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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关注:锁座成普遍现象,飞机锁座收费合理吗?
新浪财经· 2026-01-20 11:29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报告指出,国内航空公司普遍存在经济舱机票锁座行为,将本属常规服务的优质座位通过锁定方式进行收费或权益兑换,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且存在信息不透明、解释不合理及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 [1][6] 行业普遍现象与锁座规模 - 调查覆盖的10家国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无一家完全开放所有经济舱座位 [1][2] - 购买阶段所调查航线的锁座比例从19.9%至62.1%不等,平均锁座比例达38.7% [2] - 春秋航空“南京—兰州”(9C6188)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深圳航空“深圳—湛江”(ZH9327)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 [2] 锁座区域与解锁门槛 - 航空公司普遍将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纳入锁定范畴 [2] - 解锁门槛按座位等级划分梯次,座位越靠前或舒适度越高,需消耗的权益额度越高 [2] - 以厦门航空“厦门—桂林”(MF8847)航线为例,锁定的优选座位、首选座位、标准座位分别对应2000积分、1600积分、1000积分的兑换门槛 [3] 变相付费与收益模式 - 锁定的优选座位部分解锁需以里程或会员积分兑换 [3] - 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3家航空公司开放了里程或积分付费购买服务,部分航司同步销售含积分或选座券的权益礼包,使解锁路径向付费获取倾斜 [3] - 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缺乏积分有效累积渠道,只能被动接受剩余普通座位,实质是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是变相增加收益的手段 [3] - 行业背景是经营成本上升、票价难以单方面提升,对座位资源进行价值分层与差异化管理是航空公司实现收益优化的重要方式 [6] 信息透明度与解释合理性 - 航空公司官方客服对于锁座范围及规则的解释较为模糊 [4] - 客服解释锁座原因包括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 [4] - 但调查显示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说法相悖;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位置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说法相悖;消费者可通过权益抵扣或付费解锁,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理由相悖 [5] 服务协议与消费者权益 - 航空公司选座协议文本普遍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告知义务缺失及表述模糊化 [6] - 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全面告知锁座规则、座位收费标准、免费座位范围等关键信息,仅在选座或值机环节通过系统限制或隐性条款提示 [6] - 普遍采用“具体以系统实时展示为准”、“出于安全或运营需要预留座位”等模糊表述,刻意避免公示免费座位数量、范围、开放时间等信息 [6] 行业回应与未来动向 - 所有10家航空公司均向江苏省消保委回复,表示接受监督与指导 [1] - 某大型航空公司产品服务部负责人表示,针对“锁定范围过大”、“信息不够透明”等问题,相关政策正处于全面评估阶段 [6] - 航空公司将在保障权益旅客体验与维护普通旅客合理选择权之间寻求更平衡的方式,并进一步提升选座信息的透明度与规范性 [6]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10家主流航司 机票锁座比例最高达62.1%
人民日报· 2026-01-20 09:04
行业普遍现象与核心问题 - 国内航空业普遍存在经济舱机票锁座行为,调查的10家航司无一完全开放所有经济舱座位,锁座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 [2] - 锁座比例在购买阶段从19.9%至62.1%不等,平均锁座比例达38.7%,其中春秋航空“南京—兰州”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深圳航空“深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 [2] - 航司普遍将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纳入锁定范畴,解锁门槛按座位等级划分梯次,座位越靠前或舒适度越高,需消耗的权益额度越高 [2] 变相收费与盈利模式 - 锁定的优选座位部分解锁需以里程或会员积分兑换,例如厦门航空“厦门—桂林”航线的锁定座位分为优选、首选、标准座位,分别对应2000、1600、1000积分的兑换门槛 [3] - 部分航司在权益兑换基础上,增设了付费购买积分或里程、销售含积分或选座券的权益礼包等规则,使解锁路径向付费获取倾斜,调查发现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3家航司开放了里程或积分付费购买服务 [3] - 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缺乏积分有效累积渠道,只能被动接受剩余普通座位,上述方式实质是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是航司变相增加收益的手段之一 [3] 信息透明度与解释合理性 - 针对锁座原因、范围、规则等消费者关心的问题,10家航司官方客服的解释较为模糊,多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理由进行回应 [4] - 部分客服回复相对模糊,以系统默认规则、座椅损坏、不清楚原因或需现场协调等理由进行回应,未给出明确合理的依据 [4][5] - 