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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科(4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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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科(43071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0:00
审计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不少于十年[12][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
合肥高科(4307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0:0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有1名职工代表,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8]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均应通过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3以上董事提议等四种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4][15]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可列席,无表决权且需保密[15]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6] - 关联交易决议须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19] -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决议须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特殊事项有其他要求[19] 其他事项 -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0]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21] - 董事会审议涉及职工利益事项需听取职工意见[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合肥高科(430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管理制度 - 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 特定情况人员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7] 人员管理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3]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5]
合肥高科(4307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5-064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 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 ...
合肥高科(430718)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00:00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5-088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合肥高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266.67 万 股 ( 不 含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所 发 的 股 份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47,333,5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880,929.2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26,452,620.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于 ...
合肥高科(430718)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8-28 00:00
人事变动 - 公司2025年8月28日聘任陈彦为证券事务代表[2] - 陈彦任职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8月28日生效[2] 人员信息 - 陈彦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股本0%[2] - 2018年7月至今历任财务部课长等职[6]
合肥高科(430718)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控制制度》[3] 制度目的与要素 - 内部控制制度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6] -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考虑八要素[8] 控制活动与管理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10] - 对控股子公司有管理控制措施[13][14]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原则,明确权限程序[16] - 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交易需审批报告[16]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16][17]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17] - 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董事会应采取措施[17]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应遵循原则控制风险[19] - 与有关企业互为担保时额度应大体相当[20]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管理,按规定使用[23][24] - 变更用途或终止项目需经审议审批[24]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应遵循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26]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应按规定进行,建立保密制度[29] 审计监督 - 审计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编制相关报告[32] - 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报告[32] - 若注册会计师有异议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33] 考核与责任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追究机制[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5]
合肥高科(4307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9] 保存期限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变更管理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12] - 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4] 解聘通知 - 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7天通知[14] 改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需向前任了解、对拟聘调查评价[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5] 核查职责 - 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报[17] 服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资产重组等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8] 信息披露 - 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9]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29]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等[29] 严重行为处理 - 事务所四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任[19]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1]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1]
合肥高科(4307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等,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等[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券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1]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在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子公司间流转需原持有公司负责人批准[14]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填写知情人档案,相关方涉及重大影响事项也需填写[16][17]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8] - 进行重大事项时除填档案还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8]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对方保密义务[20]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的知情人、相关方将被公司处罚并追究责任[22][23][24]
合肥高科(430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5-08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 议案》之子议案: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