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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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哪些情形可以“反向开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7 09:47
反向开票的定义 - 反向开票是指发票开具流程与常规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 [3] 适用反向开票的具体情形 - **农产品收购**: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时,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一般纳税人可凭此发票按买价的9%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 [4][5][7] - **二手车收购**: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在商务部门备案且经营范围登记为“汽车销售”的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时,可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 [8][9] - **光伏发电收购**:自2014年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时,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 [10][11] - **自然人报废产品收购**:自2024年4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收购时,可反向开具发票,但若自然人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企业不得再向其反向开票 [13] 反向开票的注意事项 - 企业需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归类登记并获得批准 [14] - 开票前需与销售方充分沟通,确保对方同意并了解流程,正确填写发票内容 [14] - 必须确保交易合法真实,并留存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及合同备案材料 [14] - 应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包括签订书面协议、保存自然人身份信息、使用银行转账避免现金交易 [14] 企业所得税计算相关概念 - **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17] - **应纳税额**: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除税收优惠规定的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 [17] -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等 [19] -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1] - **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或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但不包括出口退税款 [25]
小贴士|企业所得税中“傻傻分不清”的名词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6 18:57
企业所得税易混淆概念辨析 -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5] - 应纳税额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除税收优惠规定的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 [6]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8]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8] -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等 [8] -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9] - 财政拨款特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9] - 财政性资金范围更广,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出口退税款 [10]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相关规定 - 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16] - 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即同一人员各险种缴费工资一致 [17] - 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根据各统筹区规定执行 [17] - 用人单位跨年支付职工上年度的绩效、奖金、任期激励等金额,按发放时间计入发放当年的工资总额,例如2025年1月发放属于2024年的激励应计入2025年工资总额 [18] -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职工实际缴费工资,不得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混用,且申报的职工年度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9] -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4元,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及东兴市 [19] -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7元,适用于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 [19][20] -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适用于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20] - 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 [20] - 用人单位按实际应发工资申报,若高于或低于缴费基数上下限,系统按“保底封顶”后的缴费基数计算个人和单位应缴费额 [20] - 社平工资未发布前,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并计算应缴费额,待新标准发布后,根据新上下限重新确定缴费基数并对差额部分进行结算和补缴 [20]
漫解税收|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公私混用”费用怎么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3 15:18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费用扣除规则 - 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需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与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 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并准予扣除 [2] - 以水电费为例 总费用2000元中若有1000元用于家庭照明 则混用部分1000元按40%计算 仅400元可视为经营费用扣除 剩余600元需剔除 [2] - 实际操作中应保留原始凭证并定期分类整理 明确区分纯经营费用与用途不明确的支出 建议分开开具发票以便核算 [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基础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9] - 企业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再减除税收优惠规定的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 [9]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9]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11]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 - 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1]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范围 - 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3] 财政拨款与财政性资金的定义 - 财政拨款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但国务院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 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 补贴 贷款贴息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 先征后退 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 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17]
公司发放年终奖,如何缴纳个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2 23:26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4] - 除全年一次性奖金外的其他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5] - 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 [6] 单独计税方法 - 符合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8] - 单独计税时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8]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9] -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共7级税率从3%到45%速算扣除数从0到15160元 [9] 合并计税方法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10] - 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共7级税率从3%到45%速算扣除数从0到181920元 [11] 计税方式选择与操作 - 无法直接判断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需结合个人收入、税前扣除和优惠情况 [13] - 实际操作时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分别选择两种方式计算比较后选择 [14] - 年度汇算申报时可重新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 [14] 年终奖发放时间与税务归属 - 年终奖发放时间决定其税务所属年度例如2025年12月31日前发放属2025年度收入2026年1月发放则属2026年度收入 [16] -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7] 企业所得税易混淆概念辨析 -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4] - 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税收优惠规定的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 [25]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6]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27] 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等 [28] -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9] 财政拨款与财政性资金 - 财政拨款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31] - 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32]
一般纳税人,现行增值税税率知多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6 08:56
增值税适用税率分类 - 销售或进口除适用9%税率外的货物、销售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现代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3%税率 [2] - 销售或进口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煤气、天然气、图书、报纸、饲料、化肥、农机等货物,以及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建筑等服务适用9%税率 [2][3][4][5] - 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及生活服务适用6%税率 [7][8][9] - 特定情况适用零税率 [10] 不征税财政性收入的认定条件 -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6][17] - 企业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需同时满足提供资金专项用途拨付文件、资金有专门管理办法或要求、企业对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三个条件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18] - 符合条件作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第六年应计入应税收入总额,其相关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9]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5 22:08
