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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17: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6,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2年11月15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11,812,700份GDR(代表59,063,500股A股)[3] - 注册名称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Hangzhou GreatStar Industrial Co Ltd,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3]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4亿元,公司性质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3]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总股本1.194亿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7][8] - 主要发起人包括巨星控股集团(持股64.34%)、仇建平(23.05%)、王玲玲(6.83%)等19名自然人及法人[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异议股东收购等,回购后持有比例不得超过10%且需在3年内处置[10]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承诺[20][21] 公司治理架构 - 股东会职权涵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章程修改等特别决议事项[21][23] - 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含3名独董及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可行使单笔不超过净资产5%的投资决策权[48][53] - 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拒绝则需公告理由[24] - 审计委员会可代表公司对违规董事提起诉讼,股东可发起派生诉讼[17][18] 经营与财务规范 - 经营范围覆盖五金工具制造、医疗器械销售、新能源设备等96项一般项目及4项许可项目[5][6]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批准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关联方担保等[22][23] - 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可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6][43] - 重大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批准的标准为:4个月内累计处置固定资产价值超账面值33%[5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提案权(持股1%以上)、会计账簿查阅权等,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起诉违规董事[15][17]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19][20] - 关联股东表决回避规则明确8类关联情形,非关联股东表决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通过[37][38]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表决[39] 会议与决策机制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28][29]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后不足3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如合并分立)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3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详细表决结果[33][42]
东百集团: 东百集团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FUJIAN DONGBAI GROUP CO.,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185号,邮政编码350001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9,846,246元,股份总数为869,846,246股普通股 [4][10] - 公司于199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4万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且包含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 [73]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75]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92]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8][129]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金银制品、珠宝首饰、服装服饰、化妆品、体育用品等零售业务 [8] - 涉及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广告设计等服务业 [8] - 许可项目包括食品销售和房地产开发经营 [8] - 经营方针为"信誉第一、顾客至上",致力于发展国内外贸易经济 [6][7]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0] - 公司可采取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资本 [20]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 [22]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13]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 [85]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76] 风险控制 - 建立对控股股东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防范资金占用风险 [21][2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40]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82] - 公司不为购买公司股份者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