调查显示航司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说法相悖;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便利舒适位置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说法相悖;消费者可通过权益抵扣或付费解锁,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的理由相悖 [5] 服务协议与规则缺陷 - 10家航司的选座协议文本普遍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存在告知义务缺失问题,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全面告知锁座规则、收费标准、免费座位范围等关键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6] - 协议普遍采用“具体以系统实时展示为准”、“出于安全或运营需要预留座位”等模糊表述,刻意避免公示免费座位数量、范围、开放时间等信息,为航司单方面锁座提供便利 [6] - 随着经营成本上升、票价难以单方面提升,对座位资源进行价值分层与差异化管理,是航司实现收益优化的重要方式,针对“锁定范围过大”、“信息不够透明”等问题,相关政策正处于全面评估阶段 [6]
飞机锁座收费合理吗?(法治聚焦)
人民日报· 2026-01-20 08:24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报告指出,国内航空公司普遍存在经济舱机票锁座行为,将本属常规服务的优质座位锁定,通过积分兑换或付费方式解锁,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 [1] - 锁座行为实质是将基础服务拆分以增加收益,但存在信息不透明、解释不合理、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对普通消费者构成歧视性限制 [1][6][8] - 行业专家指出,锁座是价格歧视与信息隐瞒,削弱了航空服务的准公共属性,航空公司应在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间寻求平衡,制定更公平透明的规则 [8][9] 行业普遍问题 - 锁座行为在民航服务中普遍存在,调查的10家航司经济舱均存在此现象,无一完全开放所有座位 [2] - 购买阶段调查航线的锁座比例从19.9%至62.1%不等,平均锁座比例达38.7% [2] - 春秋航空“南京—兰州”航线锁座比例超60%,深圳航空“深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50% [2] - 航司普遍将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纳入锁定范畴 [2] 航空公司商业模式与操作 - 锁定座位需变相付费,部分航司要求用里程或会员积分兑换,例如厦门航空某航线将锁定座位分为优选、首选、标准,分别需2000、1600、1000积分兑换 [3] - 部分航司增设付费购买积分或里程、销售含选座券的权益礼包等规则,使解锁路径向付费倾斜,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3家航司开放了里程或积分付费购买服务 [3] - 航空公司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是变相增加收益的手段之一 [3] - 航空公司表示,对座位资源进行价值分层与差异化管理,是实现收益优化的重要方式 [6] 信息透明度与沟通问题 - 航司对锁座范围及规则的解释较为模糊,客服多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维持配载平衡等理由解释,但调查显示锁座比例大多超30%,与“预留特殊旅客”说法相悖 [4][5] - 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便利舒适位置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说法相悖,消费者付费即可解锁与“维持配载平衡”理由相悖 [4][5] - 选座协议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告知锁座规则、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6] - 普遍采用“具体以系统实时展示为准”等模糊表述,刻意避免公示免费座位数量、范围、开放时间等信息 [6] 法律与权益视角 - 法律专家指出,客运合同的核心是运输服务及附随的座位使用权益,提供符合合同对价的座位是航司义务的当然组成部分 [8] - 锁座行为将经济舱内本应平等享有的优质座位从基础服务中拆分,设置排他性限制,与消费者支付的经济舱对价所对应的权益范围不符 [8] - 以会员等级、额外付费划分座位使用权限,对普通消费者构成歧视性限制,涉嫌违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8] 经济与社会影响 - 经济学家指出,锁座策略本质上是价格歧视与信息隐瞒,通过锁定高需求座位并设置不同价格解锁方式,剥削消费者剩余以提升自身收益 [9] - 不透明的锁座行为增加消费者决策成本,扭曲需求信号,降低市场配置效率 [9] - 将舒适性资源设置“消费频率+支付能力”双重门槛,削弱了航空服务的准公共属性,加剧了分配不公 [9] - 航空公司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应通过设立清晰的制度底线与信息披露标准,制定更公平透明的座位分配规则 [9]
10家航司机票锁座比例最高达62.1%,飞机锁座收费合理吗?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1-20 07:37
行业核心问题 -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显示,国内10家主流航空公司经济舱均存在机票锁座行为,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3][4] - 调查揭示了机票锁座服务市场普遍存在的四大问题:锁座行为普遍、解锁需变相付费、信息不透明且解释不合理、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3] 锁座行为普遍性与范围 - 被调查的10家航司无一家完全开放所有经济舱座位,锁座行为在民航服务中普遍存在[4] - 购买阶段所调查航线的锁座比例从19.9%至62.1%不等,均值达38.7%[4] - 春秋航空“南京—兰州”(9C6188)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深圳航空“深圳—湛江”(ZH9327)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这两家航司超过半数的经济舱座位被提前锁定[4] - 