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赵积清等5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合计处以840万元罚款 [8] - 根据监管认定及上市规则,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0] - 公司需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包括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且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12]
年报虚假记载 300460“戴帽”
上海证券报· 2025-12-10 00:26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因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惠伦” [2]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5年12月11日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 - 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遭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5] 资金占用详情 - 2020年,公司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6] - 2020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发生额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5.12% [6] -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资产等方式虚增成本费用,其中2021年虚增成本费用863.91万元,虚减利润总额863.91万元;2022年虚增成本费用2395.4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395.47万元 [6] 财务造假详情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通过三种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与7家客户签订虚假订单并虚假发货;对3家客户未实际提货的产品确认收入;对多确认的收入未进行冲减处理 [7]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840.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08.48万元 [7]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4101.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131.41万元 [7] - 连续两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近9000万元,其中部分虚增营业成本(123.16万元)与资金占用形成的材料采购结转成本相重叠 [6][7] 相关责任人认定与处罚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组织、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并因组织、指使资金占用行为被单独认定 [8][9]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分管销售和采购)以及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负责财务管理)被认定为知悉并参与虚构业务、未勤勉尽责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8]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2020年)和时任总经理韩继玲(2021年、2022年)因未勤勉尽责,被分别认定为相应年度报告存在问题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8] - 监管层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9] - 监管层拟对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款2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 [9] - 监管层拟对韩巧云、邓又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韩继玲处以80万元罚款;对姜健伟处以60万元罚款 [9][10] 公司后续措施 -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遵守法规,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和风险合规意识 [10] - 公司将加强措施,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0]
300460 将被ST!
中国基金报· 2025-12-10 00:23
公司股票状态变更 - 公司股票自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惠伦[2] - 公司股票于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2] - 停牌前12月9日收盘股价为11.33元/股 总市值为31.82亿元[2]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构成重大遗漏[5] - 2020年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 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 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5] - 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存在虚假记载[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6]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6] - 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6] 监管处罚与处理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300万元罚款[6] - 对赵积清等5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 合计处以840万元罚款[6]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7] - 相关行为未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7] 后续安排与影响 - 关联方已于2025年3月归还上述占用的资金及利息[5] - 公司需在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条件包括对相应年度财报进行追溯重述 且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