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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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泰德(01206.HK)中期实现收入约6.655亿元 同比增长29.8%
格隆汇· 2025-08-27 22:1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期收入达到人民币6.655亿元 同比增长29.8% [1] - 上半年录得亏损约人民币770万元 同比大幅减少 [1] - 整体毛利提升 主要因高毛利率项目推动 [1] 业务发展 - 收入增长主要源于智慧能源板块多个项目取得重大实施进展 [1] - 公司聚焦技术创新以构建市场竞争优势 [1] - 公司致力于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1]
东方电子(000682) - 东方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825
2025-08-25 21:4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62亿元,同比增长12.18% [2] - 归母净利润3.02亿元,同比增长19.65% [2] - 扣非归母净利润2.95亿元,同比增长24.88% [2] - 中期拟分红总额4960万元 [5]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金额3.04亿元,同比增长18.5% [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9.62% [2] 业务板块表现 智能电网领域 - 智能配用电业务收入17.48亿元,同比增长12.78% [3] - 调度及云化业务收入4.2亿元,同比增长12.19% [3] - 输变电自动化业务收入4.27亿元,同比增长8.29% [3] 智慧能源领域 - 新能源及储能业务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23.07% [4] - 综合能源及虚拟电厂业务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11.12% [4] 市场拓展 - 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中标额超54亿元 [3] - 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技术研究:构网型技术、新能源电站、微电网、虚拟电厂、新能源并网 [2][3] - 在调度系统、集控站监控系统、变电智能巡视等领域取得多省份项目突破 [3] 战略举措 - 坚持技术创新赋能产业提升 [2] - 坚持市场先行,加大营销团队和平台建设 [5] - 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5] - 核心业务毛利保持稳中有升 [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1 04:44
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股东Wiser Tyson持有公司股份15,706.247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91% [1] - Wiser Tyson本次质押4,50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累计质押股份占比达1.98% [1]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及其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798.0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4% [2] -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累计质押27,165.3500万股,占其持股的47.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96% [2] 表决权委托历史 - 2022年12月15日,原共同控股股东将合计375,666,412股(占当时总股本16.53%)的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 [4] - 2023年11月30日,股东北海瑞悦将2,262,876股(占当时总股本0.10%)的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 [4] 质押影响说明 -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2][5] - 质押对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无不利影响 [2][5] - 质押股份未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担保 [3]
同方泰德(01206.HK)预期中期亏损减少
格隆汇· 2025-08-19 21:04
业绩预期 - 公司预期2025年上半年亏损人民币750万元至850万元 [1] - 上年同期亏损人民币7190万元 [1] - 亏损同比收窄约88%至89% [1] 业绩改善原因 - 智慧能源板块多个项目取得重大实施进展 [1] - 该类项目具有较高毛利率水平 [1] - 带动公司整体收入及毛利提升 [1]
同方泰德(01206)发盈警,预期中期亏损750万元至850万元 同比减少
智通财经网· 2025-08-19 21:02
业绩预期 - 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亏损人民币750万元至850万元 [1] - 去年同期亏损人民币7190万元 [1] - 亏损同比减少约88%至90% [1] 亏损减少原因 - 智慧能源板块多个项目取得重大实施进展 [1] - 该类项目具有较高毛利率水平 [1] - 带动集团整体收入及毛利提升 [1]
豫能控股成立智慧能源新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
企查查· 2025-08-15 15:19
公司投资布局 - 豫能控股间接全资持股成立豫能(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1] - 新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 业务拓展方向 - 公司通过新实体切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领域 拓展能源服务产业链 [1] - 同步布局信息技术咨询与系统集成服务 强化智慧能源综合服务能力 [1]
明阳智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2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9日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9月15-9:25 9:30-11:30 13:00-15:00(交易系统)及9:15-15:00(互联网平台)[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 A股股东持有证券代码601615的股份可参与投票 [4][5] 审议事项与投票规则 - 议案包含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含董事/监事选举) 已于2025年8月14日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2] - 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集中或分散投票权 例如持有100股对应应选董事人数倍数的投票总数(如应选10名董事则拥有1000票)[8][9] - 股东可通过任一股东账户进行网络投票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选举票数超过有效票数视为无效 [4] 会议登记与参会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5][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3日工作时间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6] - 参会股东需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投票异常情况以当日通知为准 [7]
明阳智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维护股东权益 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1]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 公司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规定 [1] 募集资金的存放 - 募集资金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 便于监督的原则 [2] - 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 [2]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时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2]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2] - 协议需规定专户集中存放 账号信息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等条款 [2] -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及时公告 [3]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由公司 子公司 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的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需严格按制度逐级审批 注意风险控制并做好披露 [3] - 公司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使用计划使用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计划的情形需及时公告 [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4] - 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时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原因 资金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等措施 [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 提供给关联人使用等行为 [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期限不超12个月 [6]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管理额度及期限 闲置原因等信息 [6]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7]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 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8] - 闲置募集资金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仅限于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 [8]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 [8] 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 原则上不应变更 确需变更时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9] - 变更后的用途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9] - 董事会需审慎进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确保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9]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 实施新项目 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履行股东会程序 [9] - 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可免股东会程序但仍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1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及时公告原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等信息 [10] - 变更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确保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需披露交易原因 定价政策及影响等措施 [11] -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时需公告具体原因 已使用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 换入项目情况 定价依据等信息 [11]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12] - 全部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低于500万或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程序 [12] 超募资金的使用 - 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并依法注销 公司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13]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需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等信息 [13]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3]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财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3] - 内部审计机构需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 [1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14]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董事会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的原因 [14] - 年度结束后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4] - 专项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 [14] 附则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 [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原制度自动失效 [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5]
明阳智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股东会性质与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6]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身份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股东名册登记为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7]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包括选举董事 审议董事会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章程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担保及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 [9] - 重大资产交易审议标准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交易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或占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 [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6] - 发生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分之二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6][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意见 [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意见 [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召集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9][10][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11]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 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 [11]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方式期限 审议事项 股东出席及委托代理人方式 股权登记日 会务联系人等信息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12]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时 通知中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与公司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受处罚情况等详细信息 [12] 股东出席与身份确认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13] -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2] -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并出示授权委托书 [13][14] - 公司采用网络投票时 通过身份验证的投资者具有合法表决权 [15] 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7] - 会议设股东会会务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16] - 股东会给予每个议题合理讨论时间 股东可质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予以解释说明 [18][19]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 发言时间和次数由主持人确定 [20] 表决机制与决议规则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22]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22][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证券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 修改章程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 股权激励计划等 [27]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比例 提案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 质询意见等内容 [28] -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或代表 会议主持人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9]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公告内容需包含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决议详细内容 [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时需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30] 决议执行与法律效力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 具体由首席执行官组织实施 [31]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3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时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1]
百川畅银等在开封新设智慧能源科技公司
企查查· 2025-08-04 14:22
公司新设子公司 - 百川畅银全资子公司郑州市百川移储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方共同成立百川(开封)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 - 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金生[1] - 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1] 业务拓展方向 - 公司通过新设子公司进入储能技术服务和热力供应领域[1] - 业务范围扩展至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和特种设备销售[1] - 新增供冷服务业务板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