航司普遍将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纳入锁定范畴[4] 解锁机制与变相收费 - 锁定的优选座位,部分解锁需以里程或会员积分兑换,例如厦门航空“厦门—桂林”(MF8847)航线,锁定座位分为优选、首选、标准座位,分别对应2000、1600、1000积分的兑换门槛[5] - 部分航司在权益兑换基础上,增设了付费购买积分或里程、销售含积分或选座券的权益礼包等规则,使解锁路径向付费获取倾斜[6] - 调查发现,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3家航司开放了里程或积分付费购买服务[6] - 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缺乏积分有效累积渠道,只能被动接受剩余普通座位,实质是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是变相增加收益的手段[6] 信息透明度与解释合理性 - 10家航司客服均确认线上选座阶段存在座位锁定,但对于锁座范围及规则的解释较为模糊[6] - 多家航司客服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理由解释锁座原因[7] - 调查显示航司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说法相悖;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位置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说法相悖;消费者只需权益抵扣或付费即可解锁,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的理由相悖[7] 服务协议与格式条款 - 10家航司的选座协议文本普遍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告知义务缺失和表述模糊化[8] - 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全面告知锁座规则、座位收费标准、免费座位范围等关键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8] - 普遍采用“具体以系统实时展示为准”、“出于安全或运营需要预留座位”等模糊表述,刻意避免公示免费座位数量、范围、开放时间等信息,为航司单方面锁座提供便利[8] 行业背景与公司回应 - 随着经营成本上升、票价难以单方面提升,对座位资源进行价值分层与差异化管理,是航司实现收益优化的重要方式[8] - 某大型航空公司产品服务部负责人表示,针对“锁定范围过大”、“信息不够透明”等问题,相关政策正处于全面评估阶段,航司将在保障权益旅客体验与维护普通旅客合理选择权之间寻求更平衡的方式,并进一步提升选座信息的透明度与规范性[8] -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部分航司将本属常规服务范围的座位通过锁定方式进行收费的做法,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3] - 本次调查选取的国内10家航司均向省消保委回复,表示接受监督与指导[3]
人民日报聚焦:航司为什么锁座?飞机锁座收费合理吗?
人民日报· 2026-01-20 07:37
行业普遍现象与核心问题 - 国内航空业普遍存在经济舱机票锁座行为 调查涉及的10家航空公司均未完全开放所有经济舱座位[1][2] - 锁座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 调查航线在购买阶段的锁座比例介于19.9%至62.1%之间 平均锁座比例达38.7%[2] - 部分航线锁座比例极高 春秋航空“南京—兰州”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 深圳航空“深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2] 锁座区域与解锁机制 - 航空公司普遍锁定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2] - 解锁门槛按座位等级划分梯次 座位越靠前或舒适度越高 需消耗的权益额度越高[2] - 解锁优选座位通常需要变相付费 部分航空公司要求以里程或会员积分兑换 例如厦门航空某航线将锁定座位分为优选、首选、标准座位 分别对应2000、1600、1000积分的兑换门槛[3] - 部分航空公司同步增设了付费购买积分或里程、销售含积分或选座券的权益礼包等规则 使解锁路径向付费获取倾斜 调查发现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3家公司开放了里程或积分付费购买服务[3] 信息透明度与解释合理性 - 航空公司对锁座范围及规则的解释较为模糊 客服回应多采用“系统默认规则”、“以现场为准”或表示不清楚原因[4] - 航空公司客服常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理由解释锁座原因[4] - 但调查显示锁座比例大多超过30% 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的说法相悖 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便利位置被锁定 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的说法相悖 消费者可通过权益抵扣或付费解锁 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的理由相悖[4][5] 服务协议与消费者权益 - 航空公司选座协议文本普遍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 包括告知义务缺失和表述模糊化[6] - 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全面告知锁座规则、收费标准、免费座位范围等关键信息 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6] - 普遍采用“具体以系统实时展示为准”、“出于安全或运营需要预留座位”等模糊表述 刻意避免公示免费座位数量、范围、开放时间等信息[6] - 行业观点认为 对座位资源进行价值分层与差异化管理是航空公司实现收益优化的重要方式 针对相关问题 相关政策正处于全面评估阶段 行业将在保障权益旅客体验与维护普通旅客合理选择权之间寻求更平衡的方式[6]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10家主流航司,机票锁座比例最高达62.1%——飞机锁座收费合理吗?
