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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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春芳)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刘春芳由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 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包括持股、任职、业务往来等情形 [2]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确保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6] 专业资质与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持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审计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合规性声明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1][2] - 候选人无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等不良记录 [3][4]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6] - 候选人承诺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6] - 候选人声明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国发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蓉娟)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7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朱蓉娟提名祖启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签署声明 [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符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被提名人无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立案调查等不良记录 [2] - 被提名人未在过往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因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2]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 且在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连续任职未超6年 [3] - 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3]
科思科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荣荣)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刘荣荣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 [1][2] - 候选人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声明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股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 - 候选人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 不良记录核查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4] - 候选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4]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任职限制情况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科思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候选人不存在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情形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 [5][6] - 候选人承诺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6]
盟科药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德权)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蒋德权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2] - 候选人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会计专业经验丰富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无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在上述机构任职 [2]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2]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候选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足够时间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或主要股东影响 [4]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其他任职情况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盟科药业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3] - 候选人已参加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 [4]
金健米业: 金健米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静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4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吴静桦为金健米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已同意出任并签署相关声明 [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并已完成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0项法律法规要求 [1] - 被提名人无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 [3] 独立性审查 - 被提名人不属于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 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大股东关联方等八类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3] - 被提名人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3]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含金健米业) [4]
艾迪药业: 艾迪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文言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背景与资格 - 候选人胡文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生化药物研发、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 [1] - 候选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 候选人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3]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江苏艾迪药业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1] - 候选人已通过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独立性 [1][4] - 候选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
嘉和美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宏)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17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任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声明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无关联任职 [1]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1]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且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合规性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2] - 候选人非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2] 任职限制与专业能力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嘉和美康连续任职未超6年 [2]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全职经验,会计专业知识丰富 [2] - 候选人已通过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无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监管要求,确保足够时间与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 [3]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候选人将主动辞任 [3] - 声明内容真实完整,交易所可依据声明确认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 [3]
锴威特: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洪发)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4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张洪发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 财务 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会计专业经验丰富 [3]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与公司无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 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股东 [1] - 候选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 无重大业务往来 [1]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无立案调查及交易所公开谴责记录 [2][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监管要求 确保足够时间精力履职 保持独立判断 [4] - 候选人声明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3] 兼任情况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在苏州锴威特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3] - 候选人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3]
苏豪弘业: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巧根)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冯巧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关联 [2] - 候选人未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2]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2][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 [3] - 候选人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候选人过往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4]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苏豪弘业连续任职未超6年 [4] - 候选人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专业经验丰富 [4] - 候选人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独立性 [5]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中炬高新: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祥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方祥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1] - 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1] 独立性声明 - 不存在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关联关系[2][3] - 未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关联企业任职[3]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3]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3]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 - 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且无重大失信记录[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履职承诺 - 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炬高新连续任职未超6年[6]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独立性[5]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