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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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 万东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1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其股票期权授予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7人调整为85人 [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80万份调整为960万份,减少120万份 [1] - 行权价格因2024年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从15.18元/份调整为15.05元/份 [1] 激励对象资格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涵盖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 明确排除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无第八条禁止情形 [2] 授予条件确认 - 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授予情形,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 [3] - 董事会确定2025年5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符合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 [3] - 监事会批准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9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15.05元/份 [3]
海大集团: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7:2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情况 -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9,719,550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096,880份,预留授予部分1,622,670份 [1][11]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16,191,090份,占所涉标的比例50% [11][12] - 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24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467,490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26,940份,预留授予部分140,550份 [1][11][12] - 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19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771,205份股票期权 [1][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史实施情况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向3,986名激励对象授予4,783.92万份股票期权,预留向1,012名激励对象授予679.84万份股票期权 [3][4]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最初59.68元/股调整为59.36元/股,再调整为59.21元/股 [3][5]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3,655名激励对象授予3,238.21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4月19日 [10] 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影响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占公司最新股份总数1,663,749,970股的比例分别为:2021年计划0.5842%,2024年计划0.9732% [11][12] - 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股票期权47,839,200份,预留授予剩余6,798,400份 [11][12] - 公司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2]
康冠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冠科技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0:28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4]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授予安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5] -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未收到异议 [4]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调整 - 2022年5月17日确定为授权日,向621名激励对象授予965.347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52元/份 [5][6] - 后调整为向618名激励对象授予1,252.8058万份股票期权 [6] - 因27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306,851份股票期权,剩余15,979,624份 [6] 三、行权条件与注销情况 - 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102,017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91人调整为580人,剩余期权15,877,612份 [7]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但因期满注销4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的16,421份期权 [8] - 第三个行权期因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全部4,754,666份期权 [8] 四、行权价格调整 - 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6元),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7] 五、结论性意见 - 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的规定 [8][9] -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9]
科力远: 科力远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20:2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核查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自查期间为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覆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1][2] 核查结果 - 5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余核查对象无相关交易 [2] - 5名对象的交易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未提前知悉激励计划具体信息 [2] - 公司确认无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2] 备查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
华阳集团: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46
华阳集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核心观点 - 华阳集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34.97元/份调整为34.49元/份,调整依据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元)[8] - 本次调整已通过董事会审议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8][9] 批准与授权流程 - 2021年9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4]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4][5] - 2025年5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权价格调整议案,监事会同步发表核查意见[7][8] 调整原因及依据 -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行权前若发生派息等事项需调整行权价格[8]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总股本5.25亿股,每10股派4.80元)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毕,触发行权价格调整条件[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9] - 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8][9]
华阳集团: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4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从34 97元/份下调至34 49元/份,调整依据为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每股派息0 48元(P=P0-V=34 97-0 48)[1][4][5] -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计算公式为P=P0-V,其中P0为原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且调整后价格需保持正数[5] - 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史审批 - 2021年9月激励计划草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反馈[2] - 2021年9月29日公司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后续多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期权及确认行权条件成就,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2][3][4] 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 8元(含税),以总股本524,907,041股为基数,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分派已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毕[4][5] 法律意见与文件备查 -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6]
味知香: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3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自查范围覆盖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的股票交易情况 [1] - 核查对象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及中介机构人员 [1] 内幕交易核查结果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显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 - 公司确认激励计划策划过程中采取了保密措施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2] - 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2] 合规性声明 -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2] - 备查文件由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具 [2]
焦点科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35
激励计划概述 - 焦点科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股票期权形式,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 - 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1532.4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4.83%,其中首次授予1232.40万份(占80.42%),预留300万份(占19.58%)[2] - 每份期权可购买1股A股股票,有效期最长48个月[3] 激励对象与分配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15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46.23%,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3][1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3] - 副董事长获授30万份(1.96%),董事/财务总监获授25万份(1.63%)[16] 行权安排与条件 - 首次授予期权分三期行权,比例30%/30%/40%,预留部分根据授予时间分两期或三期行权[4][20] - 首次授予行权价29.04元/份,参考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及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较高者[22][23] - 业绩考核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5][6][26] 会计处理与成本 - 预计首次授予期权公允价值总额14567.04万元,2025-2028年分别摊销成本7283/5100/1822/362万元[36]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参数包括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等[35] 管理与调整机制 - 董事会负责计划执行,股东会授权调整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11][33]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派息等事项时将调整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31][32] - 激励对象离职或考核不合格时,未行权期权将被注销[14][49]
焦点科技: 焦点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3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报告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1] - 自查期间为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4月29日),覆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 [2] 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对象包括激励计划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含中介机构)及325名激励对象 [2] - 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获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进行交易确认 [2]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9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行为,但交易均发生在被列为知情人前,且基于公开信息独立判断 [3] - 312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有交易记录,交易行为与公开信息及市场判断相关,未涉及内幕信息 [3] 合规性结论 - 公司已建立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限定策划讨论人员范围并及时登记接触人员 [4] - 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4] 备查文件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更查询证明及明细清单作为核查依据 [5]
华阳集团: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1] - 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 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 -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 -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1] - 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1]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信息披露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