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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自动扣款应以显著方式通知
新浪财经· 2025-12-20 13:45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 - 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1] - 规则目标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1] 对平台经营者的具体要求 - 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若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每次扣款前需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1] - 通知内容必须包括扣款时间、金额以及取消途径[1] - 必须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服务[1] - 当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必须一并通知消费者[1]
三部门为平台价格行为划定“底线”和“红线”
经济观察报· 2025-12-20 13:38
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平台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该规则针对“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为平台价格活动划定清晰“红线”和“底线”,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并保护消费者权益 [4][5] - 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规范调整时间 [7] 规则适用范围与定义 - 规则适用于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 [1] - 平台经营者指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 平台内经营者指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1] - 价格行为涵盖制定或变更价格、价格标示、收取费用、实施补贴等与价格相关的活动 [1]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与平台收费规范 - 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限制流量、屏蔽店铺等手段干预其定价决策 [1] - 禁止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开通自动跟价系统或设定“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条件 [2] -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时,需遵循公平、合法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 [2] - 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提前七日征求意见,对有重大影响的应制定过渡措施 [2] 价格标示与促销行为规范 - 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需实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及与价格相关的运输费用、配送方式等内容 [2] - 禁止在标价之外加收未标明费用,或对同一商品设置不同价格而不公开规则 [2] - 动态定价需公示定价规则及影响因素 [2] - 补贴促销活动需显著标示活动规则、补贴对象及参与条件,避免虚假宣传 [2] 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 严禁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销售商品,但处理临期商品等特殊情形除外 [2] - 禁止基于用户数据实施“大数据杀熟”,即不得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对不同消费者设置差异价格 [2] - 规则还对价格欺诈、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 [2] 平台主体责任与内部管理 - 要求互联网平台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对其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3] - 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特别是涉及价格收费、促销规则的部分 [3] - 对于平台内经营者涉嫌价格违法违规的行为,平台应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4] 消费者权益保护 - 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 [4] - 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4] - 消费者在遭遇价格不公时,应积极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4] 监管与实施背景 - 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规则》的宣传解读,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4] - 鼓励和引导行业自律,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4] - 规则制定过程历时较长,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起草部门听取了有关企业、地方意见,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6] - 修改完善主要涉及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要求,明确明码标价的制度规定,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等 [6] -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5月25日发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促进收费行为规范化、收费标准透明化为核心 [6]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涉及数千万网络经营主体、众多灵活就业人员以及9亿多网络消费者,赋能实体经济千行百业 [6] - 规则的出台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平台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 [5] - 规则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满意度 [5] - 规则的实施将推动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价格行为机制,提高价格行为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5] -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将更加规范透明,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好保护,为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6]
事关互联网平台定价、促销、收费等行为,重要新规印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0 13:34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政策概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1] - 规则共计7章29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遵守的规范[2] - 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正式实施,为平台经营者提供了约半年的自查与调整适应期[5] 规则核心内容框架 -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规则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经营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2] - **第二章 经营者自主定价**:聚焦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并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3] - **第三章 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结合平台经济具体场景,细化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并规范补贴促销行为[3] - **第四章 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3] - **第五章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规定提供免密支付、搭售、自动续费等服务时需显著提示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3] - **第六章 监督机制**:明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并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3] - **第七章 附则**:规定自建网站经营者等参照适用本规则,并明确文件解释权限与实施日期[4] 规则制定与修改过程 - 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 - 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涉及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明码标价制度、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等方面[2] - 在完成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后,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最终规则[2] 规则实施前的重点工作 - 平台经营者需在规则实施前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5] - **重点一:落实规范平台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定**:平台经营者需全面梳理并细化内部合规制度,重点落实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等规定[5] - **重点二:完善关于平台内经营者的制度规则**:平台经营者需对照规则要求,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其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支持[5] - **重点三:加强制度宣贯**:平台经营者需积极向平台内经营者宣传规则新要求,推动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5] 后续落实与监管措施 - 三部门将加强协同,指导各地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6] - **措施一:开展政策宣贯**:围绕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政策宣贯[6] - **措施二: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相关经营者带头遵守监管要求[6] - **措施三:强化监测评估**:密切监测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状况,跟踪评估规则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线索[6] - **措施四:加强监管执法**:落实规则提出的监管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6]
三部门发文!事关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
券商中国· 2025-12-20 13:2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规则开展自查 [5] 规则制定背景与过程 - 《行为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3] - 修改主要聚焦于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要求,明确明码标价制度规定,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等 [6] 规则的主要目标与原则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4] -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4]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 [4] 规则的主要内容结构 - 《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 [7] - **第一章 总则**:明确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经营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8] - **第二章 经营者自主定价**:聚焦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自主定价基本要求,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规定,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 [8] - **第三章 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结合平台经济具体场景,细化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8] - **第四章 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8] - **第五章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规定提供免密支付、搭售、自动续期等服务时需显著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等 [8] - **第六章 监督机制**:明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监管职责和措施,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9] - **第七章 附则**:规定自建网站经营者等参照适用本规则,并明确文件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 [9] 规则实施安排与后续工作 - 实施日期定为2026年4月10日,为落实监管要求留出时间 [10] - 实施前,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重点开展以下自查工作:落实规范平台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定、完善关于平台内经营者的制度规则、加强制度宣贯 [10] - 三部门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抓好规则落实 [11] - 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同,通过开展政策宣贯、推动行业自律、强化监测评估、加强监管执法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推动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12]
事关互联网平台定价、促销、收费等行为,重要新规印发!
