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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梅轮电梯(603321)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31.32万元,占总成交额13.27%
搜狐财经· 2025-08-06 02:34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梅轮电梯报收于9.01元,上涨3.8%,换手率4.6%,成交量13.91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1] 资金流向 - 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31.32万元,占总成交额13.27% [2] - 游资资金净流出1153.78万元,占总成交额9.39% [2] - 散户资金净流出477.54万元,占总成交额3.89% [2] 董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7712.53万元、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2] -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监事会决议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7712.53万元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42049469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由307000000元变更为349049469元 [4] -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分别修改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 [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5.66元,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3303283元 [6]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526.6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5.85万元,合计7712.53万元 [6] - 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可滚动使用 [7]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浙商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7] - 浙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8]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526.68万元和支付发行费用185.85万元 [9] - 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9]
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22
监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5年7月24日通过邮件、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全部出席 由监事会主席朱虹主持[1]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526.68万元[1] - 另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5.85万元[1] - 置换资金总额达7712.53万元 距离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1] 闲置资金管理方案 -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该举措旨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2] - 购买金额及产品类型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未改变资金用途[2] 决议表决结果 - 两项议案均获得监事会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2,049,469股 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5.66元 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1] - 扣除发行费用4,696,711.54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303,283元[1] - 募集资金于2025年7月23日全部到位 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投项目安排 - 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23,800万元[2] -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调整投入顺序和金额 不足部分由自筹资金解决[2]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3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526.68万元[3] -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85.85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469.67万元[4][5][6]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总额7,712.53万元 包括募投项目投入和发行费用[6] 审议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6]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 符合监管要求[6]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专项意见说明 - 监事会认为置换事项符合监管规定 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7]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确认自筹资金投入情况[7] - 保荐机构对置换事项无异议 认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8][9]
伯特利: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20,000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28.02亿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234.91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90亿元[1] - 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审验[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募集资金原计划总额28.02亿元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27.90亿元[2] - 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入22,645万元[2] - 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入22,645万元[2] -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调整后投入31,091万元[2] - 墨西哥年产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200万件制动钳项目投资总额1.65亿美元[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从81,953.30万元调整为80,718.39万元[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9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金额71,662.13万元[3][5]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14.75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 律师费用50.40万元 会计师费用26.42万元[5] - 合计拟置换自筹资金金额71,976.88万元[5]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5][7] - 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距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6][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确认自筹资金投入情况[8]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9]
益丰药房: 益丰药房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97.432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179,743.20万元[1] - 发行费用中扣除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3.02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179,376.2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4,306.22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9,743.24万元[2] - 公司决定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完成日期从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 - 项目总投资额253,432.79万元 包含江苏二期和湖北医药分拣建设项目[2] 资金置换原因及操作 - 因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员工薪酬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人员工资[3] - 公司拟以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数字化项目人员薪酬 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4] - 置换操作需经付款流程审批 并征得监管银行审核同意 确保资金用途符合规定[4] 审议程序及监管意见 - 该议案已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5] - 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5] 项目实施影响 - 该资金置换安排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数字化项目正常推进[4] - 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相关规定[3][4] - 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4][5]
益丰药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7.40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17.40亿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33亿元[1] - 发行费用中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3.02万元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17.29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306.22万元 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24.65%[2] - 公司决定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完成日期从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 资金置换原因 - 募投项目涉及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3] - 公司拟用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垫付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人员工资等支出 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3]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按月汇总自有资金支付明细 经付款审批流程和监管银行审核后实施等额置换[4] - 审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4] - 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置换过程 公司需配合现场核查和书面问询[4] 项目影响 - 该资金置换方案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不影响项目实施实质[5] - 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5] 审议程序 - 2025年7月30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705万元自有资金垫付[6]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法规要求 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6] 保荐机构意见 - 中信证券核查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资金置换事项合规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7] - 保荐人对该资金置换方案无异议[7]
紫光国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2
公司治理与会议决议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实际出席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并制定相应操作流程 [1] - 该资金操作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且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 [1] 信息披露 - 议案详细内容同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屹唐股份: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5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42,867,334.94元 [1] - 募集资金净额为2,342,867,334.94元,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34,286.73万元 [2] - 主要募投项目包括屹唐半导体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制造服务中心项目和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项目 [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42,867,334.94元 [3][4] - 研发制造服务中心项目已于2023年9月建成投产,公司成功研发多款技术领先的新型集成电路设备并获得重复订单 [2] -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42,867,334.94元 [4] 发行费用支付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54,614,665.06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54,689,162.54元 [5] - 拟置换的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3,773,584.91元、审计及验资费38,902,335.87元、律师费11,263,451.17元等 [5] 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 [1][4] -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符合规定 [6]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且符合监管要求 [7]
翔腾新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171,722股,每股发行价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为464,487,352.83元,最终净额442,333,640.93元[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监管账户,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50,176.47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233.36万元,因实际募集净额少于计划投入金额[2] - 项目投资额调整后,实际拟使用募集资金与总投资差额5,943.11万元[3] 资金置换原因 -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违反银行结算规定[3] - 社保、公积金及税费需通过银行托收,多账户支付可操作性差[4] - 境外采购受外汇支付限制,海关税款需绑定账户支付,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账户[4] - 票据周转需求可能涉及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5] 置换操作流程 - 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后,财务部门审批支付自有资金[5] - 财务定期统计垫付款项,6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6] - 保荐机构对置换过程实施持续监督,包括现场核查与书面问询[6] 公司决策程序 - 2025年7月24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6]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对募投项目无实质性影响[7]
万达信息: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55,607,229股,发行价格每股7.74元,募集资金总额19.7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0.26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2亿元[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9日到位,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设立专户存储管理,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 - 募集资金原计划总投资额30.03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0.00亿元[2][3]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实施进度进行重大调整,多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或2026年12月31日[6][7] - 未来公卫数字化管理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DIP)综合应用管理项目、智能医疗数据能力开放服务平台(Wise-HDP)及应用体系项目均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6] - 医疗运营和物联网管理平台创新项目、市民云开放服务平台、未来社区运营服务平台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6][7] - 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由30.03亿元调整为21.07亿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00亿元调整为13.59亿元[7][8] 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存在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由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要求薪酬必须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9] - 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扣缴,无法通过多个银行账户分散支付[9] - 公司计划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后续每六个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9][11] - 该操作流程已制定详细规范,包括按月编制置换汇总表、保存付款凭据归档、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监督等[11] 审议程序执行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审议通过[12] - 董事会认为该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2] - 监事会认可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12] -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认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自律监管指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