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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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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管理行为,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各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了解并保护其合法权益[2] - 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需遵守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4][5] - 禁止行为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股价承诺及歧视中小股东等[3] 信息披露规范 - 自愿性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平原则,保持完整性与一致性,避免选择性披露或与法定信息冲突[15] - 预测性信息需以警示文字列明风险因素,重大变化时需及时更新披露内容[16][17] - 若在投资者活动中意外泄露重大信息,需立即通过指定媒体公告并在次一交易日前正式披露[14][18] 投资者沟通渠道 - 公司应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电话、现场会议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消除参与障碍[19][24] - 官网投资者专栏需公示投诉渠道及处理流程,避免刊登第三方分析报告以防误导[26][27] - 互动易平台回复需基于事实,不得夸大或与公告冲突,重要问答需显著刊载[31][32] 专项活动管理 - 投资者说明会需在现金分红不足、重组终止等情形下及时召开,出席人员需包括董事长等核心管理层[34][35] - 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内幕信息,调研记录需经签字确认并留存至少3年[42][43][73] - 投诉处理需15日内反馈受理情况,60日内办结,复杂事项可延长30日[54][55] 第三方机构合作 - 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时需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其代表公司发表经营预测[61][63] - 禁止向分析师提供未公开信息,出资委托的分析报告需显著标注委托关系[65][67] - 媒体宣传需区分付费内容与独立报道,重大信息不得通过非公告形式提前披露[71][72]
豪鹏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市场认同,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目标[2] - 管理活动遵循四大原则: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诚实守信(规范运作)[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九大方面: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4] - 采用多元化沟通渠道:官网专栏、电话/传真/邮箱专线、业绩说明会、路演及现场参观等[5][6] - 信息披露优先级要求:指定媒体披露优先于其他公共渠道,禁止以新闻发布替代正式公告[3] - 业绩说明会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需提前公告时间/主题,并开通投资者提问渠道[7] 组织架构与职责规范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8] - 工作人员需具备四项核心能力:法律/财务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全面了解行业及公司情况[8] - 禁止行为清单: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股价预测或承诺等八类情形[10] 互动易平台管理细则 - 平台回复需遵循七项规范:不涉未公开信息、不选择性回复、不迎合市场热点、充分提示风险等[12][13] - 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回复内容需与法定披露信息一致且避免误导性表述[11][15] - 对市场质疑或敏感问题需谨慎回应,不得夸大事实影响股价[15] 配套机制与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制度,保存活动记录/演示文稿等资料至少3年[9][11]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培训、危机处理等活动,但顾问不得代公司发言[11] - 定期对董事、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提升合规披露意识[9]
透过数据看“十四五”答卷: 夯实市场之基 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证券时报· 2025-07-02 02:29
"十四五"规划与资本市场改革 - "十四五"规划提出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及提升金融监管透明度[1] - 资本市场迈向全面注册制,放宽准入门槛同时强化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要求[1] - 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强化推动A股市场整体质量提升[1] ESG信息披露进展 - 2024年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率达45.7%,较2020年提升超17个百分点[2] - 银行业ESG披露率连续多年保持100%,非银金融行业2024年披露率达84.52%(较2020年+7个百分点)[2] - 央企上市公司2024年ESG披露率达95.1%,较2020年提升37个百分点[3] - A股公司获ESG评A级及以上占比达20.08%(较2020年末+10个百分点),央企占比近55%(较2020年末+35个百分点)[3] - MSCI报告显示2024年26%中国公司ESG评级上调,AA与AAA级占比达8.9%(2020年仅1.4%)[3] 投资者关系管理改善 - "十四五"时期投资者提问平均回复周期缩短至10天(较"十三五"缩短16天),有效回复率67%(+10个百分点)[4] - 市值管理类提问有效回复率接近80%(+19个百分点),2025年回复周期缩短至7天且有效回复率达85%[4] - 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司占比超四成(2325家),较2020年末增长超200%[5] - 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公司占比年均值达82.26%(较"十三五"+50个百分点)[6] - 获调研公司占比年均值89%(较"十三五"翻倍)[6] 上市公司质量五大变化 - 信息披露考评A/B级公司占比85.09%(2023年),A级占比超18%[7] - 资产负债率中位数年均值39.95%(较"十三五"-1个百分点),2025Q1降至39.74%[7] - 人均创收均值超210万元(较"十三五"+20%)[8] - 存货/流动资产比值中位数2024年降至17.79%,现金流净额中位数增至1.37亿元(较2020年+4.5%)[8] - 2024年新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90%,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值占比超40%[8] - 2024年分红/回购规模创新高,2025年市值管理类回购金额大幅提升[8]
科思科技: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媒体采访与投资者调研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行为,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公平性,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1] - 适用范围包括接受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 [2] - 核心目标为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与价值认同,同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3] 重大信息定义与披露原则 - 重大信息涵盖财务业绩、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经营计划、诉讼仲裁等七类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4] - 接待工作需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六大原则 [5] - 禁止选择性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5] 