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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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9 14:20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 - 企业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捐赠,其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赠支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 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3] -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4] 个人公益慈善捐赠税收优惠 - 个人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6] - 个人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金额,捐赠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市场价格确定[8] - 居民个人可在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支出可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8] - 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发生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不完的支出可在经营所得中继续扣除[9] 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 -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15] - 财政性资金包括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7]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属于财政性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7] 股权转让所得确认规则 -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20] - 股权转让所得为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金额[20] -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20]
境外捐赠人捐赠慈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9 14:20
政策核心内容 - 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3] - 国际和外国医疗机构在我国从事慈善活动时免费使用的医疗药品和器械等也享受同等免税待遇 [3] 慈善事业定义与范围 - 慈善事业涵盖扶贫济困、扶助困难群体、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防治污染和改善环境以及其他符合公共利益的活动 [4][5][6] - 慈善活动以捐赠财产方式自愿开展 [4] 捐赠主体与受赠人资格 - 境外捐赠人指中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6] - 受赠人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全国性公益组织以及经民政部门评定为5A级的相关社会团体或基金会 [6] 免税捐赠物资范围 - 生活必需用品如衣服、被褥、鞋帽、帐篷等可免税 [6] - 食品及饮用水(不包括调味品、水产品、水果、饮料、烟酒等)可免税 [7] -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书籍和资料可免税,但需遵循相关部门规定 [8] - 用于教育的教学仪器、教材、图书、一般学习用品及学生校服书包等可免税 [8] - 直接用于环境保护的专用仪器设备可免税 [8] - 物资需为未经使用的物品,食品和药品需在保质期内,且不得夹带违禁品 [9] 免税申请与监管要求 - 受赠人需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海关进行审核确认 [9] - 属于配额、特定登记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捐赠物资,受赠人需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应证明 [9] - 免税进口的捐赠物资需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处置 [10]
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5%
新京报· 2025-10-17 17:54
财政收入总体情况 - 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9万亿元,同比增长0.5% [1] - 财政收入增幅逐季回升,一季度下降1.1%,二季度增长0.6%,三季度增长2.5% [1] - 7月、8月、9月单月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6%、2%、2.6% [1] - 财政收入回升反映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升的态势 [1] 税收收入情况 - 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同比增长0.7% [1] - 第一大税种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3.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1个百分点 [1] - 第二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0.8%,增幅比上半年扩大2.7个百分点 [1] - 企业所得税增幅扩大反映出下半年以来工业企业利润明显回升 [1] - 国内消费税等其他税种均保持总体平稳 [1] 非税收入情况 - 前三季度非税收入同比下降0.4%,比上半年回落4.1个百分点 [1]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主要因地方多渠道盘活资产带动 [1] - 罚没收入下降7%,且自3月份以来降幅逐月扩大 [1] 地方财政收入情况 - 前三季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同比增长1.8% [2] - 地方收入累计增幅已连续3个月保持在1.8%的水平 [2] - 31个地区中27个保持正增长,比去年同期增加6个 [2] - 个别地区收入受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影响 [2]
漫解税收|长期挂账,合规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7 16:12
税务合规风险 - 公司管理层建议将王总的货款挂在“预收账款”科目以延迟确认收入 此举可能旨在避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2] - 财务人员对此操作提出质疑 认为其不合规并存在风险 但管理层认为只要交易方不急于索取发票即可隐瞒[2] 分支机构税务处理 -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 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8] - 分支机构因不具备法人资格 其经营情况需并入企业总机构 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8] - 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 需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的合计数[8]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免征个人所得税[11] -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待遇 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康复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 生活护理费等[11] - 职工因工死亡后 其近亲属按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11]
企业所得税法上无形资产如何确认摊销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7 09:13
无形资产税务处理 - 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持有的无实物形态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 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 商誉等 [3] - 外购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及直接归属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 [6] -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 [6] - 通过捐赠 投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 [6] - 一般无形资产最低摊销年限为10年 [9] - 投资或受让无形资产可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9] - 外购商誉于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 [9] - 自行开发支出已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2] - 自创商誉 与经营活动无关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3] - 外购软件符合条件可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 [16]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 2025年10月1日起查账征收居民企业按月预缴从9月份申报期 按季预缴从第三季度申报期使用新版报表 [25] - 修订内容增加附报事项项目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25]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 修改表单名称和数据项 [25] 互联网平台企业税务合规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 收入信息 [27] - 2025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 代办申报 [28] 电子税务局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征纳互动功能使用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 [29][31]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 在线提交诉求 [31]