新华网· 2026-01-20 07:36
行业普遍现象与问题 - 国内10家主要航空公司经济舱均存在机票锁座行为 无一家完全开放所有经济舱座位 锁座已成为民航服务普遍现象 [1][2] - 调查航线在购票阶段的锁座比例从19.9%至62.1%不等 平均锁座比例达38.7% [2] - 春秋航空“南京—兰州”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 深圳航空“深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 这两家航司超过半数的经济舱座位被提前锁定 [2] 锁座区域与解锁方式 - 航空公司普遍将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纳入锁定范畴 [2] - 解锁门槛按座位等级划分梯次 座位越靠前或舒适度越高 需消耗的权益额度越高 [2] - 锁定的优选座位部分解锁需以里程或会员积分兑换 例如厦门航空某航线锁定座位分为优选、首选、标准座位 分别对应2000、1600、1000积分的兑换门槛 [3] - 部分航司在权益兑换基础上 增设付费购买积分或里程、销售含积分或选座券的权益礼包等规则 使解锁路径向付费获取倾斜 [3] - 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3家航司开放了里程或积分付费购买服务 [3] 航司解释与信息透明度 - 航空公司客服对锁座范围及规则的解释较为模糊 常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理由解释锁座原因 [4] - 部分客服回复模糊 以系统默认规则回应 或表示不清楚锁定原因、需现场协调 [4] - 调查显示航司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 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说法相悖 [4] - 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便利舒适位置被锁定 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说法相悖 [4] - 消费者只需权益抵扣或付费即可解锁 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的理由相悖 [5] 服务协议与消费者权益 - 航空公司选座协议文本普遍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 包括告知义务缺失和表述模糊化 [6] - 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全面告知锁座规则、座位收费标准、免费座位范围等关键信息 仅在选座或值机环节通过系统限制或隐性条款提示 [6] - 普遍采用“具体以系统实时展示为准”、“出于安全或运营需要预留座位”等模糊表述 刻意避免公示免费座位数量、范围、开放时间等信息 [6] - 将本属常规服务范围的座位通过锁定方式进行收费的做法 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 [1] 行业背景与航司回应 - 随着经营成本上升、票价难以单方面提升 对座位资源进行价值分层与差异化管理 是航空公司实现收益优化的重要方式 [6] - 针对“锁定范围过大”、“信息不够透明”等问题 相关政策正处于全面评估阶段 航司将在保障权益旅客体验与维护普通旅客合理选择权之间寻求更平衡的方式 [6] - 航空公司表示将进一步提升选座信息的透明度与规范性 [6] - 本次调查选取的国内10家航司均向江苏省消保委回复 表示接受监督与指导 [1]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10家主流航司 机票锁座比例最高达62.1% 飞机锁座收费合理吗?(法治聚焦)
人民日报· 2026-01-20 06:09
行业核心问题 - 航空公司普遍通过锁定经济舱优质座位并将其转化为付费或权益兑换服务,作为变相增加收益的手段,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 [1] - 江苏省消保委对国内10家主要航空公司进行调查,所有公司均确认接受监督并将推进服务优化 [1] 锁座行为的普遍性与范围 - 被调查的10家航空公司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无一家完全开放所有座位,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 [2] - 在购票阶段,调查航线的锁座比例从19.9%至62.1%不等,平均锁座比例达38.7% [2] - 春秋航空“南京—兰州”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深圳航空“深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 [2] - 锁定的区域普遍为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包括经济舱前排、安全出口旁、靠窗及靠过道座位 [2] 解锁座位的付费模式 - 锁定座位的解锁通常需要消耗里程或会员积分,例如厦门航空某航线将锁定座位分为三档,分别对应2000、1600、1000积分的兑换门槛 [3] - 部分航空公司如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开放了里程或积分的付费购买服务,或销售含选座权益的礼包,使解锁路径向付费倾斜 [3] - 该模式将基本的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而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缺乏有效积分累积渠道 [3] 锁座原因的解释与信息透明度 - 航空公司客服对锁座原因的解释较为模糊,常见理由包括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 [4] - 调查方认为,高达30%以上的锁座比例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的说法相悖,大量优质座位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说法相悖,付费即可解锁与“维持配载平衡”理由相悖 [4][5] - 客服回应中存在“系统默认规则”、“以现场为准”、“不清楚原因”等模糊表述 [4] 服务协议与格式条款 - 航空公司选座协议普遍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未在购票环节显著告知锁座规则、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6] - 条款常使用“具体以系统实时展示为准”、“出于安全或运营需要预留座位”等模糊表述,避免公示免费座位的数量、范围及开放时间 [6] - 行业人士表示,对座位资源进行价值分层是航司在成本上升、票价难涨背景下优化收益的重要方式,相关政策正处于评估阶段,旨在平衡权益旅客体验与普通旅客选择权 [6]
“锁座”比例最高达62.1% 10家航司过度“锁座”被约谈 辅助收入如何取之有道?
