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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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从发布走向落地,你的健康险会有什么变化?
第一财经· 2025-12-12 21:29
文章核心观点 - 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发布是构建“医保+商保”双支付格局的重要起点,旨在覆盖高临床价值但未纳入医保的创新药,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标准化入口[3][5] - 目录的落地与实施面临多重挑战,包括吸引险企衔接、产品定价管理、以及打通从药品入院到患者使用的“最后一公里”服务链条[3][12] - 短期内,普惠型的惠民保产品成为目录衔接的主要载体;长期来看,目录的落地将向百万医疗险等纯市场化产品延展,但不同险企的采纳节奏和方式将存在差异[6][7][8] 从发布到落地 - 首版商保目录于12月7日发布,共纳入19款药品,重点覆盖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但尚未纳入基本医保的品种[5] - 目录对多方具有积极意义:为患者解决高价药支付痛点;为药企开辟医保外的核心支付通道;为险企提供有折扣的药品和统一的价值参照[6] - 目前,汕头惠民保和深圳惠民保已率先官宣衔接目录,其中汕头惠民保对目录内药品的报销比例提升10个百分点[7] - 对于百万医疗险等纯市场化产品,有险企计划近期公告将19款药品全部纳入现有产品,但多家险企仍处于内部讨论和测算阶段[7] - 行业共识的落地路径是:短期以惠民保为核心承接载体,长期向百万医疗险等险种延展[6] 对健康险的影响 - 目录包含多款抗肿瘤药物、CAR-T类药物、罕见病药物及两款阿尔茨海默病药物,与基本医保目录错位发展[10] - 目录药品带有折扣属性,理论上有助于降低理赔成本,但由于部分药品为新上市品种,缺乏长期真实世界数据,且“三除外”规则可能刺激用量增长,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管理与精算定价能力构成挑战[10] - 短期内,由于目录仅19种药且部分已被现有产品覆盖,加之对应病症发生概率相对较小,预计对现存商业健康险定价影响不大[11] - 中长期看,随着人口老龄化,阿尔茨海默病患病人数增加,相关药品可能对保费产生影响,保险公司可通过限制赔付比例或设定赔付门槛等方式控制风险[11] - 目录中的罕见病药品,因多涉及遗传因素,更大可能是通过不限制健康状况的惠民保产品来衔接,而非百万医疗险[11] “最后一公里”的挑战 - 目录落地需打通两大关卡:一是险企将药品纳入产品,二是解决患者开药、折扣返还等流程问题[12] -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推动“三除外”政策以促进药品入院,并确保折扣让利于商保公司[13] - 打通“最后一公里”需多方协同,工作包括:明确衔接细则、提升规则透明度、深化保险与医药行业协同、建设数据共享基础设施、打通险企与医疗机构数据接口、打通处方流转与直付平台等[13] - 短期更快的落地方式可能是通过DTP药房和第三方机构链接药品与保司,协助理赔与结算,这一模式在惠民保特药服务中已有成功经验[14] - 行业风险定价能力、真实世界数据积累、配套政策均待完善,目录从“制度发布”到“规范应用”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14]
惠民保变革:差异化定价众口难调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8-03 21:26
惠民保政策与定位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惠民保纳入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遵循差异化定价原则,避免低价无序竞争和垄断性销售 [2] - 《通知》强调需明确区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定位,避免混淆二者关系 [2] -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商保创新药目录即将公布,可能率先嵌入惠民保产品中 [2] 差异化定价争议 - 部分地区已尝试差异化定价,如中部某市按年龄和健康状况分级定价:0-22岁69元/年,23-50岁99元/年,50岁以上及既往症人群149元/年 [4] - 支持方认为差异化定价符合商保逻辑,能提升风控能力,为市场破冰带来可能性 [5] - 反对方担忧保费提高可能影响参保率,认为惠民保应定位为"商保中的基本层" [5] 产品整合与垄断界定 - 截至2023年底,全国284款惠民保产品中211款仍在运营,73款停运,主因是多款产品合并运营 [7] - 《通知》禁止垄断性销售,但业界对如何界定存在分歧,部分地区通过共保体模式整合产品 [7] - 专家建议鼓励多层次带病体保险产品发展,满足不同保障需求 [8] 商保创新药目录衔接 - 商保创新药目录预计11月公布,重点纳入高创新性、高临床价值的药品 [10] - 惠民保特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重合度达40%,存在调整时间差问题 [10][11] - 目录药品可享受"三除外"支持政策,但具体落地细节尚不明确 [12] 创新药保障机制 - 地方惠民保通常对特药设置赔付上限(如单药不超过100万元/年),并提前测算总赔付金额 [12] - 特药赔付占比约10%,对产品整体运营影响较小 [13] - 商业健康险公司仍主导产品设计,可根据市场需求差异化调整特药目录和保费 [13]
惠民保变革:差异化定价众口难调
第一财经· 2025-08-03 21:15
惠民保定位与发展方向 - 惠民保作为介于社保与商保之间的特殊健康险种,面临定位模糊问题,需明确其商业保险属性与社会保障功能的平衡[3][7]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惠民保避免低价无序竞争,需差异化定价并纳入医疗新技术/新药/新器械[3][11] - 商保创新药目录预计11月公布,重点纳入高临床价值创新药,短期内或通过惠民保落地[3][12] 差异化定价争议 - 部分地区已试点差异化定价,如中部某市按年龄/健康状况分三档(69元/99元/149元),2023年进一步下调年轻健康体保费至69元[5] - 支持方认为差异化定价符合商保风控逻辑,通过责任分级和费率分组可提升运营稳定性[5][6] - 反对方担忧差异化定价削弱普惠性,主张惠民保应定位为"商保中的基本层",避免过度商业化[7] 市场整合与垄断界定 - 全国284款惠民保产品中73款已停运,主因多地推行"一城一保"或"一省一保"的合并策略[9] - 《通知》禁止垄断性销售,但业界对"相关市场"界定存分歧,专病险是否属同一市场尚无定论[9][11] - 部分地区存在政府半强制企业购买现象,可能构成垄断行为[9] 创新药保障机制 - 惠民保特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重合度达40%,因调整时间差导致保障重叠[12][13] - 商保创新药目录采取协商定价,但地方惠民保通常设单药赔付上限(如100万元)并动态调整[14] - 创新药"进院"优待政策待明确,或需先纳入地方惠民保目录才能享受"三除外"支持[15] 产品运营与赔付结构 - 惠民保特药赔付占比约10%,对整体运营影响有限,一年期设计便于灵活调整[15] - 商保创新药目录非强制性,险企可自主决定特药清单和赔付设计以差异化竞争[16] - 部分城市在惠民保外推出少儿医疗/防癌险等专病产品,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