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6] - 非授权部门及人员不得参与接待工作,日常业务往来中需婉拒敏感问题回答 [6] - 公司需对全员进行投资者关系培训,重点提升董事、高管与核心人员的合规沟通能力 [7] - 接待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熟悉法规、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及良好品行 [9] 活动形式与流程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暂停所有采访及调研活动 [1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仅限讨论已公开信息,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高管及中介机构代表 [11] - 现场调研需提前预约并登记,来访者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公司需保存会议记录及录音等资料 [15][16] - 媒体采访需提前提交提纲,公司拟定应答材料并核查最终报道内容 [17][18] 信息保密与合规控制 - 禁止通过非正式渠道(如社交媒体)泄露未公开信息,需监控核心人员网络行为 [8] - 特定对象发布的报告或新闻稿需经公司核查,发现错误或未公开信息需立即纠正或公告 [20] - 商务谈判中若需披露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交易公司证券 [23] 特殊情况处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意外泄露时需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同步要求相关方停止交易 [25] - 违反制度导致损失的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0][31] - 股东大会通报未公开信息的,需与决议公告同步披露 [24] 附件与操作细则 - 预约需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证券事务部,提供采访提纲并填写登记表及承诺书 [12] - 现场接待需核对来访者身份,保存承诺书及身份证明,安排专人陪同并限制提问范围 [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需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附件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 [26]
科思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加强互动 [2][3] -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市场支持,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 [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选择性披露或误导行为 [3][5]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涵盖在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 [6]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如并购重组)、ESG信息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7] - 需特别说明公司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但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7][12] 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多渠道开展活动,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便利性 [8][9] - 重大事项受质疑时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应出席并实时回应焦点问题 [12][15] - 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活动记录,包含问答内容、演示文稿及是否涉重大信息的说明 [16][19] 信息披露规范与限制 - 法定信息披露需优先在指定媒体发布,其他渠道内容不得与之冲突或提前泄露未公开信息 [11][12] - 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需谨慎客观,禁止使用夸大性语言或迎合市场热点影响股价 [12][21] - 特定对象调研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公司需存档沟通记录并核查外部报告准确性 [40][4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统筹执行,其他部门需配合提供经营财务等基础信息 [20][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认知、财务法律知识及证券市场经验 [21]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但公司内部需建立信息归集机制确保数据一致性 [22][24] 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 媒体负面报道、重大诉讼或监管处罚等事件需及时评估影响,通过公告或公开信等方式降低市场波动 [53][55] - 受监管部门处罚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改善措施,必要时寻求法律救济 [55][56] - 高管违规致歉情形包括被公开谴责、信披考评不合格等 [56]
卓胜微: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2] - 管理活动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等九大方面[4] - 公司应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5] - 重大事项受市场关注时需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5][6] 信息披露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必须在指定媒体首发,禁止通过新闻发布替代正式公告[7] - 需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得有偿影响媒体独立性[7] - 官网投资者专栏需及时更新信息,显著区分新旧内容避免误导[9]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部为专职职能部门[16][17]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建设、活动组织、诉求处理、渠道维护等八项工作[18]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管理,相关人员需具备行业知识、法律素养等素质[21][22] 禁止行为与档案管理 - 明确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股价预测等八类行为[24]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电子或纸质形式保存期不少于三年[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29] 消费电子ETF数据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11] - 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11] - 当前估值处于43.83%历史分位[12]
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3
