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资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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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关日期明确!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生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经济观察报· 2025-07-23 13:42
两天前的7月2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该 《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 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制定,并将于2025年8月21日起生 效。 根据《细则》,所谓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是指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 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统 称"试点资管产品");所谓境外投资者,是指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境外个人投资者,前者指境 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合法成立的机构,后者指在海南自贸港内学习、就业、生活 的境外人士或者符合海南自贸港外籍人才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在12月18日即将全岛封关的大背景下,《细则》的出台颇受市场关注,这也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 设总体方案》《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 笔者认为,《细则》有多处创新和突破,其落地生效标志着我国在金融开放领域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其 主要看点如下: 其一,面向全球投资者,不 ...
初期总规模100亿元!海南 大消息→
证券时报· 2025-07-21 23:54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业务试点细则 - 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 [1] -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四类试点资管产品: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 [1][4] - 境外投资者可使用境内外资金购买产品 但个人投资者需提供在海南满一年的证明及人民币收入证明 [3][4] 试点规则细化 - 产品范围涵盖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私募资管、保险资管等四类 [4] - 境外投资者须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4] - 试点初期180天内仅限境外持牌金融机构或中资企业境外机构参与 [3][5] 试点进展与规模管理 - 截至2023年6月已有3家银行开展试点 累计金额3.6亿元 [4] - 央行海南省分行可动态调整100亿元规模上限 [5] - 2025年8月21日细则生效后逐步扩大投资者类型 [5]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弥补海南自贸港金融短板 提升国际化金融服务水平 [3] - 形成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独特通道 [5] - 扩展境外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中国市场的路径 [4]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发布:境外投资者可用来源于境内外的资金购买试点资管产品
快讯· 2025-07-21 17:25
智通财经7月21日电,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近日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 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其中指出,境外投资者可用来源于境内外的资金购买试点资管 产品。境外个人投资者用来源于境内的资金购买试点资管产品,应当提供在海南自贸港学习、就业、生 活等满一年的证明和来源于境内的人民币收入证明。发行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为境外 机构、个人提供通道服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发布:境外投资者可用来源于境内外的资金购买试 点资管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