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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命名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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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脸盲”困扰!ETF命名持续规范化
国际金融报· 2025-11-25 23:57
监管政策与规范要求 - 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版基金业务办理通知,要求ETF基金扩位简称按照“投资标的核心要素+ETF”结构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1][4] - 规范覆盖ETF、LOF、FOF、REITs等多类产品,要求其扩位简称必须分别包含“ETF”、“LOF”、“FOF”、“REIT”等核心属性标识[3][4] - 存量ETF基金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产品更名,以增加基金管理人简称[1][4] - 监管核心目的在于破解产品同质化严重、辨识度低的痛点,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4] 行业实施与头部机构行动 - 命名规范化已成为行业共识,易方达、华夏、嘉实、天弘、广发等多家公募机构年内已陆续对旗下ETF产品简称进行调整[1][7] - 易方达基金于1月14日起变更旗下17只ETF的扩位证券简称,采用“标的指数+ETF+管理人名称”模式[7] - 华夏基金于4月28日起变更旗下部分ETF场内简称,例如将“创业板100ETF华夏”变更为“创业板ETF华夏”[7] - 天弘基金于5月12日起变更旗下8只ETF场内简称,如沪深300ETF天弘、创业板300ETF天弘等[7] - 嘉实基金于6月统一更改旗下22只指数产品(含21只ETF与1只LOF)的场内简称,基本按照“标的指数+ETF+管理人名称”或“标的指数+ETF”规则命名[8] 规范化的影响与意义 - 规范命名可直观呈现基金核心属性与关键主体信息,减少因名称近似造成的混淆和“挂羊头卖狗肉”现象[4][5] - 标准化命名能有效降低普通投资者的产品筛选难度,关键信息一目了然,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决策效率[5][9] - 此举是落实《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将促进我国ETF市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5] - 命名规范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合法权益,降低筛选难度和时间成本,对新手投资者尤为友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