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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有问必答!跨境贸易涉税政策您用对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6 18:24
跨境贸易涉税政策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为解读企业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租金收入时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缴纳规定 [2] 增值税缴纳规定 - 企业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应在取得租金收入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8]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8] -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8] 企业所得税缴纳规定 - 企业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9][10] -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9] - 若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 可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分期确认收入 [10] 印花税缴纳规定 - 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范畴 [10] - 印花税可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 具体征收方式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10]
外国企业取得境内所得,是否由境内企业扣缴企业所得税?国际税收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5 13:59
境外技术咨询服务税务处理 - 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若不构成常设机构需按税收协定执行规定办理[4] - 工程项目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需结清税款[4] 外币支付税款折算规则 - 扣缴企业所得税时若支付或计价货币为非人民币需按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5] - 非居民企业自行申报缴纳税款时需按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5] -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时需按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5] 跨年度租金收入增值税处理 - 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租金收入需在取得租金收入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14]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天[14] -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14] 跨年度租金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 - 租金收入按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实现[15] - 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时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16] - 适用于境内设有机构场所并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16] 跨年度租金收入印花税处理 - 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范围[16] - 印花税可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16][17] - 应税合同印花税申报方式包括按季或按次缴纳[16]
【涨知识】一文搞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之职工福利费支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5 09:10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政策 -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范围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以及抚恤费、生活补助费等[2]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4]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必须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进行合理核定[5] 特殊用工形式的费用扣除 -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 -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作为工资薪金和福利费支出[5] - 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否则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扣除[7] 工资薪金总额的确定 - 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9] -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1] - 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且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3] 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税务处理 - 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2] -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等优惠政策[25]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并于次月15日内填报相关申报表[26][27]
销售货物取得的延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4 09:09
增值税销售额与价外费用 - 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销项税额 [2] - 价外费用涵盖手续费 补贴 基金 集资费 返还利润 奖励费 违约金 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 赔偿金 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 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 储备费 优质费 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 - 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在征税时需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2] - 单位向购买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 [3] 个人所得税免税所得 -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福利费 抚恤金 救济金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 [11] - 免税的福利费指根据国家规定 从企业 事业单位等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11] - 免税的救济金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11] - 生活补助费特指因特定事件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 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11] 需计税的福利费范围 - 从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 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补助不属于免税范围 应计入工资 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 补助不属于免税范围 应计入工资 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 住房 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 应计入工资 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涨知识】一文了解价外费用相关知识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2 19:46
价外费用税务处理 - 价外费用定义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 - 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情形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符合特定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符合特定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货物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及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2] -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征增值税[2] 价外费用开票规范 - 价外费用与价款的税目应保持一致并使用同一编码,价外费用开具发票类型应与所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等保持一致[2] - 价外费用的发票既可以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也可以单独开具[2] 价外费用计税案例 - 房屋租赁中乙方提前退租,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3] - 乙方支付租房意向定金后到期未租赁,甲方不予退还的定金因未伴随应税销售行为发生,不属于价外费用[3] -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租房屋而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4]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 - 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9][10] - 热力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应根据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10] - 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厂房及土地按规定征税[12] - 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2] - 兼营供热企业按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区分,采用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3] - 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3] 税收优惠政策主体与期限 -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是指“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包括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16][17] - “三北”地区涵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 - 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17] -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20]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合作伙伴是否为A级纳税人[22][23] - 查询时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等信息进行搜索[26]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评价确定并发布,按月更新,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实时了解自身信用级别[24]