中国经营报· 2025-12-06 03:26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省消保委通报国内10家主要航空公司存在机票“锁座”服务四大问题 包括优质座位过度锁定 解锁机制变相付费 信息不透明及协议条款不公平 并要求航司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 [1][3][4][8] - 航空公司“锁座”行为普遍存在 购票阶段经济舱“锁座”比例介于19.9%至62.1%之间 均值高达38.7% 且锁定范围集中于前排 靠窗 靠过道等优质座位 [1][3] - 以付费选座为代表的辅助收入已成为全球航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 2024年全球航司辅助收入总额突破1480亿美元 传统航司面临客流增票价降压力 但辅助收入增长5.3%抵消了部分损失 [5] - 目前国内缺乏对“锁座”行为的明确法规制约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未提及此行为 行业人士建议需明确适当“锁座”比例 保障旅客权益同时允许部分优质座位作为增值服务 [7][8][9] 行业现状与问题 - **“锁座”行为普遍且比例高**:调查的10家航司经济舱“锁座”比例均值为38.7% 其中春秋航空某航线超60% 深圳航空某航线超50% 海南航空 东方航空 厦门航空相关航线比例在40%–46% 吉祥航空相关航线不足20% [1][3] - **优质座位被过度锁定**:锁定范围高度集中于经济舱前排 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选择的优质座位 [3] - **解锁机制变相付费**:锁定的优选座位主要依赖会员积分或里程兑换 非会员或偶尔出行者缺乏积分累积渠道 部分航司增设付费路径 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 例如南方航空某航班经济舱前十排需500元或10000里程兑换 安全出口靠窗座位需800元或16000里程兑换 [3][4] - **信息不透明且解释不合理**:航司客服常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 保障应急座位使用 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为由解释“锁座” 但高锁座比例与这些说法相悖 且消费者付费即可解锁也与“维持配载平衡”说法矛盾 [4] - **协议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航司未显著告知“锁座”规则 模糊化表述为单方“锁座”提供便利 按会员等级或付费能力歧视性分配座位 并赋予自身单方调整座位的绝对权利而未设异议渠道 [4] 监管行动与要求 - **监管机构介入**:江苏省消保委于11月21日线上约谈东方航空 南方航空 中国国航等10家航空公司 通报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1] - **具体整改要求**:要求重点解决“锁座范围过度”问题 取消付费或积分兑换等变相付费选座模式 确保免费可选座位数量合理 分布均衡 仅保留出于特殊旅客预留 应急保障 配载平衡目的的必要锁定 同时要求梳理和修改协议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限制航司权利并对应其告知义务 [8] - **整改时限**:要求航司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 [1][8] 商业模式与行业背景 - **辅助收入重要性提升**:付费选座等辅助收入过去是低成本航司主要营销收入来源之一 约占其总收入的31% 面对客流量增加但票价下降的压力 越来越多的全服务型航司也加大对辅助收入的重视力度 [1][5] - **全球辅助收入创新高**:2024年全球航司辅助收入总额突破1480亿美元 创历史新高 传统航司的旅客辅助收入增长了5.3% 抵消了折扣票价带来的部分损失 [5] - **航司经营策略差异**:传统航司因市场定位 航线结构与低成本航司存在差异 需区别地采用辅助收入经营方法 应基于自身业务结构和市场定位 科学合理地平衡旅客体验与辅助收入 [9] 法规环境与行业建议 - **法规存在空白**:国内尚无民航法规对“锁座”行为进行明确制约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专设“旅客权益保护”一节但未提及“锁座”行为 [7] - **历史处罚案例罕见**:相关案例屈指可数 例如2015年中联航因自立收费项目收取选座费 多收44.32万元 最终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 [7] - **行业人士建议**:需明确适当的“锁座”比例以保障临近购票旅客权益和体验 至少应有一半座位开放供旅客选择 特别是靠窗 靠走道和联排座位 同时可允许10%的优质座位作为“增值服务产品” 让前三排或腿部空间大的座位回归市场价值 [8]
