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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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2 23:1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5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若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
华如科技: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4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Huaru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3日,营业期限20年,至2031年11月22日 [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86.5万元 [6]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7万股,并于2022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三层301-305室、四层401-410室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8] -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1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30]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公司业务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致力于仿真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推动国内仿真产业整体升级和转型发展 [14] - 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 [15][5] - 业务涉及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等新兴技术领域 [15] 股权结构 - 公司由李杰、韩超、刘旭凌3位自然人发起设立,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58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0]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同类股份总数的25%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查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35]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36]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1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4] -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106] - 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20]
强瑞技术: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框架 - 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规范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行为 [1] - 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公司股份 [3] - 公司章程可增设更严格的转让限制条件,需及时披露并执行 [9]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的九类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期等 [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比例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全额转让) [5] - 上市未满一年时新增股份100%锁定,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锁定 [6] 股份解锁与额度计算机制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基数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并解锁对应流通股 [7] - 可解锁额度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持股不足1000股时全额解锁 [7]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时,可转让额度同步调整 [7] 减持计划与信息披露要求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披露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信息 [11] - 减持实施完毕或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告执行情况 [11] - 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时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置细节 [11] 交易行为合规管控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 [12][18] - 交易后2个交易日内需披露变动前/后持股数量、交易价格等数据 [13]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及重大事项决策期间买卖股票 [15] 内幕信息防控措施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配偶、直系亲属及控制实体不发生内幕交易 [19] - 短线交易(6个月内反向操作)所得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公告 [14] - 个人信息变更或离任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 [10] 管理职责与执行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持股数据、办理信息申报及披露核查 [17] - 申报数据需真实准确,董事及高管同意交易所公开其交易记录 [16] - 本办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