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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泽创科闯关北交所 美的投资“陪跑”两年多后退场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1 22:53
公司业绩与财务表现 - 2021~2024年公司营收分别为11 69亿元、10 71亿元、11 68亿元和15 1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2万元、714万元、1 08亿元和1 48亿元,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4] - 2022~2024年业绩增长主要源于自有品牌销售占比提升、海运费回落、原材料成本下降及美元汇率上升带来的毛利率改善 [4] - 2021年净利润仅362万元,与对赌协议要求的8000万元差额达95%,导致美的投资触发回购条款 [4][5] 对赌协议与资本运作 - 美的投资2021年以6888万元入股获8 11%股权,对赌条款要求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 [4] - 未达标后双方通过"定向分红2197万元+减资5592 52万元"方式清算,美的投资最终以约7800万元退出,年化回报率约6 2% [5] 销售渠道与费用结构 - 跨境电商收入占比从2022年48 45%升至2024年58 49%,亚马逊和沃尔玛为前两大客户 [7][8] - 销售费用率从2022年17 14%持续攀升至2024年19 56%,显著高于同行14%的平均水平 [3][7] - 近3年平台佣金及服务费累计3 48亿元,超过同期2 63亿元净利润总和 [3][7] 研发投入与行业对比 - 2022~2024年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 15%、2 32%和2 51%,低于同行3 61%~4 42%的平均水平 [8] - 3年研发投入总额8807万元,仅为同期销售费用(7 01亿元)的12 6% [7][8] 核心业务与产品结构 - 主营办公及家用电器,碎纸机产品贡献超50%营收 [4] - 采用"自主研发+跨国生产+全球渠道"模式,重点布局北美和欧洲市场 [4][7]
碎纸机生产商邦泽创科闯关北交所:三年净利增长40倍 存对赌失败与高佣金之困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26 18:56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办公电器和家用电器的自主研发、原创设计、跨国生产、全球商超渠道/互联网品牌销售和全球本地化服务 [2] - 核心产品碎纸机贡献超半数营收 [2] - 实际控制人为陈赤、张勇和徐宁 [2] 财务表现 - 2021年至2024年营收分别为11.69亿元、10.71亿元、11.68亿元和15.10亿元 [3] - 2021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2万元、714万元、1.08亿元和1.48亿元 [3] - 2022年至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主要因自有品牌销售占比增加、海运费价格恢复正常、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 [5] 美的投资与对赌协议 - 美的投资2021年年初入场,投资成本6888万元,持股8.11% [5] - 对赌协议要求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实际仅362万元,差额占比高达95% [6] - 最终以定向分红2197万元和减资款5592.52万元完成清算,美的投资以约7800万元回报退场 [6] 销售费用与平台佣金 - 2022年至2024年销售费用分别为1.84亿元、2.22亿元和2.95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17.14%、19.04%和19.56% [7] - 平台佣金及服务费分别为0.90亿元、1.15亿元和1.43亿元,占销售费用比重分别为48.99%、51.54%和48.33% [7] - 近三年平台佣金及服务费合计3.48亿元,超过同期2.63亿元的净利润 [7] 研发投入 - 2022年至2024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305.39万元、2713.47万元和3788.86万元,营收占比分别为2.15%、2.32%和2.51% [8] - 同期行业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61%、4.22%和4.42%,公司明显低于同行 [8] 销售渠道与风险 - 2022年至2024年通过亚马逊等海外电商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8.45%、60.54%和58.49% [8] - Amazon和Walmart分别为公司第一大和第二大客户 [7]
邦泽创科IPO:徐宁、张勇、陈赤三人控股72.83%,副董事长张勇持股高于董事长
搜狐财经· 2025-06-19 09:53
公司概况 -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北京)[2] - 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主要从事办公电器和家用电器的自主研发、原创设计、跨国生产、全球商超渠道/互联网品牌销售、全球本地化服务[2] - 公司通过Amazon、Walmart、Shopify独立站和京东自营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覆盖主流电商渠道[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型号碎纸机、真空包装机在Amazon各地区同类产品销售榜前2位[2] 财务数据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71亿元、11.68亿元及15.1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07亿元、1.08亿元和1.48亿元[3] - 2024年资产总计8.97亿元,股东权益合计4.29亿元,资产负债率49.62%[3] - 2024年毛利率40.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30%,基本每股收益2.89元/股[3]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亿元[3]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陈赤直接持有公司34.26%股份,担任公司董事[4] - 张勇直接持有公司22.96%股份,担任公司副董事长[4] - 徐宁直接持有公司14.24%股份,并通过东莞泽凯和东莞泽宇间接持有1.37%股份,合计持有15.61%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5] - 陈赤与徐宁系夫妻关系,三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72.83%股份[5] 实际控制人背景 - 陈赤出生于1968年4月,张勇出生于1965年1月,徐宁出生于1966年10月[6] - 徐宁中专学历,曾任职湖北省汽车工业公司、佛山化纤工业公司等企业,2005年10月起负责邦泽电子经营管理[7] - 张勇大专学历,曾任职南通轴瓦厂、金万电业有限公司等企业,2005年3月起任职邦泽电子[8] 股东变动 - 申报前12个月内,正和共创、财鑫一号、东证常平、仙津实业和莞商联投五家机构通过认购公司2024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份成为新股东[6] - 财鑫一号、东证常平为股权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1.69%股份,基金管理人为东莞证券全资子公司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
比依股份: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8:30
回购注销批准与授权 - 公司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3][4][5]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5]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7] - 监事会审核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5][6] 回购注销原因与数量 - 7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回购20,77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 [8] - 2024年业绩未达考核目标(营收增长率≥65%或净利润增长率≥35%)触发回购532,628股首次授予股票及7,050股预留授予股票 [9][10] - 合计回购注销560,448股限制性股票 [10][11] 回购价格与实施程序 - 回购价格确定为授予价7.0750元/股 [10][11] - 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11] - 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程序 [11][12]
