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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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互联互通机制、加大创新力度,京港协同共探资管行业发展新机
北京商报· 2025-12-09 12: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2月5日,"深化京港协同,赋能金融高水平开放——资产管理行业在'十五五'开放格局下的发展机遇"金融街论坛系列活 动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北京金融街服务局的指导下,由北京资产管理协会与港大经管学院华北校友会共同主办。 圆桌论坛主持人、长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兼总裁助理伍戈表示,尽管从资本账户视角看香港属于跨境金融市场,但两地互联互通已十分紧密,建议在风险可 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机制、加大创新力度。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提到,当前,香港金融市场的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供应链金融或者产业链金融领域,伴随全球科 技产业链的变迁,也牵动金融服务体系和产品的变革,香港市场能够提供一个好的应用场景。二是要充分应用香港金融市场成熟的金融风险管理工具缓释、 对冲风险。三是要把一些创新产品在香港市场试点,更好的推动金融创新。 活动的圆桌论坛环节,嘉宾们围绕"跨境资产管理中的产品创新与资产配置"展开深度研讨。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巍表示,香港在 中资保险机构"走出去"进程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桥头堡"作用,是保险资金投资 ...
河南:支持跨国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探索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5 16:57
河南省金融开放与创新试点方案核心内容 - 河南省政府印发方案 旨在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1] 金融科技与跨境资产管理 - 深化金融科技发展和国际合作 便利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 [1] - 为境外设立的基金产品提供境内投资管理、估值核算等服务 [1] 数字人民币应用探索 - 按照国家安排部署 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 [1] 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与本外币一体化 - 在国家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 支持跨国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 [1] - 探索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1] 保险与再保险业务开放 - 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探索国际再保险业务 [1] - 支持国际再保险业务使用人民币结算 [1] 资产证券化与融资租赁跨境转让 - 按照国家安排部署 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公司(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跨境转让业务 [1] - 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探索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并试点以人民币结算 [1] 数据跨境传输与安全管理 - 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 允许金融机构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 [1] - 涉及金融数据出境的 监管部门可基于国家安全和审慎原则采取监管措施 同时保证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1]
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倒计时 招行平安等压哨布局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4 19:03
合作事件概述 - 招商银行与平安银行总行于11月19日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两家银行均由分管对公的副行长出席签约仪式[2] - 此次合作发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2025年12月18日启动)进入倒计时20余天的背景下[2] - 海南控股是省管大型国企,资产总额超2180亿元,旗下拥有3家A股上市公司、1家港股上市公司及1家新三板企业[4] 合作层级与参与方 - 合作提升至总行级别,区别于以往主要依托当地分行的布局[3] - 招商银行目前在海南设有海口分行(总资产467.37亿元)和三亚分行,平安银行设有海口分行(总资产213.09亿元)和三亚分行(总资产89.63亿元)[3] - 招商银行由副行长雷财华携总行战略客户部、投资银行部、授信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平安银行由副行长方蔚豪携总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战略客户部、交易银行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5] 合作领域与内容 - 平安银行合作领域明确包括综合授信、交易结算、零售及科技金融、产业协同等,将发挥综合金融与科技赋能优势[6] - 招商银行合作口径为“银企合作”大方向,旨在实现优势互补,深化资源协同与业务联动,共同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7] - 海南控股表示合作将强化其资金保障能力,提升授信规模与灵活性,优化资金配置,为机场建设运营、城市综合运营、商贸服务三大核心业务及低空经济、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业务提供金融支持[7] 行业动态与背景 - 除招行、平安外,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于进博会期间也与海南控股签署协议,围绕机场运营、城市开发、免税消费、供应链金融展开合作[8] - 兴业银行海口分行与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已备案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销售机构,浦发银行已落地首批业务[8] - 工银金租在海南设立工银租赁(海南)有限公司,成为首批在琼落地管理型项目公司的金租公司,拓展飞机、船舶、设备租赁等业务[9] - 截至9月末,海南省共开立EF账户600余个,发生业务量超2000亿元人民币,开户主体通过EF账户与76个国家和地区发生资金划转[10] - 截至今年7月,共有10家银行试点获批开展EF账户业务[11]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国新闻网· 2025-10-24 21:52
政策进展 -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1]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已于今年7月印发实施 [1] - 金融管理部门已完成4家试点发行机构规模的核定,申请试点总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 [1][2] 试点实施情况 -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于10月16日完成对4家试点发行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50亿元人民币试点规模的核定 [1][2] - 10月17日已有两家试点机构发行的试点产品完成境外投资者认购及资金划转,资金从投资账户到银行代销账户及产品募集账户划转顺畅高效 [1][2] 行业影响与展望 - 跨境资管试点有助于深化海南自贸港金融机构与境外投资者的合作 [2] - 试点政策将加大境外资金引入,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2] - 金融管理部门下一步将审核试点机构报备材料,公示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指导试点银行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便捷的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汇兑服务 [2]
次新公募,“换帅”!
