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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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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解答——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5 18:46
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可扣除项目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2] - 企业所得税税款本身不可作为扣除项 [2] -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及被没收财务的损失禁止税前扣除 [2] - 超出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和赞助支出不可扣除 [2]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以及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 [2] 银行罚息的税务处理 - 银行罚息属于经济合同违约金范畴,不属于行政罚款,允许税前扣除 [2] - 扣除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需满足"与收入相关且合理"的条件 [2] 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处理 - 企业需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 [3] - 若税务机关发现凭证缺失,企业需在被告知后60日内补开或换开发票 [3] - 特殊情况下(如对方注销),需提供6类证明材料(前3项为必备)以证实支出真实性 [4] 支出真实但凭证不合规的补救措施 -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可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合规后允许扣除 [4] - 无法补开时需提交包括合同、非现金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链 [4] 注:文档5和7涉及的服务提醒及非核心内容已按规则跳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非营利组织认定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30 08:42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条件 - 非营利组织需同时满足八项条件才能获得免税资格,包括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等 [2][3] - 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2倍 [3] 免税资格申请流程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认定申请 [5] - 经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认定后,方可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5] - 根据登记管理机关级别不同,免税资格认定流程分为省级以上和设区市或县级两类 [6] 免税资格有效期 -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原则上一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五年 [7] -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7] - 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7] 免税收入范围 - 非营利组织仅有5项收入为免税收入,包括接受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8] - 非营利组织并非所有收入都能免税,还包括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等 [8] 免税资格认定资料 -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不能用会计报表或业务活动表代替 [9] - 需提供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全年工资总额数据、员工人数及平均工资数据等 [11] - 申请单位财务报表需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 尚未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或资格已过期的组织不能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14]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未重新获取免税资格的,将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14] 免税资格取消情形 - 已认定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六种情形之一会被取消免税资格 [16] - 因从事非法政治活动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16] 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 - 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25][26] -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加工处理的蔬菜仍属于免税范围 [26] -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 [26]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十丨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与申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23:51
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税务处理 - 合伙企业采用"先分后税"原则,法人合伙人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非个人所得税 [3][4]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依据包括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比例、协商比例、实缴出资比例或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 [6][7] - 合伙协议禁止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8] 法人合伙人税务计算规则 - 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基于合伙企业当年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留存利润,而非实际分配金额 [9] - 通过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不享受居民企业间直接投资免税政策 [10] - 合伙企业亏损不得抵减法人合伙人当年盈利 [11] 纳税申报实务 - 法人合伙人通过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A105000第41行申报应分得所得 [13] - 示例:A公司按70%出资比例确认7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已分配350万元需调减因属往年留存利润 [14][17] 电影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 电影企业销售拷贝、版权转让及农村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24] - 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 [26] - 境外广播影视制作发行适用零税率,境外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28] - 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61号公告及财税2016年36号文 [30]
一图带您了解:印花税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08:56
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规定 -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需在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银行结算利息 [3] - 印花税计征方式包括按季、按年或按次,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市税务局根据征管实际确定 [3] - 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按季计征印花税,无法按固定期限的可按次计征 [3] - 应税营业账簿按年计征印花税 [3] -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由代理人按季扣缴印花税;无代理人的需按次自行申报 [3] 营业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 - 首次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计税金额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填写 [4][5] -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后续年度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按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4][5] 印花税退税与免税政策 -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或抵缴税款 [6] - 个人出租或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7] -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受让方为单位需缴纳印花税,单位需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8]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保费可税前扣除 [15] -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可税前扣除 [16] - 银行罚息不属于行政罚款,可税前扣除 [16] - 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税前扣除 [17] - 差旅费支出需符合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且真实合理,需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17][18] - 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费用分为支付给派遣公司的劳务费和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福利费,后者可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19][20] - 2024年12月计提并在2025年2月发放的年终奖可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时税前扣除 [20]
一图速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要点全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08:56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24] - 适用主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 - 管理原则包括真实性(支出实际发生)、合法性(凭证形式来源合规)、关联性(凭证与支出相关联)[25] 凭证类型与时间要求 - 凭证分为内部凭证(企业自制会计原始凭证)和外部凭证(从外部取得的发票等)[26] -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27]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被税务机关告知凭证问题的,应在60日内补开换开[10] 特殊情形处理 - 支出真实但凭证不合规的,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补开换开[7] - 因销售方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的,需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33] - 以前年度未扣除支出在5年内取得合规凭证的,可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15] 常见业务扣除规定 - 雇主责任险保费可税前扣除[44] - 因公出差人身意外险支出可扣除[46] - 银行罚息(非行政罚款)可扣除[46] - 仅为少数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不得扣除[49] - 差旅费支出需留存姓名、地点、票据等证明材料[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