比依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39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831,575.30元(含税)[1] - 分配方案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1] - 若在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 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以2025年5月15日收盘价16.65元/股为例,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6.35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6.3538元/股[2]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232%,低于1%,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2] 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性 - 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已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股份但不参与分配[3]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3] -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4]
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17
现金红利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 [3] - 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86,105,25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831,575.30元(含税) [4]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962)÷(1+0),每股现金红利经调整后约为0.2962元/股 [4]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4,除权(息)日为2025/6/5 [3][4]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与除权(息)日相同,为2025/6/5 [4] 分配实施方式 - 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登保管 [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842,7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60,44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4] 税收政策差异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27元;沪港通香港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红利0.30元 [7] 特殊股东处理 - 比依集团有限公司等特定股东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限售股份的税收处理单独说明,限售股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 [6]
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6:17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6月5日14:00-15: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bydmb@biyigroup.com提交问题 [1][3] -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 参会人员与参与方式 - 独立董事徐群将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 -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互动 [2][3] - 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内容回顾 [3] 信息披露与沟通渠道 - 公司已发布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说明会旨在进一步解读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2] - 董事会办公室为指定咨询联系人,电话0574-58225758,邮箱bydmb@biyigroup.com [3]
小崧股份:股权激励绑定核心团队 业绩目标逐年加码彰显发展信心
证券时报网· 2025-05-21 19:30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并将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结合[1] - 计划向94位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授予313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86%,授予价格为每股3.69元[1] - 其中32.73%的股票授予85位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显示公司对核心团队的重视[1]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分为三个限售期解锁,首个限售期要求2025年净利润扭亏为盈[2] - 2026年考核标准为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2027年要求实现翻倍至不低于3000万元[2] - 考核指标旨在提升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并聚焦未来发展战略和稳定经营目标[2] 市场影响与资金用途 - 股权激励计划若成功实施,公司将通过定向发行获得1.16亿元资金(3135万股×3.69元/股),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持[2] - 市场分析认为业绩增长目标显示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向资本市场传递持续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2] 未来发展展望 - 随着治理水平提高,公司有望加快在健康环境电器领域的发展步伐[2] - 通过技术整合和创新,公司将推出高效率、高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产品,推动品牌向高端化市场发展,成为业绩增长新动力[2]
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8:13
|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 | | --- | --- |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 |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重要内容提示: | | |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 |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 |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 | |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 路 | | |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 | 份总数的比例(%) 66.3363 |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 |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 | |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继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 |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 | 二、 议案 ...
比依股份: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8:1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参加会议的方式、召开程序及召集人的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ZHEJIANG YANGMING LAW FIRM) 浙江余姚市南雷南路 298 号合力大厦北楼 16 楼 315400 电话:0574-6272 4297 传真:0574-6271 9499 http://www. yangminglf.com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比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