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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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内幕交易亏钱又被罚 方盛制药实控人如今再因此事被取保候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0 20:47
公司事件 - 方盛制药控股股东张庆华因内幕交易被取保候审,涉及2017-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3] - 张庆华等人通过两个涉案账户合计亏损629.95万元,其中账户1亏损330.72万元,账户2亏损299.23万元[4] - 张庆华被证监会罚款60万元,同案人员周永发、梁焯森各罚款30万元[4] 公司治理 - 张庆华未担任董事或高管职务,但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助理,2022年后董事长由周晓莉接任[2] - 张庆华直接持股35.53%,通过泰州共生创投间接持股2.08%[5] 公司业绩 - 2024年营业收入17.77亿元(同比+9.15%),归母净利润2.55亿元(同比+36.61%)[5] - 2025年Q1营业收入4.18亿元(同比-4.6%),归母净利润0.88亿元(同比+25.74%)[5] 业务概况 - 公司聚焦创新中药大品种,核心产品覆盖心脑血管、儿童用药等六大治疗领域[3] - 2014年上市,2018年曾筹划收购奇力制药的重大资产重组[3] 法律程序 - 案件涉及"行刑衔接"问题,行政处罚后仍可追究刑事责任[6] - 2024年四部门联合文件要求证券违法案件"应移尽移"[6] - 刑事定罪需满足刑法第180条构成要件,证明标准高于行政执法[7]
7月6家财务造假公司被判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1 10:06
力源科技财务造假案 - 公司实控人沈万中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1][3] - 2021年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占当期24.71%)和利润总额0.27亿元(占当期68.23%)[4] - 造假行为涉及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1][4] - 从2022年4月首次披露虚假记载到2023年6月行政处罚仅用时14个月[1][7] 监管处罚特点 - 形成行政处罚(公司罚300万+责任人罚700万)、刑事处罚(实控人判刑)、民事赔偿的"标配"追责链条[1][3] - 从行政处罚到刑事判决间隔时间缩短至1年体现执法效率提升[1][13] - 7月已有6家上市公司涉及刑事处罚包括金通灵、ST起步等[10][11] 造假手法与发现过程 - 采用提前确认项目进度这种常见但高风险手段虚增业绩[8] - 2022年9月浙江证监局在年报检查中发现收入确认异常并出具警示函[7] - 2023年1月证监会立案调查后5个月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 监管趋势 - 监管部门加速构建"行刑衔接"执法体系强化行政调查与刑事移送机制[12] - 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高效介入形成监管闭环[13] - "首恶"追责比例提升体现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组织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1][13]
假1年就判刑!7月6家“首恶”被判刑,严到骨子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31 16:49
力源科技财务造假案 - 公司实控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同时辞去董事长等职务 [1][2] - 2021年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占当期24.71%)和利润总额0.27亿元(占当期68.23%) [2] - 造假行为覆盖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及年报,但仅持续一年即被监管发现 [1][4] 案件处理进程 - 2022年4月披露造假年报后5个月内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3年1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6月即完成行政处罚 [1][5] - 行政处罚阶段公司被罚300万元,6名责任人合计罚700万元(含沈万中300万元) [2] - 刑事追责从2024年3月取保候审到7月判决落地,体现行刑衔接提速 [3][10] 行业监管动态 - 7月内已有6家上市公司涉及刑事处罚,包括金通灵(欺诈发行)、ST起步(5名高管被诉)、ST东时(实控人操纵市场判刑6年6个月)等 [8][9] - 监管体系强化行政调查与刑事移送机制,案件从行政处罚到刑事判决周期缩短 [10] - 提前确认收入等传统造假手段因监管效率提升更易暴露 [6][7] 案件特殊性 - 区别于多数持续多年的财务造假案例,力源科技造假仅存在于上市首年(2021年) [4] - 问题发现源于2022年9月浙江证监局检查中识别出年报异常,调查全程不足一年 [5] - 实控人作为"首恶"被追究刑事责任,形成行政+刑事+民事的立体追责模式 [1][10]
从罚款到坐牢!A股大佬“栽了”,监管绝不手软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9 19:32
监管趋势 - 2024年4月新"国九条"实施后监管力度显著加强,上市公司"首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逮捕的情况明显增加 [2] - 行政、民事、刑事"三罚联动"成为监管新趋势,性质恶劣的"首恶"将被同步处以刑罚 [2][3] - 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强调立体化追责包括行政罚款、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7] 瑞斯康达案例 - 瑞斯康达董事长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3] - 公司通过专网通信开展虚假自循环业务,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51亿元、利润0.64亿元,占比分别为13.21%、32.82% [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81亿元、利润0.53亿元,占比分别为14.41%、37.31% [4] - 2023年9月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证监会合计罚款770万元,其中公司被罚200万元,两名高管各被罚100万元 [4] 其他上市公司案例 - 锦州港副总裁宁鸿鹏、曹成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6] - 博天环境实际控制人赵笠钧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6] - 卓翼科技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因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500万元 [6] - 红星美凯龙原执行总裁高爽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7] - 金运激光实际控制人梁伟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 [7] 行业影响 - 刑事处罚具有更强威慑力,能及时制止严重违法行为蔓延,保障证券市场公平公正 [8] - 刑事处罚带来巨大声誉损失并记录个人信用档案,对未来职业发展产生严重限制 [8] - 专家建议进一步加大刑事惩处力度,聚焦控股股东、实控人等"关键少数" [10] - 建议细化和严格信息披露要求,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与公司融资并购业务挂钩 [10] - 建议提高刑事处罚刑期和罚金数额,强化对"关键少数"违法行为的终身追责 [10]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6-30 10:18
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 - 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将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 [1] - 选取4起典型案例展示执法效果,包括充电桩搭售、商标侵权、食品许可和肉类检疫等领域 [1] 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案例 - 公司在充电业务中默认搭售"安心充电"保障服务,单次费用0.09元,月包1.88元,2024年4月3日至6月7日共收取费用105351.48元 [2] - 公司主动整改,关闭默认选项并提供两种充电选择,退还全部费用至151081个账户 [2]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技术迭代和盈利模式尚未成熟,本案处理兼顾行业发展特点 [3] 青岛骊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案例 - 公司生产标有"CHAMPAGNE"文字的起泡酒137箱,侵犯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注册商标,被没收129箱商品并罚款2万元 [4] - 案后公司申请5个自主商标,实现从侵权到自主品牌转型 [5] - 本案展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响应机制,24小时内完成举报受理和执法 [6] 柳州市大旺糖果摊案例 - 糖果摊拓展业务销售散装花生和瓜子,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查处后立即停止销售并申请许可 [7] - 本案体现"首违不罚"原则,对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的行为不予处罚 [8] 达州市肉类食品案 - 查获8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冷冻肉类产品,货值60万元,涉案团伙已销售80余吨,总金额500余万元 [9] - 通过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公安部门抓获15名嫌疑人,捣毁2处仓库,查扣6台车辆 [9] - 本案建立"风险预警—精准监管—协同共治"的全链条治理路径,识别8个行业风险点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