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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黑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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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刑衔接,构建反欺诈体系 多方合力围剿保险黑灰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3 12:17
文章核心观点 - 保险行业“黑灰产”已演变为产业化犯罪链条,手法不断翻新,对行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推高社会成本,预计2026年治理将迎来新一轮高潮 [1][3][5] - 监管与行业协会正构建多方协同的反欺诈体系,通过深化行刑衔接、完善法规与强化技术应用来应对隐蔽化、智能化、产业化的欺诈新趋势 [1][6][7][8] 行业现状与“黑灰产”主要模式 - “短期退保”合同诈骗:犯罪团伙利用“前高后低”的佣金结构,诱使无真实投保意愿或续保能力的客户投保高佣金产品(如年金险、重疾险),并在短期内退保以套取佣金,造成保险公司重大损失,例如宋某案造成某保险公司实际损失584万余元 [3][4] - 非法“代理退保”:犯罪团伙通过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营销,例如王某等人非法购买超过6.7万条投保人信息用于业务推广,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隐蔽引流和转化 [5] - 产业化与危害升级:“黑灰产”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其危害不仅导致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如集群打击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更迫使保险公司提高产品费率,将成本转嫁给诚实投保人 [3][5][7] 监管与行业应对举措 - 强化联合打击与行刑衔接: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立案查处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并计划在2026年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7][8] - 完善法规制度:2024年施行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禁止违法违规开展退保业务,《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强调打击保险欺诈与违规代理退保 [8] - 构建行业协同反诈体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强调构建“监管引领、协会统筹、机构协同、社会参与”的体系,并联合互联网科技公司(如腾讯)进行工作交流,聚焦技术创新破解反诈难题 [1][6][7] - 推动源头治理与立法研究: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扛牢内控合规主体责任,并计划研究制定证据移送标准、提出立法建议,以健全金融法治 [8]
金融监管总局:依法从严打击退保黑产犯罪,遏制保险“黑灰产”发展势头
北京商报· 2026-01-23 19:43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宋某等人以经营保险经纪公司分公司为掩护,以承诺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在投保人无真实意愿且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安排18名投保人投保28份长期保险,并于投保后短期(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内退保 [1] - 经司法审计,28份保单投保金额共计1763万余元,退保金额和保单佣金共计2348万余元,造成某保险公司实际损失共计584万余元 [1] - 2025年3月至9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宋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其中主犯宋某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2] 犯罪手法与行业风险 - 犯罪团伙通过虚构投保意愿及续保能力,隐瞒无实际履约意愿的真相,以“先投保长期保险再短期退保”的方式套取保险佣金 [2] - 此类“退保黑产”犯罪在保险行业呈增长态势,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保险市场秩序 [2] 监管与司法应对措施 - 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司法机关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打击退保黑产犯罪,以遏制保险“黑灰产”发展势头 [2] - 通过加强行刑衔接,发布风险提示、司法建议,开展普法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指导保险机构加强投保人真实意愿核查和风险管理 [3] - 采取“个案办理—类案分析—制度完善”的路径,推动形成行业自律、监管执法、司法打击的联动合力,从源头上防范黑产团伙损害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利益 [3]
斩断保险“黑灰产”链条
经济日报· 2026-01-14 07:24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 保险领域相关案件特征鲜明 对行业秩序形成持续冲击 [1] - 保险黑灰产行为性质正发生根本变化 从合同纠纷演变为组织化诈骗 侵蚀理赔与司法鉴定体系 危害远超账面损失 [1] - 治理保险黑灰产需行刑衔接、部门协同、系统治理 保险机构需扛起主体责任 从源头收紧风控 [2] - 消费者需警惕黑灰产诱导 理性依法维权 共同压缩黑灰产生存土壤 [3] 保险黑灰产主要作案手法与危害 - “恶意退保”套取佣金 “人伤黄牛”操纵鉴定、买断理赔权 相关案例触目惊心 [1] - 不法分子打着“维权”“全额退保”“快速理赔”旗号 通过投诉施压、证据造假、程序对抗等方式牟利 [1] - 当投保本身被设计为套利工具 退保成为既定获利环节 其本质已演变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组织化诈骗行为 [1] - “人伤黄牛”通过虚构伤情、操纵鉴定、伪造医学证明骗取保险资金 实质性干预赔付结果 破坏社会对“依法理赔”的基本信任 [1] 保险机构治理重点与方向 - 黑灰产滋生与内部激励机制失衡、风控前置不足密切相关 如前高后低的佣金结构、对异常退保识别滞后、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失控 [2] - 治理重点应是源头收紧而非事后追责 保险机构需完善销售行为管理 加强对代理人队伍、合作中介和外包机构的穿透式管理 [2] - 保险机构需将风控关口前移 强化对集中退保、异常投保、人伤理赔异常波动等风险信号的技术识别能力 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2] - 机构需遵循“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内控管理准则 将合规和风险管理置于规模和速度之上 使违规成本显著高于短期收益 [2] 消费者角色与风险警示 - 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消费者对保险条款理解不足、对理赔流程心存焦虑 以“代办”“包退”“包赔”等承诺诱导其交出个人信息甚至参与造假 [3] - 消费者一旦卷入 不仅难以实现所谓“全额退保”或“高额赔付” 反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3] - 任何声称“无条件退保”“百分百提高伤残等级”的服务 本身就背离了保险与法律的基本逻辑 [3] - 消费者应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也是对金融秩序的守护 [3] 监管与治理趋势 - 监管部门已形成明确共识:保险黑灰产是需要行刑衔接、部门协同、系统治理的长期任务 [2] - 从“打黑”走向“治乱” 意味着更严厉的执法和治理理念的升级 [3] - 当制度边界更清晰、机构防线更稳固、公众认知更成熟 保险黑灰产赖以生存的土壤才会真正被压缩 [3]
公安部案例揭露保险黑灰产运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31 08:34
