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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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前11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6%
新华日报· 2025-12-20 03:59
本报讯(记者李晞)12月19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今年前11月,全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工业稳步向 好,服务业营收表现亮眼,消费市场平稳复苏。 服务业整体稳步恢复,重点领域表现亮眼。1—10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5%。其 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5.5%、 13.4%、10.1%。金融运行平稳有序。11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7.0万亿元,同比增长 7.8%;人民币贷款余额28.2万亿元,同比增长9.4%。 消费市场平稳复苏,升级类消费增长强劲。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586.8亿元,同比增长 3.8%。全省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1%、7.1%;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营业 额同比分别增长2.5%、5.4%。 工业稳步增长,新兴动能持续壮大。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11月当月,规 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1%,其中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数字核心产品制造业分别增长7.5%、 10.4%、10.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 ...
GDP规模增速双居前列,武汉成都要争副省级城市“领跑者”
搜狐财经· 2025-11-08 04:14
副省级城市经济表现综述 - 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三季度GDP总量达19.3万亿元,占全国GDP比重为19.06%,较2020年提升1%,为“十四五”以来最高值 [19] - 大连、成都、厦门、武汉和深圳的GDP增速位列前五,其中大连以6%的增速位居第一,是唯一增速“破6”的城市 [3][14] - 沈阳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速仅为2.3%,不足全国均值的一半 [3] 第一梯队城市:服务业驱动增长 - 成都前三季度GDP为1.82万亿元,位居副省级城市第3名,同比增长5.8%,增速位列第2 [3] - 武汉前三季度GDP为1.55万亿元,位居副省级城市第5名,同比增长5.6%,增速位列第4 [3] - 成都第三产业增加值达1.27万亿元,占GDP总量的70%,增速为6% [6] - 武汉第三产业增加值达1万亿元,占GDP总量的65%,增速为6% [6] - 武汉1-8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6%,其中居民服务修理业、多式联运业、互联网服务业和租赁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57.5%、49.5%、23.9%和16.4% [10] - 深圳第三产业增速达6.6%,位居副省级城市第一,贡献本地GDP的65%,其金融业1-9月同比增长14.5% [8] 第三梯队城市:工业成为增长突破口 - 大连前三季度GDP为7248亿元,排第11名,工业增速达8%,其铁路船舶行业1-9月增幅高达64.5% [14] - 厦门前三季度GDP为6419亿元,排第13名,工业增速为7%,其光伏钨丝全球市占率超70%,金属制品业增加值同比暴涨84.7% [14][16] - 两地服务业增速均低于全国均值,大连为4.9%,厦门为5% [16] 第二梯队城市:整体实力增强 - 副省级城市第二梯队(第6-10名)GDP占比从2019年同期的29.9%上升至2025年同期的31.6% [21] - 南京前三季度GDP达1.4万亿元,位列第6名,是冲击GDP“2万亿元”城市的种子选手 [21] - 济南前三季度GDP首次突破1万亿元,位列第9名,较2019年同期增长90%,增速位居副省级城市第一,其在副省级城市中的GDP占比达5.4%,较2019年提升1.1% [21][23]
九部门发文推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长江商报· 2025-08-13 16:3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并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1] - 政策针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财政贴息支持 [1][2] - 政策到期后可能延长实施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3] 贷款申请条件 - 贷款需由经办银行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至经营主体 [2] - 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经营主体涵盖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民办非企业法人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政策 [2] 贴息标准细则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 贴息政策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但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中央财政贴息 [3]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出台
中国经营报· 2025-08-12 21:5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九部门联合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旨在通过财政金融联动降低融资成本并激发消费潜力[1] - 政策是财政政策的增量发力 通过贴息对经营主体进行减负 有助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并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1] - 政策基于三方面考虑:提振消费需供需两端协同发力 人民群众对服务消费提质升级有诉求 服务业经营主体对降低融资成本有期待[1] 政策实施机制 - 对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 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3] - 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3] - 贴息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的合规贷款[2] 支持范围与行业覆盖 - 贷款贴息政策覆盖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2] - 餐饮住宿等5个领域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特定行业类别 旅游和健康领域参照专项统计分类标准 养老领域需符合央行贷款统计标准[4] - 政策聚焦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符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培育服务消费的要求 与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形成互补[3] 政策影响与市场效果 - 贴息1个百分点有望明显降低相关服务业存量贷款的付息压力 当前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26%[3] - 政策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 通过对经营主体贴息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2] - 涉及财政、金融、商务等多部门协同 需尽快确定政策细则和实施路线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2]
消费领域迎来重磅政策!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经营主体也迎利好
证券时报网· 2025-08-12 19:03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部分可享受贴息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 [1][2] -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 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贴息上限 [2] - 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 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3] - 贷款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微众银行、蚂蚁消金、招联消金、兴业消金、中银消金) 鼓励地方财政部门扩大政策覆盖面 [4]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 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政策 明确对住宿、养老、旅游等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符合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 [1][5] - 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资金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贷款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6][7][8]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涵盖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8]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 涵盖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已享受地方财政贴息的贷款需扣除已有贴息部分 [9] 政策实施目标与灵活性 - 政策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对提振消费的支持引导作用 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 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促进经济加快向好发展 [2] - 两项政策均明确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体现政策灵活性 [2][7]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印发
中国新闻网· 2025-08-12 18:43
政策内容 - 支持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 [1] - 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1] - 贷款资金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1] - 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2]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2]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2] - 中央财政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3] 贷款流程 -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可向所在地相关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4] - 经办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审批贷款申请并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 [4] -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本地区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发放情况 [5] - 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按季汇总审核结果并于下季度首月15日前反馈省级财政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 [5] 贴息流程 - 经办银行省行于2026年1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6] - 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提交贴息资金结算申请报告 [6] - 财政部与各省级财政部门结算并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6] -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部拨付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省行拨付贴息资金 [6] - 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应及时向经营主体返还或扣除对应贴息资金 [6] - 经办银行省行应建立月度台账并于2027年1月15日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清算申请 [7] 监督管理 - 实行地方政府统筹组织、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监督、省级财政部门保障贴息需求的"自审自贴"模式 [8] - 经营主体要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规经营活动 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8] - 经办银行要严格按照审核检查结果申领贴息资金 严禁套取贴息资金 [8] - 发现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追回信贷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处罚 [9] - 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0] 支持行业范围 - 餐饮住宿领域支持正餐服务、快餐服务、旅馆服务、旅游饭店服务等经营主体 [11] - 健康领域支持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促进服务、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制造等相关经营主体 [11] - 养老领域支持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养老金融服务、老年用品制造等相关经营主体 [12] - 托育家政领域支持托育服务、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等经营主体 [12] - 文化娱乐旅游领域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艺表演、游乐园、旅行社等相关经营主体 [13] - 体育领域支持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服务等相关经营主体 [13]
