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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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坝宴可以安心吃了
新浪财经· 2026-02-25 07:26
文章核心观点 - 四川省乐至县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和数字化工具创新性地解决了乡村集体聚餐(坝坝宴)的监管难题 成功将行业规范从“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困难”转变为“规范有序、在线监管” [1][2][3] 监管问题与行业现状 - 2024年乐至县某镇报告百人以上宴席仅3场 但经随机询问3名乡厨得知 仅其当年在该镇承办的超百人宴席就超20场 报告记录数据与实际数量严重不符 [1] - 行业存在加工操作不规范问题 多数乡厨未严格执行食材溯源、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 [1] - 全县登记在册的乡厨共计295名 其中116人健康证过期 持证上岗率存在严重缺口 [1] 整改措施与数字化解决方案 - 检察机关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发“乐至乡厨”微信小程序 实现乡厨在线报备宴席规模、地点、时间等信息 [2] - 该数字化平台支持一键上传食材采购票据、餐具消毒及食品留样照片 使监管信息可视化、可追溯 [2] - 针对健康证明失效问题 行政机关开展全面清查 推动全县乡厨100%“持证掌勺” [2] 实施成效与数据成果 - “乐至乡厨”小程序已收录332名乡厨信息 较整改前登记在册的295名有所增加 [1][3] - 通过该平台已完成708场宴席的在线监管 初步建立了数字化监管的长效机制 [3] - 现场回访显示 乡厨能通过小程序以图文形式清晰展示帮工健康证、用餐人数、消毒记录、食品留样等关键信息 [2]
堵塞多年的水渠迎来涓涓细流
新浪财经· 2026-02-25 07:26
文章核心观点 - 贵州省凤冈县通过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成功推动并完成了一项关键农业灌溉工程(黄泥塘水库东干渠)的修复,解决了长期影响农业生产和居民供水的问题,并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 [1][2][3] 事件背景与问题严重性 - 黄泥塘水库东干渠建于上世纪60年代,全长8.5公里,承担着石门村2124亩农田(其中基本农田1400余亩)的灌溉任务,直接关系400余户农户的农业收成,并涉及数千人的应急供水 [1] - 2025年7月,因沟底沉陷、渗漏、淤泥堆积等问题,导致8.5公里干渠无法正常输水,情况已持续多年 [1] - 水源不足导致下游群众将部分水田改种其他作物甚至弃耕撂荒,影响了正常的粮食生产 [1] 调查与问题确认过程 - 检察机关联合水利技术人员、政府负责人及村干部,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查明问题 [2] - 调查发现东干渠因年久失修,长达6100米的沟底存在漏水渗水问题,并有30多处沟渠垮塌 [2] 监管介入与整改措施 - 2025年7月18日,凤冈县检察院向县水务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争取维修资金,编制专项维修项目,并建立长效协作机制 [2] - 县水务局高度重视,迅速编制《凤冈县黄泥塘水库东干渠维修实施方案》,申请并落实了维修资金45万余元,对渠堤修复、淤泥清理、渠道衬砌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维修施工 [2] 整改成效与后续保障 - 2026年1月19日,经“回头看”监督活动确认,修复后的东干渠已修葺一新,清水流淌,运行正常 [3] - 为避免问题复发,检察机关联合县水务局、镇政府推动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出台了《凤冈县大中型灌区运行管护办法(试行)》,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3]
不让河道有“添堵”隐患
新浪财经· 2026-02-25 07:26
核心观点 - 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成功推动解决了一起长期违法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案件 恢复了河道原状并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1][2][3] 案件背景与问题 - 黄龙岗大桥两侧河道是保障郑州市区行洪安全的关键区域 但存在长期违法侵占问题[1] - 侵占物包括高杆杨树1121株 围栏面积400平方米 草料存放点2处 占用河道约3公里 另有建筑及生活垃圾堆放 严重影响行洪安全[1] 检察机关行动过程 - 2024年3月收到“四乱碍洪”问题线索 4月7日启动立案调查 通过卫星图斑比对、调取执法资料、现场查看及无人机巡查等方式查明事实[1] - 2024年4月8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督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恢复河道原状[2] - 至2024年6月6日 部分整改完成 但因权属争议(涉及1990年前后承包土地者张强) 另一侧整改被搁置[2] - 因行政机关未完全履职 2024年10月8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11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主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应成为不采取强制措施的阻却因素[3] 案件结果与影响 - 经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实地走访评估 侵占河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 - 检察机关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违法” 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3] - 河道隐患被彻底清除 包括树木、围栏、草料和垃圾 保障了行洪安全[1][3]
公益诉讼保质量护生态 铜仁冷水鱼“游”得更欢
新浪财经· 2026-02-11 06:10
行业概况 - 江口县被誉为“中国冷水鱼之乡”,冷水鱼年产值达2.12亿元,是当地特色支柱产业 [1] 历史问题与风险 - 行业发展曾走过弯路,部分存在无证养殖、未建立投入品记录等问题 [1] - 无证养殖脱离监管,投入品无追溯易引发违规用药风险 [1] - 未检测水产品流入市场及病害鱼处置不当,既破坏生态又危害消费者健康 [1] - 2025年3月,江口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追溯平台发现某水产公司抽检的鲇鱼中恩诺沙星含量超过安全限值 [1] 监管与整改过程 - 2025年4月28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排查行业问题、限期整改 [1] - 县农业农村局未在期限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经跟踪观察,仅1家企业完善相关台账 [1] - 案件随后移送至碧江区检察院,该院于同年8月14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 - 2025年11月7日,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求,判令江口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履职 [2] 整改措施与成效 - 判决生效后,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企业完善台账,推行“购销凭证+追溯码”制度,实现投入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 - 对全县38家养殖企业全面排查,督促8家企业补办养殖许可证,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关停1家问题企业 [2] - 一系列措施落地后,当地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特色冷水鱼产业重回健康发展轨道 [3]