总则 - 公司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并规范信息沟通机制,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依据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文件[1] - 特定对象定义为具有信息优势的机构或个人,包括证券分析机构、持股5%以上股东、新闻媒体等五类主体[1] 目的和原则 - 制度旨在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3] - 接待工作遵循六大原则:公平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高效低耗、互动沟通[4] 部门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财务/运营部门需配合接待[5] - 董事及高管接受采访需提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全程参与[6] - 接待人员需具备公司运营全面知识、证券法律专业知识及沟通协调能力[8] 接待流程管理 - 实行预约登记制,来访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人员名单及调研主题[13]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及重大事项公告前暂停现场接待[14] - 现场参观需两人以上陪同,回答提问需专人负责以避免信息泄露[15] 信息发布与存档 - 特定对象发布的投资分析报告需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公司核对[16] - 公司需在2个工作日内核查报告内容,发现错误需要求改正或发布澄清公告[17] - 接待过程需留存会议记录、录音等资料并妥善保管[19] 违规责任 - 违规接待或泄露信息者需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法律的将追责[21][22]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办公室,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3][2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8 05:4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3名董事现场参会,其余以通讯方式参加 [2] - 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主持,监事及高管列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董事会审议议案 - 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3][4] - 通过《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丽君回避表决,8票赞成,新增与中国圣牧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8,932.96万元 [5][6][15] - 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均获9票赞成 [7][8][9][10][11] 新增关联交易详情 - 新增与中国圣牧及其分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38,932.96万元,调整后总额不超过42,292.96万元 [15] - 中国圣牧2024年营收312,618.40万元,净亏损6,451.50万元,资产总额846,425.20万元 [18] - 关联交易定价以成本加成价及市场价结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19][20] 关联交易影响与程序 - 交易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财务状况 [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均认为交易程序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22][24] 备查文件 - 包括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2][24]
富祥药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概述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2] - 工作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3]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股东财富增长等 [6]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特别关注中小投资者)、主动性及诚实守信 [7][4] 工作对象与内容 - 主要对象为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8]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九大方面 [9] 沟通方式与规范 - 采用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路演、电话咨询等多元化方式,强调网络渠道的高效运用 [10][11] - 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需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12] - 现场参观需两人以上陪同,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17] 年度报告说明会要求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必须出席 [18] - 需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会时长不少于2小时 [18] 互动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提问,答复需谨慎客观且不涉及未公开信息 [21][22] - 重要问答需在平台显著位置刊载 [22] 部门设置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需配备具备全面公司知识和沟通能力的员工 [27][29]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误导性信息、预测股价、歧视中小股东等 [28] 档案与培训机制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4] - 对员工开展定期培训,设立专人接听的投资者咨询电话 [31] 信息披露规范 - 严格遵循证监会、深交所规定,优先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32] - 其他渠道发布的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媒体 [11]
锦江在线: 锦江在线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企业价值的系统性工作[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在依法披露信息基础上开展,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3]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特别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3] - 主动性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建议并及时回应诉求[3] - 诚信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等九大方面[5] - 采用官网、上证e互动、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多渠道沟通方式[4] - 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专线,保证沟通渠道畅通并及时更新联系方式[6] - 现场调研需做好信息隔离,防止泄露内幕信息[6] - 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会前广泛征询投资者意见[7]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强制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六类情况[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必须召开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8] - 说明会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鼓励采用视频直播等创新形式[7] 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 公司需首要处理投资者诉求并依法及时答复[10] - 支持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配合调解纠纷及维权活动[9] - 禁止选择性披露信息或作出股价预测等违规行为[12] 组织架构与实施保障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0] - 从业人员需具备财务法律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及行业认知等四项素质[10]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交流记录等资料至少3年[13] - 定期对高管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项培训[11] 制度修订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3] -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执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