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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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13类禁售食品 细化10项行为禁令
新浪财经· 2026-01-21 05:54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督促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 - 该规定明确了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并要求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1] - 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 [1] 监管背景与适用范围 - 食品已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但直播间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层出不穷 [2] -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 [2] - 规定压实了平台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2] - 规定区分了不同主体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则需要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 [2] 核心禁止要求 - 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3] - 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3] - 同时规定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3] 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 规定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3方面构建全链条消费者保护体系 [4] - 在维权渠道建设上,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方便快捷维权;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 [4] - 在监管支撑方面,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现食品抽检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规定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 [4] - 在处罚力度上,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相应罚款;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店播”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查验资质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罚;对“店播”未公示许可信息的,依照《电子商务法》处罚;对直播营销人员违反规定的职务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4]
保障直播带货食品安全 新规出台向行业乱象亮剑
新浪财经· 2026-01-19 00:23
行业监管新规出台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直播电商食品销售市场,该规定将于2024年3月20日正式实施 [1][23] - 新规是针对《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在食品安全关键领域的专项细化和补充,聚焦全链条管理和各环节担责 [23] 市场乱象与典型案例 - 直播电商食品销售领域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乱象增多,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是“直播间里食品的虚假宣传” [1][3] - 一位拥有2200多万粉丝的主播,其直播间热销的“红薯粉条”经检测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构成虚假宣传,其所在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165万元,涉事生产企业被罚款670多万元 [3][5] - 另一位网红主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其所在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894万元 [5] 责任主体与责任界定 - 规定首次明确直播电商经营者涵盖四类主体: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 [10] - 直播营销人员,尤其是名人、网红,应建立严格选品制度,核验食品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不少于三年 [10] - 直播电商平台被列为总把关人和第一责任人,需承担全链条监管责任 [12][23] 平台具体管控要求 - 平台需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并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食品合规性、直播行为合法性等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4] - 直播前需严格查验主体资质,直播中需智能监测虚假宣传等问题,直播后销售记录需保存三年 [14] - 当直播间出现假冒伪劣食品时,消费者可以直接找平台维权 [14][21] 行业现状与具体问题 - 截至2024年年底,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突破8.3亿,占网民总数的75.2%,主播账号数量突破1.8亿 [12] - 以农产品为例,存在严重假冒问题:直播间销售的“临安冬笋”标价约每斤10元,但当地收购价约每斤20元,且实际产量不足以支撑网络销量,调查发现部分商贩将收购价仅每斤4到5元的外省冬笋运至临安冒充本地产品销售 [16][19][21] 规定核心内容与行业影响 - 规定明确了13类禁售食品清单及10项直播行为禁令 [21] - 要求直播营销人员在直播前履行进货查验和报告义务,直播中不得作虚假宣传 [8] - 新规旨在精准治理行业乱象、填补责任空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促进行业更可持续发展 [23]
焦点访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新规来了
央视网· 2026-01-18 22:4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通过明确直播电商全链条各主体的责任清单,强化刚性约束,以规范行业乱象,保障食品安全 [1] 监管新规出台背景与目的 - 直播电商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方式,但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乱象增多,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维权困难,引发强烈反响 [1][3][5] - 新规是在《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整体框架下,针对食品安全关键领域的专项细化和补充,将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实施 [23] 行业现存主要问题 - **虚假宣传问题突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是“直播间里食品的虚假宣传” [5] - **具体违规案例**: - 某拥有2200多万粉丝的主播,其直播间热销的“红薯粉条”经检测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相关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65万元,涉事生产企业被罚没670多万元 [7] - 某网红主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其所在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894万元 [7] - **假冒伪劣与产地造假**:以“临安冬笋”为例,2025年产地收购价约每斤20元,但直播间售价仅每斤10元,实际产量无法支撑网络销量,部分商家用收购价仅每斤4-5元的外省冬笋冒充 [14][17][19] 新规核心内容:责任主体与要求 - **明确四大责任主体**:新规首次明确直播电商经营者涵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 [9] - **对直播营销人员(尤其是名人、网红)的要求**: - 应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核验食品信息 [9] - 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信息真实,不作虚假宣传 [7][9] - 相关记录需保存不少于三年 [9] - **对直播电商平台的要求**: - 平台被列为总把关人、第一责任人,需承担全链条监管责任 [13][23] - 需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全流程工作机制 [13] - 必须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食品合规性、直播行为合法性等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3] - 直播前严格查验主体资质,直播中智能监测,直播后销售记录保存三年 [13] - 对不履行全链条义务的平台,规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乃至吊销许可证等罚则 [21] 行业规模与数据支撑 - 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突破8.3亿,占网民总数的75.2% [13] - 主播账号数量突破1.8亿 [13] 新规的治理方向与影响 - **明确禁止清单**:针对突出问题,明确了13类禁售食品清单及10项直播行为禁令 [21] - **强化消费者保护**:当直播间出现假冒伪劣食品时,消费者可直接找平台维权 [16][19] - **填补责任空白**:通过全链条管理、各环节担责,精准治理行业乱象,旨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23]
