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合肥高科(430718)
icon
搜索文档
合肥高科(4307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0:00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9][10] 提议与请求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13]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3][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提出提案[16] - 临时提案需在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会议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应提前公告[1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26] - 股东会对提案按顺序表决等多项表决规定[26][27]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28]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9]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北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3]
合肥高科(43071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6票同意[3] 适用范围 - 公司和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等适用本制度[5]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6] 执行流程 - 董秘组织协调,申请经审核审批,不通过及时披露[8] 后续事项 - 登记相关事项,报告公告后十日报送材料[8][9]
合肥高科(4307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按普通或特别决议通过,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除外[13]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后者需提供反担保[22]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和市场价格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实施关联交易致损失,应赔偿,情节严重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罢免职务[25]
合肥高科(4307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募集资金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项目论证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2日内公告[13][18]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2日内公告[15][16] 三方协议管理 - 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并2日内公告,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8][9] 资金存放与使用 - 资金存专户,多融资分别设专户,不得挪作他用[8] - 自筹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标准按规定审议[18]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意见及股东会审议披露[20] - 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21]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意见并披露原因[22] 资金监督检查 - 财务建台账,内审半年检查,董事会半年核查,保荐或独董半年核查[24][25]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6]
合肥高科(430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3] 薪酬规定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与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考核与方案[7] - 独董、外部董事有津贴,内部董事领岗位薪酬[9] - 高管薪酬由基本与绩效薪酬组成,兼多职就高不就低[10] 调整与奖惩 - 薪酬调整依据含行业增幅、通胀等[10] - 经审批备案可设专项奖惩[11]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代扣代缴后发放[13]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14] - 内部董事和高管应签劳动合同[15]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
合肥高科(43071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与定义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4]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防范措施 - 公司应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不得为其垫支费用等[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合肥高科(43071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3] - 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生效实施[30][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公司以股权份额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负有指导等义务[6] 人员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予以更换[8][9][11] - 子公司除公司派出人员外可自主招聘、辞退员工,应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19] 资料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重要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并向公司报备存档[10]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2] - 子公司向公司提供重大内部信息对接人是董事会秘书,财务信息同时报送财务部门[22] - 子公司应及时提交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情况[23] 财务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12]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2][13] - 子公司对外借款、担保需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3][19] 经营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7] - 子公司交易事项需依据相关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17] - 子公司交易前应判断关联交易并报告董事会秘书[24] 审计与考核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外部审计及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审计[26] - 公司审计内容包括制度执行、内控等多方面[26] - 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制度报公司备案[28]
合肥高科(4307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8] 任免规则 - 聘任、解聘等需两交易日内公告报备[7]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辞职提前一月通知[8][9] - 原任离职三月内聘任新秘书[10] 职责代行 - 空缺时董事长先代行,指定人员后公告报备[10] 工作内容 - 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应聘任代表协助[12] 制度生效 - 制度通过之日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
合肥高科(43071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0:00
审计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不少于十年[12][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
合肥高科(43071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承诺披露 - 承诺事项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专区单独披露[8] - 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无则说明[10] 承诺履行 - 承诺人按内容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8] - 因客观原因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或申请[8] 变更审议 -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2]