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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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一样,为啥交的个税不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9 09:35
个人所得税计算差异 - 专项扣除基数存在差异 老员工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 新员工基数为本月实际收入 [2] -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 具体金额因纳税人实际情况而异 [2] - 其他扣除项目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 商业健康保险 个人养老金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 [2]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 - 综合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累计收入增加时应纳税所得额随之增加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可能导致适用预扣率差异 [2]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显示7级超额累进税率 预扣率从3%至45%不等 例如不超过36000元部分税率为3% 超过960000元部分税率为45% [2] 实习生个税计算 - 支付给实习生的薪酬 若实习生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累计预扣法计算 [12] - 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等于累计收入额减累计减除费用乘以预扣率减速算扣除数减累计减免税额减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2] -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每月乘以纳税人从实习开始月份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13] 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优惠 -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 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9] - 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10万元 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9][10]
最新明确: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新浪财经· 2025-10-04 15:10
新税收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2] - 从事便民劳务活动且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2] - 政策实施不会影响外卖员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2]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2] - 新方法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2] - 相比原按次预缴方法(扣除800元或20%费用后按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3] - 月收入6250元以下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次年汇算时可申报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3]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优化 -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取得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4] - 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4][5] 平台企业义务与监管 -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5] - 平台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5]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5]
明确!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 基本无需纳税
人民日报· 2025-10-04 09:48
新规核心内容与实施时间 - 自今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新规明确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 [1]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 - 对平台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与传统按次预缴方法(收入减800元或20%费用后乘以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相比,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 [2]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中广泛使用,此次扩展至平台从业人员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优化 -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 [3] 平台企业义务与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3]
明确!外卖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搜狐财经· 2025-10-03 12:17
新规实施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1] - 新规实施不会对外卖员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 [1]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与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按次扣除800元或20%费用,适用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相比,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预扣率更低 [2]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预扣小额税款后,次年汇算还可申报享受多项扣除并申请退税 [2]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等领域广泛使用,此次适用于平台从业人员可大幅减轻其预扣预缴税款负担 [2] 增值税及其他规定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报 [3] - 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3]
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新规10月1日实施 对外卖员等有何影响?
央广网· 2025-09-30 23:09
新规对平台从业人员税负的影响 - 新规明确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平台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2] - 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取费用 [5]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优化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2] - 累计预扣法相比原按次预缴方法(收入减800元或20%费用后乘20%-40%三级累进率)扣除金额更高、预扣率更低 [3]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在扣除各项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便利化处理 - 平台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4]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 [4] 累计预扣法的实施背景与效果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中广泛使用,是一种便捷高效且体现量能负担的方法 [3] - 该方法可大幅减轻平台从业人员预扣预缴税款的负担,即便被预扣小额税款,次年汇算时还可申报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 [3]
平台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人群基本无需纳税
搜狐财经· 2025-09-30 15:54
新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借机向从业人员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个人所得税影响 - 平台内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2] - 新计税方式相比原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月收入6250元以下无需预扣税款 [3]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影响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4] - 新规取消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要求,进一步减轻平台从业人员税收负担 [4] 平台企业义务与监管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费 [4] - 税务部门将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4]
国税总局:严查个别平台向“小哥”变相收费
新华网· 2025-09-30 08:35
新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1] - 国家税务总局将严查平台企业借机向从业人员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费 [1] 从业人员税务安排 - 外卖员、快递员等从业人员无需自行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1] - 对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1]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 [2] - 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预扣税款的,可在次年汇算时申报享受多项扣除项目并申请退税 [2] 增值税优惠政策 - 从业人员自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 [2] 监管与执法导向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2] - 监管目的在于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
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从业者转嫁税负!
上海证券报· 2025-09-30 08:09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与收入信息 [1] - 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且税负不会增加 [1] 平台从业人员税收政策调整 - 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缴税款 扣除20%费用及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税率计算 [2] - 新计税方式相比原按次预缴法(扣除800元或20%费用后按20%-40%三级税率)扣除金额更高且预扣率更低 [3] - 月收入低于6250元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 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可于次年汇算时申报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 [3]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及法定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3] 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优化 - 平台从业人员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不再需按次申报 [4] - 配套公告细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规定 进一步减轻从业人员税收负担 [4] 平台企业合规要求与监管 - 平台企业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费或转嫁涉税义务 [4]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借机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4]
新规实施在即!平台上各类“小哥”,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券商中国· 2025-09-30 07:28
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1][2] - 规定明确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则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 [2]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发布公告,对平台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3] 对平台从业人员的影响 - 新规实施不会对从事外卖、快递等活动的“小哥”和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及税负产生影响,他们也不会因此增加税收负担 [2] - 采用累计预扣法后,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可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再按3%至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 [3] - 与原有按次预缴方法相比,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4] - 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增值税及平台义务 - 平台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5] -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也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费 [5]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5]
实施在即:月收入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凤凰网· 2025-09-30 07:15
新税收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1] - 政策实施不会增加各类"小哥"、家政人员的税收负担,不影响其日常工作与收入 [1]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规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新方法相比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按次扣除800元或20%费用后按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扣除金额更高且预扣率更低 [2]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等领域广泛使用,此次扩展至平台从业人员可大幅减轻其预缴税款负担 [2] 增值税及平台义务规定 - 平台从业人员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无需按次申报 [3] - 互联网平台企业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