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5 09:1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主要提供2025年10月的办税指南和重要征管事项更新 包括各类税种的申报缴纳时间以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修订等关键操作信息 [7][8][11] 办税日历 - 2025年10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按季计征) 水资源税 环境保护税 工会经费代收 车船税代收代缴(保险机构)的期限为01日至27日 [8] - 2025年10月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为01日至25日 [8] - 2025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申报期限为10月01日至31日 [9]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 自2025年10月1日起 实行按月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9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 实行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 [11]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修订内容包括增加附报事项项目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11]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修订内容包括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 修改表单名称和数据项 [15]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义务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9][12] - 自2025年10月1日起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或代办申报 [13] 办税渠道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优先选择网上办税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 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14][16][17]
你问我答丨外贸企业取得进项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14:23
电子商务经营者税务登记 - 电子商务经营者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已办理登记的无须另行办理税务登记 [19] - 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可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19] - 对四类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暂不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在首次涉税时赋予纳税人识别号 [19]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与企业所得税 - 小微企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需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1][22] - 财政性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等税收 但不包括出口退税款 [21][22] - 举例说明小型商贸公司减免增值税3万元需计入收入缴纳所得税 而出口企业5万元退税款无须缴纳所得税 [22] 出口退税发票勾选操作流程 -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的发票业务模块 [4][5] - 在用票业务办理中选择发票勾选确认 然后进入出口退税类勾选功能 [7][8] - 选择发票凭证类型并查询 勾选需申报的增值税发票后提交勾选 [9] - 系统提示勾选发票份数和金额信息 确认无误后完成用途确认 [11][12]
重要!10月起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新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2 22:34
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 - 企业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4] - 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其分支机构也需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4] - 企业申报各类优惠事项及特定事项时,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 [4] 出口企业税务处理 - 生产销售企业出口货物,应就其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依法计算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 - 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其出口本企业生产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 [4] - 企业通过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其委托出口本企业货物对应的收入 [4] - 以代理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 [4] - 代理出口企业未准确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的,将作为自营方式,由该企业承担相应出口金额应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 税务风险提示与查询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税务数字账户】查询涉嫌虚开、开具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等风险信息 [11] - 查询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风险提示】 [11][12] - 系统可根据设定的风险发票认定时间起止等查询条件,自动展示企业取得的异常凭证详情 [13]
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相关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1 09:30
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 - 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包括自动监测申报预填、排污系数法申报预填和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三项功能 [1] - 自动监测申报预填功能适用于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环境保护税税源、自动监测排放口和排污许可证三方基础信息匹配的纳税人 [4] - 自动监测数据一般在季度征期内第二周(每月7号左右)交换至税务部门,纳税人在征期当月10日后可使用该智能预填功能 [6] 自动监测法申报操作与数据核对 - 获取不到自动监测数据的主要原因为税源信息与排污许可证信息不一致,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未设置为“自动监测” [5] - 纳税人需重点核对预填的【废气(废水)排放量】、【实测浓度值】、【月均浓度值】、【最高浓度】四列数据,并可对其进行修改 [7] - 系统预填数据只能被带出1次,建议纳税人在修改前将预填数据导出备份 [7] 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 新增税源分为存量排放口新增污染物和新增排放口税源信息两种情况,操作路径均在【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页面 [9] - 排污系数法下若未找到符合企业的行业,需确认污染物类别选择是否准确,或点击【未找到对应行业】返回手工采集 [9] - 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下,税源信息填报后需在明细表页面再次点击【保存】以生成税源编号,方为采集成功 [9] 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申报细节 - 在【抽样测算计算】模块需先选择【特征指标】后才会产生【自动计算】按钮 [10] - 误点【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中的【新增】按钮后,可点击【未找到对应行业】返回,并需删除空白行才能保存成功 [10] - 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申报智能预填目前仅适用于按期申报项目,按次申报暂无法实现 [11]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外部凭证是指企业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发票、收款凭证、财政票据、分割单等 [16][17][18] - 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的企业,可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20] -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发生的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21] -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22][23]
拒绝被套路!这些发票开具知识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0 14:3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外部凭证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支出发生的凭证 [12] - 外部凭证包括发票(纸质和电子)、财政票据、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14] 税收优惠政策叠加 - 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其他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税收优惠 [14] - 在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15]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 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16] -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发生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17][18] 投资撤回或减少的税务处理 -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19] -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19] -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且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