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行动成果 - 2025年6月至11月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行动中,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1]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3] 保险领域“黑灰产”产业化特征 - 保险“黑灰产”已形成高度组织化、专业化的完整产业链,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 [2] - 部分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加入,利用专业知识推波助澜,从业人员呈现高度职业化特征 [2] - 社交媒体上存在大量“代理退保”黑灰产及从事黑灰产的教程 [2] 典型案例:恶意退保与合同诈骗 - 上海警方侦破的“师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利用保险产品“前高后低”的佣金结构漏洞,通过垫资投保获取高额佣金及奖励,一年后恶意退保,以此骗取受害企业投保返佣高达400余万元 [6] - 该“长险短做”的套利模式精准利用了重疾险、长期寿险、车险和年金险等产品的高佣金制度 [6] - 利用保险佣金机制进行的套利及通过伪造证据进行的恶意退保,涉嫌合同诈骗刑事犯罪 [8] 典型案例:“人伤黄牛”与保险诈骗 - 河南商丘、周口公安机关侦办的“李某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中,犯罪团伙以律师事务所名义,诱骗交通事故伤者签订代理协议,通过“买断人伤”或“协商分成”掌控理赔流程 [9] - 该团伙勾结鉴定人员虚增伤残等级,买通个别医生出具虚假医学证明,以此骗取保险公司理赔资金累计逾亿元 [10] - “人伤黄牛”黑产运作模式高度产业化,形成了包括伪造证明、定制话术、虚假广告投放的完整链条 [10] 监管与打击模式的转变 - 监管模式从“分兵作战”转向“齐抓共管”,以更加健全的机制推行行刑衔接工作 [2]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地金融监管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深度整合 [3] - 公安机关通过强化类案研究明确认定标准、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防线、构建协同体系压实各方责任等措施提高打击效果 [5] 行业治理与未来方向 - 金融领域“黑灰产”已演变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造假,传统风控模式难以有效应对 [11] - 金融机构需扛牢全面风险管理主体责任,筑牢风险屏障,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加强第三方资质审核,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 [11][12]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并研究制定证据移送标准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 [12]
从“恶意退保”到“买断人伤” 公安部案例揭露保险黑灰产运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9 19:22
行动成果与规模 - 2025年6月至11月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行动中,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1] - 截至11月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4] 保险黑灰产产业化特征 - 保险领域欺诈案件呈现高度组织化、专业化特征,已异化为分工严密的庞大生意 [1] - 金融领域“黑灰产”已形成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 [3] - 黑灰产从业人员高度职业化,部分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加入其中 [3] - 社交媒体上存在大量“代理退保”黑灰产及从事黑灰产的教程 [3] 典型案例:恶意退保与合同诈骗 - 上海警方侦破“师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该团伙利用没有实际投保意图的投保人和挂名业务员,通过垫资投保获取首年高额佣金及奖励,一年后实施恶意退保 [6] - 该团伙利用部分保险产品首年佣金加奖励高于首年保费的漏洞,进行“长险短做”的资本套利,骗取受害企业投保返佣高达400余万元 [6] - 重疾险、长期寿险、车险和年金险等产品“前高后低”的佣金结构易导致营销员短期行为、虚假增员及“退保套利”频发 [6] - 利用保险佣金机制套利及通过伪造证据恶意退保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刑事犯罪 [8] 典型案例:人伤黄牛与保险诈骗 - 河南商丘、周口公安机关侦办“李某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人伤黄牛”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在医院寻找交通事故伤者,诱骗其签订代理协议 [9] - 该团伙通过“买断人伤”或“协商分成”掌控理赔流程,勾结鉴定人员虚增伤残等级,买通医生出具虚假医学证明,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理赔资金累计逾亿元 [10] 监管与打击难点及应对 - 公安机关在打击工作中存在行为辨识难、性质认定难、信息追踪难“三大难点” [5] - 监管模式从“分兵作战”转向“齐抓共管”,以更健全机制推行行刑衔接工作 [3]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地金融监管局和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深度整合 [4][5] - 公安机关通过强化类案研究明确认定标准、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防线、构建协同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普及宣传提升公众素养等举措提高打击效果 [5] 行业反思与未来治理方向 - 金融领域“黑灰产”已演变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造假,传统风控模式难以有效识别和应对 [11] - 金融机构需坚定扛牢全面风险管理特别是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持续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11] - 金融机构需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加强第三方合作机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 [11] - 2026年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12] - 将强化跨部门沟通联动,研究制定证据移送标准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并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 [12]
工银安盛聊城中支开展打击保险“黑灰产”宣传活动
齐鲁晚报· 2025-08-25 15:24
公司行动 - 工银安盛人寿聊城中支于8月15日在聊城万达广场开展了一场以“打击黑灰产·守护金融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1] - 公司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折页等形式向市民普及保险知识并揭露“代理退保”等诈骗陷阱[3] - 工作人员结合真实案例,以“案例警示+互动讲解”的方式深入剖析诈骗手法,提醒市民警惕“退保理财”、“黄牛诈骗”等常见陷阱[3] 宣传内容 - 活动向群众详细讲解了“恶意代理退保”、“全额退保”等黑灰产骗局的危害[3] - 活动同时普及了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旨在帮助群众提升风险防范能力[3] 活动影响与未来计划 -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3] - 活动展现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护航民生金融安全的担当[3] - 公司未来将持续推进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贡献力量[3] 行业背景 - 此次行动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聊城市政府及监管部门关于打击保险领域“黑灰产”的工作要求[1] - 公司行动旨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