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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轴股份(4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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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零距离——走进北证50成份股系列活动苏轴股份专场成功举办
证券时报网· 2025-11-03 19:41
活动概况 - 活动由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基地与汇添富基金联合主办 为"投资者零距离"走进北证50成份股系列活动的第五站 [1][9] - 活动形式为"实地调研+专题研讨" 40余名机构代表和投资者参与 [1] - 活动对象为北证50指数与北证专精特新指数"双料"成份股企业苏轴股份 [1] 公司基本面 - 苏轴股份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成立已60余年 [4] - 公司在滚针轴承及滚动体行业拥有丰富的制造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 [4]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新能源电驱系统、工业自动化、机器人、航空航天等重要领域 [4] 活动具体内容 - 投资者参观了产品生产线和企业展厅 切身感受公司生产运营和技术研发实力 [4] - 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 介绍企业发展历程、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创新成果 [8] - 与会各方就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成果、未来市场展望及中长期投资价值进行研讨 [1] 行业与市场解读 - 业内专家围绕北交所市场及北证50指数基金情况、北交所中长期投资价值、A股机械行业发展前景等议题进行专业解读 [8] - 投资者通过活动感受到我国滚针轴承行业的创新成长脉络及北交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投资潜力 [8] 系列活动目标 - 该系列活动旨在搭建投资者与北交所上市公司沟通平台 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了解 [9] - 活动目标包括拉近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距离 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助力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9]
苏轴股份(43041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2 19:31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制定《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该子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证券代码: ...
苏轴股份(43041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2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子议案[2] -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子议案表决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由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7]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12]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2] - 被赋予要求被审计部门提供资料等多项权限[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7]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0] 审计范围与内容 - 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所有业务环节[16] - 对重大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8] - 对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等[19] - 对重大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19] - 对重大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19]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5] - 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有利益冲突应回避[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2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0] - 公司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6]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8]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30] - 内审工作重大问题视情况处理,涉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0] - 内审人员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等给予表彰和奖励[30]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行为从重处分,涉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0]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2] - 制度落款为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33]
苏轴股份(43041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2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3]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不实报道等[5]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6] 组织架构 - 舆情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等[8]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等[9][10] 处理原则与方式 - 各类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1]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灵活处置[12] - 重大舆情由舆情领导小组决策部署[12] 其他规定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5] -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8]
苏轴股份(4304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2 19:31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3.11: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该子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
苏轴股份(4304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22 19:31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2.09:修订《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制度》,该子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苏轴股份(4304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2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子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批准[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9]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股东会审议[9] 审批程序 - 相关部门做可行性报告草案、定稿,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委员会及董事会决策[9][10] - 需股东会审批的由董事会召集审议[9][10] 投资实施 - 决议通过后明确出资时间、金额等,变更需审查批准[12] - 获批准后授权部门或人员实施,签合同前不支付投资款,完成应取得凭据[12]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评估,结果经决议通过方可出资[12] 投资管理 - 实施后可派驻代表跟踪,财务部加强收益和档案管理[12][14] 投资处置 - 可在多种情况收回、转让对外投资,需经决议通过[16][17] - 终止时全面清查被投资单位财产[17] - 核销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7] - 财务部审核处置资料并会计处理[17]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相关部门配合[20] - 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苏轴股份(43041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22 19:31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2.05:修订《承诺管 理制度》,该子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 4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承诺 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方承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则指引的规定,并结合《 ...
苏轴股份(4304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2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2] 管理对象与内容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等[8]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0]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应在北交所网站公布应披露信息,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9] - 公司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可在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1] 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存在特定情形时必须召开[11]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1] - 公司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12] 事后处理与参观安排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要进行事后复核,出现信息泄露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公告[14]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董秘陪同并负责解答提问,禁止参观人员未经允许拍照、录像[15] 联系方式与职责 - 公司设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等,由专人负责并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变更及时公布[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秘组织实施,董秘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17] - 董秘负责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内容[18] 人员素质与合规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沟通等素质技能[18]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违规情形[19] 协助与档案管理 - 公司各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活动记录及时披露[20] 媒体采访 - 公司媒体采访需经董事长同意,由董秘安排,报道内容经审核存档[21]
苏轴股份(430418)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9:31
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按需召开并合理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与选任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 董事、高管选任需多程序[11] 考评与表决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后报董事会[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并签名确认[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理由并披露[9]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16]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通过之日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