中国基金报· 2025-10-22 12:38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鹏安基金董事长张国勇于2025年10月21日因退休离任 [4][5] - 新任董事长由公司全资控股股东开源证券的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杨彬出任,任职日期为2025年10月21日 [4][5] - 杨彬拥有多年商业银行及券商工作经验,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2017年至今在开源证券担任副总经理 [5][6] 公司基本情况与资本变动 - 鹏安基金成立于2024年1月2日,总部位于海南海口,由开源证券全资设立 [2][6] - 公司于2024年5月26日取得证监会核发的业务许可证 [2] - 2024年6月下旬,开源证券向鹏安基金增资1.1亿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至2.1亿元 [6] 业务发展与产品布局 -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发行首只公募基金产品——鹏安中证红利指数基金,目前仍在认购期内 [2][7] - 已上报鹏安安泰利率债债券基金和鹏安核心优选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且两只基金已获证监会受理 [7][8] - 公司入围2024年10月15日公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首批试点机构备案名单 [2][9] 跨境资管业务战略规划 - 公司将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双15%”税收政策,显著降低产品运营成本,为投资者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收益回报 [10] - 借助海南自贸港跨境资金自由流动的便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汇率风险和资金成本 [10] - 计划在未来1-2年内成功发行并管理多只跨境资管产品,使资产管理达到一定规模 [11] - 为提升全球资产配置能力,正积极搭建海外研究团队,计划引入具有国际投资经验的专业人才 [10]
次新公募,“换帅”!
中国基金报· 2025-10-22 12:18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鹏安基金董事长变更,张国勇因退休离任,由大股东开源证券副总经理杨彬接任 [1][3] - 新任董事长杨彬拥有多年商业银行及券商高管经验,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总行及广西北部湾银行,2017年至今任开源证券副总经理 [3] 公司基本情况与资本实力 - 鹏安基金成立于2024年1月2日,总部位于海南海口,由开源证券全资设立,隶属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 [1][3] - 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增资,开源证券增资1.1亿元,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至2.1亿元 [3] 业务进展与产品布局 - 公司于2024年5月26日取得证监会核发的业务许可证,并于10月13日发行首只公募基金产品鹏安中证红利指数基金 [1][4] - 公司已上报鹏安安泰利率债债券基金和鹏安核心优选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且两只基金已获证监会受理 [4] 战略机遇与跨境业务 - 鹏安基金于10月15日入围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首批试点机构备案名单 [1][5][6] - 公司将利用海南自贸港“双15%”税收政策降低运营成本,并借助资金流动便利性提高投资效率,投资境外优质资产 [6] - 公司计划在未来1-2年内成功发行并管理多只跨境资管产品,使资产管理达到一定规模 [7] 能力建设与未来规划 - 为提升全球资产配置能力,公司正积极搭建海外研究团队,计划引入国际投资经验的专业人才 [7] - 公司将借助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加强与境外国际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探索新的投资模式和策略 [7]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首批6家机构完成备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7 14:21
试点业务启动与机构名单 - 海南证监局公布首批6家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机构名单,包括2家证券公司(金元证券、万和证券)、2家基金公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和2家银行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1] - 首批名单公布标志着6家机构已完成业务和系统准备,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1] - 4家注册地址在海口市的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备案类型为“发行机构”,2家银行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备案类型为“销售机构”[1] 机构筹备与申请过程 - 金元证券在细则发布后立即组建专项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制度体系建设、系统开发测试等准备工作并迅速提交申请[2] - 鹏安基金作为海南首家国有控股券商系公募基金,迅速组建投研、合规、风控等部门骨干团队,系统梳理业务架构、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后完成材料提交[2] 获批后业务规划与合作 - 金元证券计划重点开发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特色资管产品,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资产管理服务[3] - 浦发银行海口分行联合汇百川基金落地业务,产品由汇百川基金设计,投资资金通过浦发银行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跨境募集与境内投资的闭环管理[3] - 