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icon
搜索文档
中旗新材(001212)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6.4)
2026-04-24 17:3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融资事项(仅限于债权融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 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 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证券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 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 (二)签订重大购买、销售合同的事项;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购建生产线、原有生产设备 的升级改造、原有生产场地的改扩建等)。 1 (四)执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制定的对公司生产经 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投资事项包 ...
中旗新材(00121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4)
2026-04-24 17:3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分、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 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指本公司全资或本公司、本公司子 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持股超过 50%的公 司,以及本公司或子公司虽持股比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但不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本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 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 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举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本 公司的下属机构,本公司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全面 ...
中旗新材(001212) - 内部审计制度(2026.4)
2026-04-24 17:33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 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 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 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五条 公司 ...
中旗新材(0012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4)
2026-04-24 17: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1 事委员担任。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
中旗新材(001212)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6-04-24 17:3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 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广东中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霍佳震、吴瑛、夏 富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
中旗新材(0012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4)
2026-04-24 17:3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础薪酬以岗位价值、具体职责为主要依据,并兼顾同等 职位、同地区的市场薪酬行情; (二)绩效薪酬与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及公司经济效益相挂钩,约 束和激励并行。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 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第六条 公司 ...
中旗新材(0012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6.4)
2026-04-24 17:3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 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 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后,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 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 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由职工选举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 定。 1 ...
中旗新材(0012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4)
2026-04-24 17:3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在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 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1 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 ...
中利集团(002309) - 中利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金雄)
2026-04-24 17:3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金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金雄,男,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法学院、新闻学院双聘教授、 博士生导师、法律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智业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历任厦门市中级法院处长、厦门市湖里区 法院副院长。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 ...
中旗新材(001212) - 内部控制制度(2026.4)
2026-04-24 17:3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并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准、 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 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 在重大缺陷; 1 (三)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公司全体 人员应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