利好来了!九部门发文→
国际金融报· 2025-08-12 18:20
政策核心内容 - 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财政贴息 [1][3][4] - 贴息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到期后可能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4] - 政策目标为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 [3] 支持范围与条件 - 贷款需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4][5]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5]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中央财政承担90% 省级财政承担10% [5] -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5] 经办银行范围 - 中央财政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 涵盖开发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5] - 具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 [5] 行业覆盖范围 - 餐饮住宿领域涵盖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旅馆服务、旅游饭店服务、民宿服务等 [11] - 健康领域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促进服务、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中药材种植等 [11] - 养老领域覆盖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科技服务、老年用品制造等 [12] - 托育家政领域包含托育服务、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等 [12] - 文化娱乐旅游领域涵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娱乐活动、旅游景区管理、旅行社服务等 [12][13] - 体育领域包括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等 [13]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 - 经营主体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6] - 经办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贷款 自主决策发放条件 [6] - 银行需与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 明确贴息条件、资金用途和贷后管理要求 [6] 贴息资金管理流程 - 经办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贷款发放情况 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 [6] - 政策到期后 银行于2026年1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7] - 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提交贴息资金结算申请 [7] - 财政部与省级财政部门结算后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7] -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 [7] 监督管理机制 - 实行地方政府统筹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监督、财政部门保障贴息的"自审自贴"模式 [9]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9] -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将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 [10]
九部门联合发布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
财经网· 2025-08-12 16:44
政策覆盖范围 - 贷款贴息政策针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 [1][2] - 养老领域贷款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养老产业贷款统计标准 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政策 [2] - 政策到期后可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2] 贷款条件与用途 - 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2] - 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4] - 禁止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4] 贴息标准与分配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承担90%贴息资金 省级财政承担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经办银行与监管要求 - 中央财政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 涵盖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 [4] - 经办银行需严格按审核结果申领贴息资金 确保资金合规兑付 [4] - 经营主体需确保资金用于合规经营活动 严禁虚报、冒领、套取等行为 [4]
刚刚!财政部、央行等九部门,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08-12 16:40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贴息降低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激发消费市场活力[4] - 贴息标准为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单户贷款贴息上限100万元,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为90%:10%[6] - 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覆盖21家全国性银行发放的贷款[5][6] 政策内容 支持范围 - 覆盖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大领域,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特定代码[5] - 贷款需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贷款)或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流动资金贷款)[5] - 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同等享受政策[5] 贴息标准与银行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已享受地方贴息的贷款需扣除已有贴息部分[6] - 经办银行包括国开行、工农中建交等21家全国性银行[6] 贷款流程 - 经营主体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自主审批并签订含贴息条款的合同[7] -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贷款数据,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按季审核[7] 贴息流程 - 经办银行省级分行需在2026年1月底前提交贴息资金需求申请[8] - 财政部根据省级申请结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拨付后10个工作日内需向经营主体返还贴息[8] - 贴息资金流向需按月公开,2027年1月前完成资金清算[9] 监督管理 - 实行地方政府统筹、行业管理部门审核、财政部门保障的"自审自贴"模式[10]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或理财套利,违者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10][11] 行业支持范围参考 - 餐饮住宿领域涵盖正餐服务、民宿服务等细分行业,强调设施升级与业态融合[12] - 健康领域包含医疗卫生服务、医药制造等10类细分行业[12] - 养老领域覆盖照护服务、智慧养老等11类细分方向[13] - 文化娱乐领域支持博物馆、游乐园等6类经营活动[14]
利好来了!刚刚,九部门发文!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8-12 16:13
政策支持范围 - 支持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 [2] - 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2] - 贷款资金需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2] 贴息标准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 相关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3] 贷款经办银行 - 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4] - 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 [4] 贷款流程 -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5] - 经办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贷款申请并自主决策放款条件 [5] -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贷款发放情况并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 [5] 贴息流程 - 经办银行省行于2026年1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6] - 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提交贴息资金结算申请报告 [6] - 财政部根据申请报告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6] - 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需向社会公开资金流向情况 [6] 资金监督与责任追究 - 经营主体需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规经营活动,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 [8] - 经办银行和经营主体套取贴息资金将依法依规追责 [9] - 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将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9] 行业支持范围参考 - 餐饮住宿领域支持提升服务品质和基础设施升级 [10] - 健康领域支持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和产品制造能力 [10] - 养老领域支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和设施建设 [11] - 文化娱乐、旅游领域支持丰富活动供给和交通服务提升 [12] - 体育领域支持增加消费场所和赛事活动举办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