10家航司“锁座”被约谈,破解“规则暗箱”是关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7 18:25
行业现状与问题 - 机票锁座行为普遍存在,购票阶段锁座比例平均值高达38.7%,最高达到62.1% [1] - 市场存在四个主要问题:锁座行为普遍且优质座位过度锁定;解锁机制变相付费挤压普通乘客权益;信息不透明且解释不合理侵犯知情权;协议文本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 [1] - 部分航空公司选座页面标识模糊,购票环节未显著告知锁座规则与收费标准,关键信息由航空公司单方面决定形成“规则暗箱” [2] 锁座行为的合理性 - 锁座行为存在合理性,包括保障飞行安全如防止飞机重心失衡;为残障人士、孕妇等特殊旅客预留便利座位;通过预留优质座位提供差异化服务以维系会员体系;为廉价航空或急需提升效率的航空公司带来额外营收 [1] - 付费选座本身并非新鲜事,国外航空公司有明确规则如前30小时所有选座收费、30小时内仅经济舱前排收费,因规则清晰透明而未引发乘客反感 [2] 大面积锁座的负面影响 - 大规模锁座超出必要边界,导致稀缺座位需额外付费,无稀缺性的普通座位也被纳入收费范畴,变相提高乘客出行成本 [1] - 危害包括严重拉低乘客出行体验,可能降低复购率并产生负面口碑劝退新客户;普通座位被锁仅给乘客造成困扰,并不会为航空公司带来实际收益 [2] 解决方案与行业方向 - 解决争议的关键在于破解“规则暗箱”,航空公司需在购票环节清晰、完整、及时公示座位分布、锁座规则及收费政策,实现明码标价 [3] - 航空公司需平衡免费与付费座位占比,付费选座核心应是“提供额外舒适度提升”而非将“基础座位选择权”转化为付费项目,必须保障普通旅客能免费获得符合基本舒适度的座位 [3] - 合理的锁座比例可实现双赢,例如远距离航班仅对活动空间更宽松区域收费,既可满足乘客升级需求,航空公司也能通过额外营收为其他乘客提供更具性价比机票 [2]
机票“锁座”变相收费 10家航司被约谈
北京商报· 2025-11-26 23:54
行业核心问题 - 机票锁座行为在行业内普遍存在,被调查的10家航空公司平均锁座率达38.7% [1][3] - 锁座范围高度集中于经济舱前排、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挤压普通消费者权益 [4] - 解锁机制依赖会员积分或变相付费,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实质提高出行成本 [4] 航空公司具体表现 - 春秋航空南京至兰州航线锁座比例超过60%,深圳航空深圳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 [3] - 海南航空、东方航空、厦门航空相关航线锁座比例处于40%至46%的较高区间 [3] - 吉祥航空相关航线锁座比例相对较低,不到20% [3] 监管措施与要求 - 江苏省消保委要求航空公司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解决锁座范围过度问题 [1][7] - 要求取消付费或积分兑换等形式的变相付费选座模式,确保免费可选座位数量合理且分布均衡 [7] - 要求对协议文本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梳理和修改,限制航空公司单方权利 [5][7] 行业趋势与应对 - 值机选座收费是航空公司推出差异化服务、提高收益的策略之一,逐步进行选座收费是国内民航业趋势 [1][6] - 行业面临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体验的前提下提升收益,减少司乘认知矛盾的课题 [1][6][8] - 专家建议航空公司从产品设计和产品宣传两方面着手,加强对旅客需求心理的了解与考量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