汇百川基金表示将与销售机构深化合作,依托政策优势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多元资产配置服务[3] 试点业务规则与规模 - 试点资管产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范围包括风险等级为R1至R4的公募基金、私募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及其他认可产品[4] - 试点实施规模管理,境外投资者购买产品的资金净流入规模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试点总规模上限,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4] - 该试点业务有利于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供给,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市场探索新渠道,并吸引境内外资管机构到海南展业[4]
海南跨境资管试点正式落地 首批6家试点机构完成备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7 12:43
试点启动与核心机制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首批公布6家试点机构 [1][2] - 试点初期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 [1] - 试点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 [1] - 试点采取单边主动开放模式,面向全球不限特定区域,开放范围大于此前互联互通渠道 [4] 试点机构构成与分工 - 首批6家试点机构包括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 [1] - 机构分为发行与销售两类主体,4家为发行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2家为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 [2] - 注册地在海南的本土金融机构占比显著,如汇百川基金是海南首家公募基金,鹏安基金是海南首家国有控股券商系公募基金 [2] 机构业务布局与产品创新 - 试点机构将重点开发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特色资管产品,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 [1][2][3] - 浦发银行海口分行与汇百川基金合作实现创新,通过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跨境募集与境内投资的闭环管理 [3] - 多家国有大行、股份行及海南银行正积极筹备申请试点业务,主要为代销证券基金类产品 [2] 政策背景与发展意义 - 试点政策探索始于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4年7月《实施细则》出台并于8月21日生效 [4] - 试点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将拓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市场渠道,推动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 [4] - 试点有助于吸引全球资管机构在琼设立区域总部,推动配套产业链聚集,并便利境外人民币背景资金回流 [5]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首批6家机构抢先布局
券商中国· 2025-10-17 07:35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业务启动 - 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迎来标志性进展,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1] - 首批6家试点机构已完成备案,包括4家发行机构和2家销售机构,标志着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 - 试点业务依据今年7月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开展,该细则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 [6] 首批试点机构构成 - 首批试点机构名单于2025年10月15日由海南证监局披露 [2][3] - 4家发行机构为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和鹏安基金,负责设计和管理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跨境资管产品 [2][3] - 2家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承担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工作 [2][3] - 4家发行机构的注册地均在海南省海口市,凸显本地金融机构在自贸港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3] 试点业务制度框架与规模 - 试点业务初期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7] -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多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涵盖R1至R4风险等级 [7] - 境外投资者购买试点资管产品需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并遵守相关账户管理和资金划转规定 [7] - 发行机构可发行同时面向境内外投资者或仅面向境外投资者的产品,但募集资金应投向境内市场 [7] 试点业务的意义与机构准备 - 该试点是继QFII、沪港通、债券通等之后,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又一重要路径 [7] - 试点机构正集中精力进行产品设计和认证,并积极联合销售机构为服务境外投资者做准备 [6] - 试点为财富管理机构带来国际化经营新机遇,有助于整合境内外资源并寻求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