一次性收取跨年度租金是否可以分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2 08:58
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确认规则 - 租金收入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 包装物或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2] - 租金收入按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实现[2] - 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需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处理[2] 互联网平台企业个人所得税处理 - 平台企业需为从业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10] - 扣缴申报流程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规定执行[11] - 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15] 互联网平台企业增值税处理 - 从业人员取得服务收入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12] - 适用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优惠政策[12] - 平台企业需在次月15日内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14] - 从业人员从多个平台取得收入超过免税标准时平台企业需办理代办汇总申报[15] 办税服务渠道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远程办税[17][18] - 线上提交资料后可远程办理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17] - 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可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18]
一问一答 | 图书相关涉税知识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0 09:37
出版物增值税及印花税优惠政策 - 出版物定义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以及随同销售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 [1][2] - 2027年12月31日前 免征图书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 [2] - 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 暂免征印花税 [2] - 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版物 不得再申请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2]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说明 - 附报事项中"出口方式"需在发生了自营出口业务、发生了委托出口业务、承担了代理出口业务中进行选择填报 可复选 [8] - 第1.1行"自营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自营出口收入 [8] - 第1.2行"委托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委托出口收入 [8] - 第1.3行"出口代理费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出口代理费收入 [8] 月度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安排 - 每月1日至17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等 [11] - 每月1日至25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11] - 每月1日至30日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 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11]
房产税“干货”快问快答,看完就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9 22:38
房产税计征规则 - 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3] - 更换房屋附属设备时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对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3] - 出租房产存在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3] -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具备房屋功能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3] -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3]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报事项中"出口方式"需在"发生了自营出口业务、发生了委托出口业务、承担了代理出口业务"中进行选择填报且可复选[9] - 第1.1行"自营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自营出口收入 通过自营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应申报其出口本企业生产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10] - 第1.2行"委托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委托出口收入 通过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其委托相关代理企业出口本企业货物对应的收入[10] - 第1.3行"出口代理费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出口代理费收入[10] 园林公司增值税税率 - 园林公司提供的苗木种植等工程作业应按"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9%[14] - 提供苗木养护管理应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14] - 两个业务适用税率不同应当分别核算不同业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14] - 兼营行为如一站式合同既包含绿化工程又约定后期养护需分别列明绿化工程和养护服务各自金额按照对应税目税率开具发票缴纳税款 未能分开核算则所有收入将从高适用9%的税率[15]
一问一答 | 水资源税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4 09:20
水资源税基本规定 - 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包括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地热、矿泉水和天然卤水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不适用本办法[2] - 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需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2]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用水资源当日,未经批准的以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实际取用水当日为准[2] - 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也可按次或按年申报,按月或按季需在月度或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按次需在纳税义务发生15日内申报,按年需在年度终了5个月内申报[2] 水资源税计算与减免 - 取用水资源适用不同税额时应分别计量实际取用水量,未分别计量的从高适用税额[3]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集体水塘水库取水、家庭生活少量取水、水利工程调度取水、矿井应急取排水等六种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3] - 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3] 互联网平台企业税务申报 - 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10] - 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取得服务收入办理增值税代办申报,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等优惠政策[13] - 平台企业需核验从业人员身份并取得授权,于次月15日内填报代办申报表,从业人员月度内从多个平台取得收入且超免税标准时,平台需根据推送信息分别代办申报并缴税[14][15] - 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和代办申报的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16] 办税服务渠道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远程办理业务,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18][19]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20][21]
我公司采用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需要视同销售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3 17:06
增值税处理 - 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时 若符合国税函〔2010〕56号文对折扣销售的规定 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4] - 销售额和折扣额必须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 方可按折扣后销售额计税 若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折扣额 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4] 企业所得税处理 - 买一赠一组合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不属于捐赠 无需视同销售[4] - 需按外套和围巾的公允价值比例 将总销售额分摊到各项商品上并分别确认收入[4] 数电发票查询操作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 通过【办 & 查】-【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询】-【全量发票查询】路径进入查询功能[12] - 查询页面提供"全量"和"近24小时"两种查询模式 查询类型需选择【取得发票】并录入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13] - 查询结果可显示发票金额269.31元及税额2.69元等详细信息[13] - 点击对应发票可查看基本信息、销售方信息和购买方信息[13] - 系统提供查看发票、二维码下载、下载PDF、下载OFD、下载XML五种下载方式[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