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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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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项目发生高坠事故致1死,中建一局华南公司等被罚
南方都市报· 2025-08-05 19:18
事故概述 - 2025年4月21日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宗地A401-0187主体工程项目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1名工人死亡 坠落高度约26.2米 [1][3][4] - 事故直接原因为工人私自拆除电梯井安全防护栏且未采取防坠措施 [4] - 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 责任主体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一局集团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为鸢创建设有限公司 [1] - 死亡工人何某负直接责任 因其死亡免予追究 [5] - 鸢创公司项目负责人席某州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负管理责任 [5] - 鸢创公司工人刘某强违规协助拆除防护栏且未报备加班 负事故责任 [5] 管理问题 - 鸢创公司未落实加班报备规定及抹灰工程施工方案 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 - 中建一局华南公司对分包单位协调管理不到位 未督促落实盲时管理规定 [6][7] - 鸢创公司施工员刘某杰发现违规加班未制止且未上报 [6] 行政处罚 - 鸢创建设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罚款55万元 [7] - 中建一局集团华南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7] 公司背景 - 鸢创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房屋建筑业 [8] - 中建一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系中国建筑集团成员 [8] - 中建一局华南公司当前有1条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总金额395.67万元 [8]
重大火灾事故致26死38伤,最新处理结果公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7-29 22:03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自山西晚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此前报道 7月28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 《山西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 简称"评估报告") 2023年11月16日6时30分许,山西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联合建筑办公楼二层浴室发生火灾, 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990.26万元。2024年4月份,事故调 查报告公布,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指出了事故原因、提出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 理建议。 评估报告显示,涉事企业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责任清单,逐一整改落实,投资3750万元 用于火灾事故后消防重建,配置了消防设施,成立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了消防管理责任。同时加 强了安全教育宣传、强化了应急救援和疏散逃演练工作,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经核查,相关部门对涉事相关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已落实。 永聚煤业实际负责人等13人 被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韩文明(永聚煤业实际负责人)、马建国(永聚煤业机电副矿长)、申文文(永聚煤业安全 副矿长)、马峰(永聚煤业矿长)、薛根平(永 ...
中金黄金两日市值蒸发47亿元,律师怎么看6名学生死亡事件责任
第一财经· 2025-07-25 19:36
事故责任分析 - 事故涉及三方主体责任: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东北大学、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2][4] - 内蒙古矿业公司格栅板存在陈旧性裂纹安全隐患,此前被要求整改但未彻底消除隐患 [2][3] - 东北大学作为校外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4] - 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若发现隐患未有效督促整改,可能涉及监管失职 [4] 事故直接原因 - 浮选槽上方钢格栅板一侧固定角钢焊缝存在陈旧性裂纹,受集中载荷后瞬间断裂 [1] - 参观通道宽度仅1米左右,事发时55名师生集中参观且未分批分次 [1][2] - 事发平台日常承载标识缺失,未限定同时站立人数 [2] 企业安全管理问题 - 企业虽在2月份对格栅板进行局部更换,但未对全部焊缝做无损检测 [2] - 参观高危区域时安全防护措施不足,现场未进行安全秩序维护 [2][3] - 企业与学校签署的《教学实习安全协议》未明确现场监护、限员和应急流程 [2] 法律后果 - 内蒙古矿业公司将面临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3] - 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面临3-7年有期徒刑 [3] - 学校若未尽安全教育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 市场影响 - 中金黄金股价两日累计下跌近1.8%,市值蒸发约47亿元至723亿元 [1]
公司副总亲自送货被压倒身亡!深圳官方通报
券商中国· 2025-06-21 20:25
事故概述 - 2024年4月14日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太阳路公交站台安装项目发生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0万元人民币 [2][11] - 事故直接原因为工人违章作业(站在玻璃易倾倒位置)和货物固定架因路面倾斜导致玻璃失稳倾倒 [12] - 间接原因为供货单位广东艾卓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消除玻璃倾倒隐患 [13] 涉事企业信息 - 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深圳市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特区建工集团成员) [4][5] - 专业分包单位为深圳市东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涉事供货单位为广东艾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安装单位为广东城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 深圳东驰公司违规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广东城交公司 [17] 事故过程细节 - 4月14日广东艾卓公司副总刘勇军未通知相关方即带队送货,5名作业人员手工卸载1810mm×3800mm、150kg/片的玻璃 [6][9] - 解除固定绑带后因A型架倾斜且无固定措施,3片玻璃失稳倾倒,压倒地面接应的刘勇军致其死亡 [8][9] - 玻璃倾倒瞬间冲击力导致刘勇军被压倒在硬质沥青路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5时15分死亡 [10][11] 责任认定与处罚 - 广东艾卓公司被认定负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柳快良未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公司未采取技术措施消除隐患 [15][16] - 建议对广东艾卓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柳快良分别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 [16] - 死者刘勇军作为直接责任人因死亡免予追责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