全国检察机关已立案公益诉讼案件超124万件
新华社· 2026-02-10 17:25
公益诉讼案件总体规模与结构 - 自2015年试点至2025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24.3万余件 [1] - 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111.9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12.4万件 [1] - 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9万余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达91.7% [1] 2025年前11个月办案效能与司法支持 - 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7万余件,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为97.3% [1] - 对发出建议后未落实责任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6595件,其中99.8%得到裁判支持 [1] 公益诉讼聚焦领域与未来方向 -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妇女权益以及保护文物、野生鸟类等方面积极履职 [1] -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通过依法全面充分履职、优化办案结构、恪守履职边界,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以实现公益诉讼检察更高质量发展 [1]
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解决食药安全监管“九龙治水”难题
新浪财经· 2026-02-09 19:01
文章核心观点 - 检察公益诉讼通过其“督促”与“协同”的独特价值,成为打破食药安全领域“九龙治水”导致的部门壁垒与监管断点的关键纽带,推动监管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共治” [1] - 检察机关通过跨区域协作联动与跨场景融合治理,解决食药产品跨区域流通和网络新业态带来的监管挑战,实现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治理 [2] - 在推动全链条治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严守履职边界,坚持依法监督,以“可诉性”为依据,在保障安全底线的同时为新兴产业留足发展空间 [3] 监管挑战与检察作用 - 食药安全监管链条长、涉及部门多,“九龙治水”易导致监管盲区或推诿扯皮 [1] - 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依法履职与“协同”多方共治价值,是打破部门壁垒、衔接监管断点的关键纽带 [1] - 针对职责交叉、分工不明导致的履职堵点,检察机关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手段,推动断裂的监管链条有效衔接 [1] 跨部门协同治理案例 - 在广东省云浮市鸡蛋抗生素超标案中,检察机关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漏检的磺胺类、四环素类等项目纳入常规检测,并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养殖源头监管,实现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1] 跨区域协作治理 - 针对食药产品跨区域流通的监管难题,需要推动源头和终端的跨区域联动治理 [2] - 贵州省盘州市近80%的新鲜蔬菜来自云南省曲靖市,两地检察机关跨省协同,推动曲靖75家种植基地落实合格证制度管好“地头”,盘州在批发环节拦截不达标产品200余批次,在超市终端查处不合格产品8批次管好“摊头” [2] - 这种“源头严控产出、末端严查销售”的跨省联动,实现了让问题产品“出不了省、进不了市” [2] 跨场景融合治理 - 针对网络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盲区,需要打通线上线下的信息壁垒和监管链条,实现跨场景融合治理 [2] - 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网络违规售药案”中,针对“以虚假问诊变相销售禁售药”乱象,通过线上勘验与线下走访相结合,查清隐蔽链条,推动将此类行为纳入有效监管,堵住了互联网销售禁售药的“隐形后门” [2] 履职原则与边界 - 检察机关在推动全链条治理过程中,始终严守履职边界,严格依法监督办案,确保监督“不缺位、不越位” [3] - 坚持把“可诉性”作为把握监督边界的依据 [3] - 目标是在依法维护食药安全底线的同时,为新兴产业留足健康发展的空间,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筹协调 [3]
72天烽火记忆不磨灭
新浪财经· 2026-01-07 07:42
文章核心观点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通过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并发出检察建议 成功推动濒危的临汾战役前方指挥所旧址完成全面修缮 并建立了长效保护机制 使红色遗址在修复后功能得到拓展 并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1][2][5] 事件背景与问题发现 - 临汾战役前方指挥所旧址是记录1948年徐向前元帅指挥72天临汾攻坚战的红色地标 但一度面临濒危困境 [1] - 2025年6月 尧都区检察院排查发现旧址因风雨侵蚀和管护不当 出现地基沉陷、墙体大面积开裂、木构件腐蚀等结构性损伤 [1] 检察介入与调查过程 - 2025年6月9日 尧都区检察院成立专项办案组 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固定了旧址路面破损、墙体开裂、房屋倾斜等多处损毁证据 [2] - 2025年6月19日 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通过梳理史料、征询专家意见、走访职能部门 锁定维护机制缺失、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核心问题 [2] 整改措施与修缮过程 - 2025年6月25日 尧都区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 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履行主体责任 立即组织排险加固与科学性修复 并完善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 [2] - 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响应 组织专家实地勘测并制定方案 申请专项保护资金67万余元全力推进修缮 检察院全程监督确保“修旧如旧” [2] 修缮成果与功能拓展 - 目前旧址修缮项目已完工 主体建筑加固修复全面完成 新门窗已安装 [1][3] - 旧址在保护基础上实现功能拓展:内部增设移动红色影院 打造集参观、休憩与思想教育于一体的公共空间 外围配套建设红色拓展训练基地 已接待多所中小学开展实景教学 [3] 后续规划与长效保护 - 修缮完工后 检察院通过“回头看”联合文旅部门定期检查 督促落实日常巡查、消防防护等措施 [5] - 相关主管部门表示后续将陆续投入300万元用于旧址修缮与旅游开发 推动“红色保护+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5]
