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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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快讯· 2025-07-02 11:58
政府投资基金定位 - 政府投资基金紧密围绕浙江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 [1] - 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 [1] 基金分类及投资方向 - 产业投资类基金重点围绕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1] - 产业投资类基金加强产业引导培育,加大重大战略性项目投资力度 [1] - 创业投资类基金重点围绕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 - 创业投资类基金聚焦人工智能、生物科技、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领域 [1] - 创业投资类基金投资策略为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投科创平台和创新人才 [1]
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新规:盈利非主要目的,管理费与考核挂钩
南方都市报· 2025-06-05 14:01
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供省级落实方案 [2] - 《管理办法》包含40条细则,涵盖基金设立退出、管理、风控、监督等全流程,强调政策目标优先于盈利目标 [2] - 政府投资基金定义为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单独或联合社会资本设立,采用股权投资支持产业和创新创业的基金 [2] 基金分类与投资方向 - 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分别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3] - 产业投资类基金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 [3] - 创业投资类基金侧重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 [3] - 省发改委牵头制定动态更新的重点领域投资清单,作为基金投资依据 [3] 基金设立与管理机制 - 鼓励上下级政府或同级政府联合设立基金,避免同一领域重复设立同类基金 [4] - 基金可采用母子基金或直投模式,子基金以直投为主控制层级防止嵌套 [4] - 县级政府新设基金需地级以上市批准,财力较好县区可例外 [5] - 基金组建方案确认后1年内需完成设立及基金业协会备案,出资到账1年内需开展实际投资 [5] 绩效与费用管理 - 实行差异化考核:创业投资类基金提高政府出资比例、风险容忍度和让利比例,产业投资类基金强化政策靶向性 [8] - 绩效考核以政策目标实现为核心,不设内部基准收益率,不穿透考核子基金单个项目 [8] - 管理费按考核结果拨付,原则上不从本金列支,存续期满后停止收取 [9] 退出与收益分配机制 - 政府出资退出可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或并购等市场化定价 [6] - 存续期满未变现资产鼓励采取现状分配或代持处置 [6] - 收益分配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政府可向管理人、社会出资方等让渡收益 [9] 容错机制 - 建立投资容错机制,依法合规决策的项目损失免于追责,创业投资类基金损失容忍度更高 [8]
杭州市上城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搜狐财经· 2025-06-04 15:59
基金设立背景与总体要求 - 上城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由区政府主导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总规模不少于100亿元,资金来源包括整合的存量基金、区财政预算资金、区属国有企业自有资金等 [3] - 基金设立宗旨为服务区域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采用母基金、子基金、直接投资(含专项子基金)等模式投资运作,覆盖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 [3] 基金分类与投资方向 - 创业投资类基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阶段以初创期为主 [4] - 产业投资类基金规模不低于70亿元,重点投向区域特色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投资阶段以成长期、成熟期为主 [5] 管理架构与职责 - 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区长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等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7] - 基金管理主体负责基金运作及管理细则实施,上城资本作为统一管理主体,钱塘智慧城管委会参与运行管理 [8]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经营,包括尽职调查、投资建议、投后管理等具体事宜 [9] 投资管理程序 - 直接投资模式项目立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研判,必要时引入外部专家评估 [11] - 基金模式投资需市场化遴选管理人,要求具备专业能力、投资业绩及管理经验 [12] - 创业投资类基金直投项目2000万元以上或子基金投资1亿元以上需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 [15] - 项目投资决策全流程周期一般不超过90天 [16] 投资模式与出资比例 - 创业投资类和产业投资类基金直投(含专项子基金)占比不高于40%,鼓励加大对科技产业投入 [17] - 子基金出资比例:创业投资类不超过40%(可放宽至60%),产业投资类不超过30%(可放宽至50%) [18] - 直接投资持股比例不超过10%(A轮前项目不超过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13] 绩效管理 - 绩效评价包括国资功能维度、基金运营维度、财务回报维度、投后管理维度等指标 [25] - 上城资本直接管理的产业基金管理费按实缴出资额的0.5%提取 [23] 基金退出机制 - 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回购等,未约定退出方式的由基金管理公司提出方案 [24] - 创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0年,产业投资类不超过8年,可适当延长 [28] 报告制度与信息披露 - 基金管理公司需每季度报送投资管理、项目进展等情况,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 [34][35] - 被投企业发生重大事项需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 [36] 其他规定 - 本办法自2025年6月12日起施行,此前已决策项目按新规进行投后管理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