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1] - 免征条件为按月纳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按季度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1]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1] 不征税收入认定标准 - 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6] - 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有资金拨付文件、有专门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7][8] - 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的部分应计入第六年应税收入总额[9]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10]
【实用】个税App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新增和修改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4 14:50
个人所得税App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个人所得税App用户需在租赁合同变更时,及时更新或新增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填报准确,特别是租赁起止时间和工作城市信息,以避免税务问题 [2] - 操作步骤:新增扣除需登录App,进入专项附加扣除菜单,选择住房租金,填写扣除年度和配偶情况,阅读提示后填写租赁信息并提交 [3][4][5][7] - 信息填写:租赁信息包括租方类型、工作城市省份/市,其中证明材料为选填项 [8] - 修改流程:如需修改,可在填报记录中找到需修改的信息,点击修改后,可修改申报方式、租房信息、基本信息等,最后确认修改 [9][10][11] - 特别提醒:年度内多次换租需分别新增每条租赁记录,避免租赁期交叉;工作城市变更需同步更新工作城市信息栏;操作完成后需通过填报记录查询确认信息是否生效 [11] 政府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的税务处理 - 核心观点:企业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需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否则必须计入应税收入申报纳税 [20][22] - 法规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8] - 具体条件:根据财税〔2011〕70号文,企业需提供资金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资金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或要求,且企业对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21] - 实践应用:企业收到生产线升级补贴等政府补贴时,需核对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以确保税务处理合规 [17][22][23]
请查收节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4 22:32
车船税优惠政策 -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需同时满足两个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车型)以及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附件2和附件3的具体标准 [3] -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不征车船税 [4] -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需同时满足四个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 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见2024年第10号公告附件4) 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财税〔2018〕74号附件5标准) 以及生产或进口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等方面符合要求(见财税〔2018〕74号附件6) [4] 不征税收入范畴 - 不征税收入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依照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程序 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12] - 政府性基金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1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包括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14] 财政性资金管理 - 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不包括出口退税款)以及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15] -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 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16]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8] -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国务院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不征税收入:提供资金专项用途拨付文件 资金有专门管理办法或管理要求 对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 [18]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处理 - 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符合审批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扣除 [19] - 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20]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未上缴部分不得减除 [20] -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扣除 [21] 企业将符合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后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政府部门的部分 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资金在支出时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1]
【关注】@出口企业,出口发票应开具零税率还是免税?出口退税实务操作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09:06
出口发票税率开具规则 - 出口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需开具税率为零的发票 [1] - 退税率为零且为免税商品需按照免税开具发票 [1] - 退税率为零但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需按适用征税税率开具发票 [1] 出口退税率为零货物的处理方式 -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避孕药品、古旧图书、软件产品(海关税则号前四位"9803")、含黄金铂金成分货物、钻石饰品、国家计划内卷烟及符合规定的已使用设备 [2] -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包括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含来料加工复出口等特殊类别)、销售给特殊区域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骗税期间出口的货物、提供虚假单证的货物以及伪造退税凭证的货物 [2][3] 出口退税率查询与汇率确定 - 企业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率查询"模块查询退税率 [7] - 开具出口发票时汇率可选择销售额发生当天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8] 不征税收入范畴 -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接收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属于不征税收入 [14]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15][16] -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17] 财政性资金税务处理 - 财政性资金(不含出口退税款)除国家投资和需归还本金外均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18][19] - 符合专项用途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作不征税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21] -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拨付资金同时满足提供专项用途文件、有专门管理办法、单独核算三个条件时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21] 政府性基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处理 - 经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2] - 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23] - 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作不征税收入 未上缴部分不得扣除 [23] 不征税收入后续管理 -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4] - 符合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若5年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 第六年需计入应税收入总额 [24]
实用:增值税留抵抵欠申请及申报表填写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8:55
增值税留抵抵欠政策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同时存在期末留抵税额和增值税欠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以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 - 留抵抵欠操作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一般退税管理】或搜索关键词进入模块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留抵信息、欠税信息及呆账税金信息[4][5] - 欠税抵减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自动执行 不可自由选择抵缴项目 且可同时抵缴滞纳金[6][12] 留抵抵欠操作流程 - 申请提交后分智能审核和人工审核两种情形 智能审核符合规则则自动办结 人工审核需税务人员介入 纳税人可通过进度查询跟踪办理状态[7][8] - 完成抵欠后 留抵税款流水账记录减少额 下一申报期增值税附列资料二第21行自动带出抵减金额[10] 政策适用条件与范围 - 适用主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且需同时满足欠缴增值税和存在留抵税额的条件[13][14] - 留抵税额可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依据国税函〔2005〕169号文件执行[15] - 抵减金额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 先发生先抵 包含呆账税金及滞纳金 以通知书日期截止计算欠缴总额[16] 会计处理方式 - 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时 按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7] - 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时 按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8]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 无需备案[28] - 资格期满当年未重新认定前暂按15%税率预缴 年底未取得资格则补缴税款[29][31] - 若存在申请弄虚作假、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未报告重大变化或未填报年度报表等情形 将被取消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税收优惠[33][35] - 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的政府拨款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需满足资金拨付文件、专门管理办法及单独核算三要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