“两高”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新浪财经· 2025-12-27 03:02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涵盖农用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处方药使用安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抗战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 具有鲜明的特色 [1] - 典型案例的遴选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 旨在通过司法实践推动农业产业规范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治理以及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1] - 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坚持“当诉则诉”原则 对于经检察建议后公益持续受损的情形 通过诉讼的刚性破解治理僵局 例如在文物保护案例中 检法两院形成监督合力 推动长期停滞的修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案例涵盖领域 - 案例涵盖农用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处方药使用安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抗战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 [1] 案例遴选理念与目标 - 案例聚焦涉农司法工作 通过纠治农用地非法侵占、规范农药使用等推动农业产业规范化发展 更好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 [1] - 案例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过加强处方药、农产品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 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1] - 案例聚焦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治理 通过监督公租房管理不善等问题 推动国有财产保护 [1] - 案例强化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 通过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残疾人出行安全 促进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1] 检察机关诉讼原则与实践 - 检察机关坚持“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 但对经检察建议仍未能有效整改、公益持续受损的情形 坚持“当诉则诉” 以“诉”的刚性有力破解治理僵局 [2] - 在一个文物保护案例中 面对文物濒临灭失的紧迫形势 在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整改未果的情况下 检察机关果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检两院形成监督合力 打破文物保护僵局 推动长期停滞的文物修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及时抢救了濒临灭失的文物 [2]
“两高”联合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12-22 15:08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 -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第三批共7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旨在发挥指导引领作用并呼应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 [1] - 典型案例遴选自2024年7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办理的案件 涵盖多个领域 具有服务国家大局与守护民生并重、坚持问题导向与可诉性标准、深化协同共治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三大鲜明特色 [1][2] 土地资源保护领域案例 - 海南省海口市某公司长期非法占用农用地从事石材加工 9年间多次被查处但反复重建 非法占地面积从2019年的820平方米扩大至2024年的约4000平方米 [4][5][6] - 检察机关通过卫星影像等技术查明违法事实并发检察建议 因行政机关处罚不当(按每平方米10元罚款而非规定的100元以上)且未有效制止违法 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6][7] - 诉讼期间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重新测绘并区分不同时期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共计195,946元 最终涉案设施全部拆除并复垦 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8] 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例 - 贵州省清镇市某农业种植公司在高粱扬花期违规喷施对蜜蜂有毒的农药 导致周边49户蜂农蜜蜂大量死亡 且高粱存在农药残留风险 [10] - 检察机关采用“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支持民事起诉”组合监督方式 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并帮助蜂农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12] - 法院判令行政机关继续履职 其后该局查处违法行为、开展5批次农产品农残检测、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蜂农亦通过民事诉讼获赔 [13] 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案例 - 重庆市石柱县多家零售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补录虚假电子处方、执业药师“挂名”等违法行为 威胁公众用药安全 [15] - 检察机关自2021年发出检察建议并多次“回头看” 2024年调查发现仍有九家药店存在违法行为 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16][17] - 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整改到位 检察机关变更诉讼请求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原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17][18]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例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公租房管理混乱 存在98间长期空置、11间承租人不符条件、110间恶意欠租、4000余户档案问题等 导致国有财产流失 [20] -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跟进发现虚假整改 如已清退53间空置房位置不清、3000余份档案信息失真等 遂提起诉讼 [21] - 法院判令行政机关继续履职 其后开展专项行动并投入10余万元开发智享社区程序实现公租房动态数字化管理 [23] 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案例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某物业公司在人行道违规设置60余处高约50厘米的钢管地桩 部分正对盲道出口 存在安全隐患 [25] -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逾期未回复且未整改 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6] - 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拆除全部地桩 检察机关变更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7][28] 妇女平等就业权益领域案例 - 安徽省当涂县3家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平台发布设备工程师、操作工等岗位的“限男性”歧视性招聘信息 [30] -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跟进发现整改未果 招聘信息仍存在歧视内容 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31] - 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成立专班整改 建立招聘信息审核机制并开展普法宣传 法院最终裁定终结诉讼 [32] 文物保护领域案例 - 陕西省城固县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旧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年久失修仅存基址残墙 面临灭失风险 [35] - 其抢险维修方案及资金早已获批拨付 但因文物使用人阻挠 行政机关未推动修缮 检察机关建议后仍未整改且出现白蚁蛀蚀 遂提起诉讼 [36] - 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在60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该工程被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 总造价940余万元 工期300天 目前已进入主体修缮阶段 [37]
四千户公租房档案丢失、信息失真,住建局虚假整改被告上法庭
南方都市报· 2025-12-22 13:36
案件核心事实与问题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公租房管理存在严重失职问题 包括98间公租房长期空置 11间承租人不符条件 110间租户恶意欠缴租金6个月以上 以及4000余户住房档案丢失、合同超期、审核缺项、信息失真等问题持续多年[1] - 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认定怠于履职 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公租房作为具有公益属性的国有财产未能充分发挥惠民作用[1][2] 检察机关监督与诉讼过程 -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9月10日向住建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建议其依法履职、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强化监管并完善机制[2] - 住建局于2024年11月8日书面回复称已清退不符合条件租户53户 但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发现存在虚假整改和整治不到位情况 包括已收租金无凭证、清退房源位置不清、仍有3000余份档案内容缺项和信息失真、未制定配套管理制度等[2] - 因整改不到位 兴安区检察院于2025年1月3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诉请判令住建局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责[2] - 庭审中 法院在审查检察机关提供的110间欠缴租金住户调查视频、走访表及档案材料等证据后 认定住建局履职问题依然存在 遂判令其继续履职[3] 整改措施与最终成效 - 法院判决后 兴安区住建局立即开展租金收取和房屋清退专项行动[3] - 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并协调住建、民政、街道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 推动解决部门协作不畅、原始资料丢失等难点问题[3] - 相关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 辖区公租房数字化档案建设正式启动 投入10余万元开发了兼具公租房信息管理功能的智享社区程序并投入应用 实现对公租房的动态管理[3] 案件意义与司法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例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1] - 检察机关运用数字检察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线索 通过“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提起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4] - 人民法院通过全面审查证据作出判决 并与检察机关联合协调各方 构建“监督-裁判-促改”闭环 以司法合力推动问题系统治理[4] - 公租房被定义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与低收入人群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障性国有财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