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列出“负面清单”
新浪财经· 2026-01-18 21:19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直播电商食品销售,压实平台责任,明确禁售食品清单与行为禁令,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监管新规概述 - 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适用范围,压实了平台主体责任,区分了不同主体的责任,细化了禁止性要求,强化了监管措施,完善了消费者保护 [1] - 规定明确“做食品的”直播需有相应资质,“纯带货的”需加强选品把关 [1] - 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相当于列出了一张“直播禁售食品的负面清单” [1] 平台主体责任与创新举措 - 规定针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管控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对平台明确了刚性要求 [1] - 平台需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档案且每6个月更新一次;对首次开展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必须核验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 [2] - 平台需创新风险管控体系:结合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资质、禁售食品排查、行为规范等作为重点管控内容;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工作机制,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主动识别风险 [2] - 平台需健全内部管理架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平台交易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平台主要负责人每月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 [2] - 平台需强化违法处置力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后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并根据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必须及时落实管控要求 [3] - 监管信号明确要求平台必须管理直播间里的货和人,并按照“规定动作”执行,以确保平台责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3] 禁售食品与行为规范 - 新规细化的禁止性规定主要针对三大监管痛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食品类别混淆、信息不实误导消费者 [5] - 核心禁止要求一: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6] - 核心禁止要求二: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问题,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同时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关键安全信息 [7] - 这些禁止性规定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要求,并针对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明确了具体要求,旨在让食品直播行为更规范,更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
直播卖问题食品平台主播都得担责 直播间卖问题食品最高罚10万
新浪财经· 2026-01-18 11:00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直播电商食品安全责任 [1] - 新规明确列出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 包括使用非食品原料 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致病性微生物及重金属超标 过期腐败变质 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肉类 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等 [1] - 新规要求平台建立风险管控清单 对违规直播间采取限流 封号等处置措施 [1] - 新规明确了经营者 平台及主播的法律责任 违规者将面临1万元至10万元罚款乃至刑事责任 [1] - 规定强化消费者维权保障 要求平台畅通投诉渠道 并提示消费者注意留存证据 [1] - 该规定将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实施 [1] 对直播电商行业的影响 - 新规将显著提升直播电商行业的食品安全准入门槛和运营合规成本 [1] - 平台需投入资源建立并执行风险管控清单和违规处置机制 [1] - 主播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被明确 违规成本大幅提高 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1] - 行业面临结构性调整 不合规的中小经营者及主播可能被清退 市场份额或向头部合规平台集中 [1] 对食品相关公司的影响 - 依赖直播电商渠道的食品公司需确保产品符合新规禁售清单要求 供应链管理及品控压力增大 [1] - 合规性强的品牌食品公司可能受益于行业整顿 获得更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1] - 公司需加强与合规直播平台及主播的合作 以规避潜在的连带法律责任 [1]
规范电商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给直播间食品安全划定红线
经济日报· 2026-01-18 09:05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旨在督促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规范经营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1] 新规核心监管方向与要求 - 新规核心在于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要求平台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1] - 新规对“店播”和“达播”两类模式实施差异化义务管理 同时明确两者均需遵守的基本行为底线 [2] - “店播”直播间运营者需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与经营规模风险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并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 - “达播”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参照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 新规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 并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 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等问题 [3]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监管执法 - 新规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3个方面构建全链条消费者保护体系 [4] - 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页面显著位置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平台接到投诉后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 [4] - 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 实现“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 [4] - 新规构建阶梯式处罚体系 对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4] - 对直播营销人员的违规职务行为 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 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4] 各方后续行动与准备 -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尽快完善直播间准入审核、风险管控清单等制度 确保平台规则与新规衔接 并升级技术监测系统优化智能监测功能 [2] - 要求相关经营者加强自查整改和业务能力提升 开展内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规要求 [2] -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指导服务 推动各责任主体尽快补齐短板做好全面准备 确保新规全面落地见效 [4]
人民日报回应读者关切:为直播间卖食品“划红线、立规矩”
人民日报· 2026-01-18 07:52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直播电商食品直播"划红线、立规矩" [1] -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 [1] - 规定构建阶梯式处罚体系,形成责任追溯链条 [2] 监管对象与主体责任 - 从直播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MCN机构,都必须履行相应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 平台需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 - 平台需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1] - 平台必须管理直播间里的货和人,按照"规定动作"要求不打折扣做到位 [1] 食品售卖禁令 - 规定明确13类禁售食品,划定直播间售卖食品"红线" [2] - 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2] 直播行为规范 - 规定细化10项禁令,明确直播行为"底线" [2] - 行为禁令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 - 规定要求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2]