环球网资讯· 2025-12-20 13:13
政策发布与适用范围 -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 [1] - 规则共计7章29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与价格相关行为的规范 [1][2] - 规则适用于提供平台服务的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 [2] 明码标价与价格标示规范 - 规则细化了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并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3] - 经营者必须明确标示价格或收费标准,提供服务需标示项目、内容及价格或计价方法,并以显著方式标示运费、配送方式及其他不可避免的收费 [3] -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 - 开展价格促销需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期限、适用范围,真实标明折价基准,并清晰说明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具体计算办法 [3] - 开展补贴促销需在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及相关活动规则,明确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 [3] 搜索结果展示与竞价排名 - 平台经营者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 [4] - 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4] - 平台经营者开展竞价排名或提供排名推荐服务时,应向参与竞价的平台内经营者告知搜索排序、推荐和竞价排名的规则 [4] 禁止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 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5] - 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但处理鲜活、季节性、积压、临期商品或有正当理由降价服务的除外 [5] - 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或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5] - 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 [6] - 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手段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6]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经营者设置免密支付、自动扣款等服务时,应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7] - 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前需提前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扣款时间、金额及取消途径,并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 [7] - 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需一并通知消费者 [7] -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得采取抬高或压低等级、虚假提高数量或时长等手段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 [7] -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 [7]
3部门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新浪财经· 2025-12-20 11:38
政策发布与监管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 - 该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1] - 政策目标包括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并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1]
免密支付“关不掉”!三部门出手
新浪财经· 2025-12-20 11:38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近日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3] - 该规则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3] - 规则制定过程曾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3] 核心监管要求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为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以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3] -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3]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3] 具体行为规范细则 - 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在提供免密支付、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或商品、设置自动续期或自动扣款时,必须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4] - 采用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前需以显著方式提前通知消费者扣款时间、金额及取消途径,并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4] - 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必须一并通知消费者[4] 实施时间与后续安排 -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规则要求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5]
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新华财经· 2025-12-20 11:22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 - 政策核心目标为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以构建良好平台生态[1] 政策制定与实施时间线 - 《行为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1] -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为经营者留出了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2] 对平台经营者的监管要求 - 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1] - 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以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1] - 监管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2] 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 - 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1] - 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以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1]
周末重磅!三部门发文,事关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
新浪财经· 2025-12-20 10:58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12月20日联合制定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1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1][11] 政策制定与修改过程 - 《行为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各方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2][12] -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要求,明确明码标价的制度规定,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3][14] 政策主要内容框架 - 《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守的规范[4][15] - 第一章总则(3条):明确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经营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5][16] - 第二章经营者自主定价(3条):聚焦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5][16] - 第三章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7条):细化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5][16] - 第四章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6条):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5][16] - 第五章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3条):规定免密支付、自动续期、搭售等需显著提示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5][16] - 第六章监督机制(4条):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要求平台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6][17] - 第七章附则(3条):规定自建网站经营者等参照适用,明确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6][17] 政策实施时间与过渡安排 -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2][12] - 在实施前的过渡期内,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监管要求开展自查[2][7][12][18] - 平台经营者自查重点包括:落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的规定、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制度规则、加强制度宣贯[7][18] 政策落实的后续措施 - 三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9][20] - 具体落实措施包括:开展政策宣贯、推动行业自律、强化监测评估、加强监管执法[10][20]
周末重磅!三部门发文,事关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
证券时报· 2025-12-20 10:51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2] - 该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6] 规则制定的过程与依据 - 规则制定过程:三部门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各方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 [4] - 修改重点:根据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包括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要求、明确明码标价制度规定、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等 [8][9] - 法律依据:规则对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9] 规则的主要内容框架 - 规则结构:《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守的规范 [10] - 第一章总则:明确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经营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1] - 第二章经营者自主定价:聚焦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规定,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 [11] - 第三章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结合平台经济具体场景,细化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11] - 第四章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 - 第五章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规定提供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搭售等服务时需显著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 [11] - 第六章监督机制:明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措施,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2] - 第七章附则:规定自建网站经营者等参照适用本规则,明确文件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 [13] 规则的核心监管要求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5] -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5]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 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 平台经营者自查:在规则实施前,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6][14] - 自查重点一:平台经营者需全面梳理并完善内部合规制度,重点落实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收费行为等规定 [14] - 自查重点二:平台经营者需对照规则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支持 [14] - 自查重点三:平台经营者需积极向平台内经营者宣传规则新要求,做好解释说明,推动共同构建有序竞争的平台生态 [14] - 行业自律:三部门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抓好规则落实 [15] 后续落实与监管措施 - 部门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 [16] - 政策宣贯:深入开展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16] - 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相关经营者带头遵守监管要求 [16] - 强化监测评估:密切监测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状况,跟踪评估规则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16] - 加强监管执法:落实好规则提出的监管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