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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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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31
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4年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考核管理办法等 [3][4] - 2024年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5月完成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4] - 2025年6月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 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成就情况 - 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日届满,符合12个月限售期要求 [5]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违规利润分配等禁止性情形 [5][6]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监管处罚、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 [7] - 公司层面业绩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5%或净利润增长率≥8%(以2023年为基数) [7] - 100名激励对象中98人个人绩效考核为C1及以上(解除限售比例100%),2人为C2(解除限售比例80%) [8][9]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0人 [9]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62,560股 [10]
宇通重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21
宇通重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审议与公示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1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及职务等信息 [1] - 激励计划文件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包括草案摘要 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 [1] 激励对象核查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身份证明 劳动合同及职务等文件 [2]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 激励对象资格标准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中高级管理人员 [2] - 明确排除独立董事 监事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设置六类负面情形限制 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处罚 重大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等 [2][3] 核查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所有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 [4]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
冠盛股份: 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2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召开 [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2]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0人 [2] - 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2,062,5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85,596,630股)的1.11% [2]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 - 关联监事刘元军回避表决 [2]
三未信安: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配套考核管理办法,拟授予总量110万股(首次92万股+预留18万股)[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1人放弃导致调整:人数从129人减至128人,首次授予量从92万股降至91.2万股,预留部分从18万股增至18.8万股,总量维持110万股不变[4] - 首次授予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向128名对象授予91.2万股,授予价15.61元/股[5] - 预留部分于2024年10月16日授予28名对象18.8万股,授予价因权益分派从15.61元/股调整为15.41元/股[6][7] 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 - 2024年10月因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首次授予价格从15.61元/股下调至15.41元/股[6] - 2025年6月因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价格进一步从15.41元/股下调至15.30元/股[8] 归属条件达成及股票作废 - 2025年6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达成,12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6.16万股[9] - 因1名员工离职,公司作废其未归属的0.8万股限制性股票[1][10]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激励计划经2024年6月18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内幕信息自查[3] - 所有调整及授予事项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公告[4][5][6][7][8][9] - 监事会确认股票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11]
芯瑞达: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 公司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57名激励对象96.8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6元/股 [1][4][10]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 - 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222,466,620股增至223,435,22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42.41%提升至42.66% [12] 激励计划审批与调整过程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2][3] - 原拟授予70名激励对象126.68万股,因4人资格取消或自愿放弃调整为66名124.58万股,最终因7人放弃部分认购导致实际授予57名96.86万股 [9][10] - 2名董事因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股票被暂缓授予23.28万股,待条件满足后再审议 [10][11] 解除限售安排与业绩考核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30%、20%,对应12-24个月、24-36个月、36-48个月期限 [6] - 考核指标为2025-2027年净利润(权重50%)和车载显示收入(权重50%),根据目标值与触发值完成情况计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7]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根据绩效考核等级(A-D)对应100%-0%,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计划额度×X×N [8] 财务与股本影响 - 激励对象缴纳认购款8,097,496元,其中968,600元计入股本,7,128,896元计入资本公积 [1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产生股份支付费用,2025-2028年需摊销总费用具体数值待会计师审计确认 [13] - 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控制权变化 [11][13]
宸展光电: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0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情况 - 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48.15万股,授予价格为8.16元/股,涉及36名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5][6] - 预留授予股份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份均未超股本总额1%[5][6]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9日,上市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筹集资金1208.9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15][16] 激励计划审批及执行流程 - 2024年2月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5月股东大会批准计划,2025年4月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事项,全程经监事会、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1][3][5][7] - 原计划授予38人150.15万股,实际36人认购148.15万股,2人放弃2万股[12] - 首次授予部分已于2024年7月完成登记,上市日为2024年7月23日[4][5] 股权结构及财务影响 - 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6,376,6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从3.55%提升至4.36%[15] - 按最新股本测算,2024年每股收益调整为1.07元/股[16] 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7][9]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2025年营业收入触发值22.68亿元/目标值25.2亿元,2026年触发值27.22亿元/目标值30.24亿元,2027年触发值32.76亿元/目标值36.4亿元[10] -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与绩效考核挂钩,卓越/优秀/称职分别对应100%/90%/80%解除限售比例,不合格则全部不可解除限售[11]
三未信安: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5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锋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书面及短信方式发出,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成,需对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 - 调整依据为各期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1]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归属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36.16万股,涉及127名激励对象 [2]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及归属条件合法有效,1名离职人员不符合归属条件 [3]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监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认为该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4] - 作废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管理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4]
三未信安: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5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有127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条件[1] - 监事会确认12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归属条件已成就[1] - 本次归属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 16万股[2] 监事会核查意见 -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激励计划进行审核[1] - 监事会同意为1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手续[2] - 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税友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4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418,25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77,000股,因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25%考核目标注销341,250股[4][5] - 回购价格经两次分红调整后定为22.86元/股(原价23.21元,扣除2023年每股0.15元和2024年每股0.20元分红)[6] - 本次回购总金额约988.9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6] 股本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06,763,250股减少至406,345,000股[8]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873,250股减至455,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保持405,890,000股不变[8]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2023年4月启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1][2] - 2023年6月完成首次授予调整,2024年2月、7月及2025年6月三次审议回购注销事项[3][4][6]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均确认程序合法合规[1][2][9][10] 公司影响说明 - 本次回购不会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7][9] - 公司需在完成后履行减资程序并披露股本变动情况[7][8]
鸿日达: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3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234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0元/股 [12]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其中核心骨干230人获授415万股,占总授予量的83% [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 [5] 第一个归属期执行情况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8日,可归属比例为40% [15][16] - 实际归属登记激励对象209人,可归属数量162.32万股,占总授予量的32.46% [14][23] - 归属价格经调整后为8.61元/股,募集资金13,975,752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3][25][26] 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为2024年销售收入不低于8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 [6] - 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35,800元,满足考核要求 [20]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50%、0% [8] 股份变动及上市安排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股本不变 [25] - 归属股票将于2025年6月19日上市流通,占归属前总股本的0.79% [24] - 归属后股票不设禁售期,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转让限制 [24] 审批程序 - 激励计划及相关调整议案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9][10][11] - 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过程中均回避表决 [1][10][14]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认购款到位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