为直播间卖食品“划红线、立规矩”(政策问答·回应关切)
人民日报· 2026-01-18 07:16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直播电商食品直播"划红线、立规矩" [1] 监管范围全面覆盖 -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 [1] - 从直播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MCN机构,都必须履行相应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 平台需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 平台需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2] - 平台必须管理直播间里的货和人,按照"规定动作"要求不打折扣执行 [2] 明确禁售食品类别 - 规定明确13类禁售食品,划定直播间售卖食品"红线" [3] - 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3] 规范直播营销行为 - 规定细化10项禁令,明确直播行为"底线" [4] - 禁令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 [4] - 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4] 建立处罚与追溯机制 - 规定构建阶梯式处罚体系,形成责任追溯链条 [5]
给直播间食品安全划定红线
新浪财经· 2026-01-18 06:51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直播电商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 规定释放明确监管信号要求平台必须管理直播间内的商品和人员并严格落实具体管理要求 [1] - 规定构建了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到处罚威慑的全链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4] 平台主体责任 - 规定压实平台作为直播电商重要载体和风险防控关键环节的主体责任 [1] - 平台需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 - 平台需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1] - 直播电商平台需尽快完善直播间准入审核、风险管控清单等制度确保平台规则与新规衔接并升级技术监测系统 [2] 经营主体分类管理 - 规定对“店播”(自有店铺直播)和“达播”(达人直播)两类模式实施差异化义务要求同时明确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底线 [2] - “店播”运营者需依法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经营规模及风险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并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 - “达播”运营者应当参照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 相关经营者需加强自查整改和业务能力提升开展内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规定要求 [2] 明确禁止性规定 - 规定明确列出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3] - 规定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等问题 [3] - 这些禁止性规定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原则并针对直播电商传播特点划定“红线”和“底线” [3] 消费者权益保障与处罚 - 规定要求平台在页面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并对投诉举报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 [4] - 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实现“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 [4] - 新规构建阶梯式处罚体系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4] - 对直播营销人员的违规职务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4] 实施准备与行业影响 - 距离新规正式实施还有两个月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各责任主体补齐短板确保规定全面落地见效 [4] - 新规旨在解决直播电商中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食品过期等乱象这些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 [1][3] - 新规的出台是对直播电商行业快速发展中食品安全风险的一次系统性监管回应 [1]
新规来了!食品直播这些"红线"不能踩
经济观察网· 2026-01-17 14:00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实施 [2] - 新规明确禁止在直播间销售13类危害食品安全的商品,并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 [2] - 监管层已将直播电商食品安全定性为“高风险领域”,新规出台旨在重点整治,回应消费者关切,标志着监管进入精细化、系统化新阶段 [2] 禁售商品清单 - 禁售清单聚焦高风险、高危害食品,共13类 [3] - 包括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如工业酒精勾兑酒、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 [3] - 包括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的食品,如菌落总数超标的即食食品、镉含量超标的稻米 [3] - 包括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如发霉坚果、变质肉类 [3] - 包括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制品,如私屠滥宰的猪肉、药物残留超标的鱼类 [3] - 包括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如“三无”进口零食、散装称重后二次包装的糕点 [3] - 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河豚鱼干、未经许可的野生动物制品等 [3] 监管范围与主体责任 - 监管范围覆盖直播全链条,从平台、主播到MCN机构、供应链,所有主体均被纳入监管 [3] - 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公示许可证信息并查验供货资质 [3][4] -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纯带货)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 [3][4] - 平台需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机制,对直播内容和商品信息进行实时巡查和违规下架 [3] - 这种“全主体覆盖、全流程管控”模式填补了此前监管空白,避免了责任推诿和监管盲区 [4] 直播行为规范与禁令 - 新规细化10项行为禁令,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 [4] - 禁止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如通过滤镜美化变质水果 [4] - 禁止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如将普通饮料宣传为“降血糖神器” [4] - 禁止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与药品,如将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 [4] - 要求主播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食品关键信息,如过敏源、适用人群等 [4] 平台责任强化 - 监管信号明确:平台必须管理直播间里的“货”和“人”,并按照“规定动作”不打折扣地执行 [5] - 若出现问题,平台需负责到底,以此推动平台责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5] - 新规旨在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5]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直播带货食品投诉量占整体投诉四成以上,是问题最集中的品类 [2] - 行业存在虚假宣传、质量不合格、售后无门等问题,例如“低脂零食”实际脂肪含量超标数倍、“进口奶粉”实为国内分装无进口标识等事件 [5] 对行业的影响与展望 - 新规对行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短期可能使部分无法满足合规要求的商家退出市场,行业经历阵痛期 [6] - 长期来看,规范化市场环境将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6] - 合规商家可通过公示检测报告、建立溯源系统等方式增强消费者信任,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6] - 平台可通过加强技术投入、完善审核机制来提升用户体验,巩固市场地位 [6] - 新规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让真正注重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脱颖而出 [6] - 新规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为原则,标志着直播电商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步入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